相见欢(十一)

小允没有想到仅仅过了一夜,谢立文就提出和她分手。本来他们是连婚期都商量好了的,可现在,他似乎是很抱歉地告诉她不能和她结婚了,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他们不能再按原定计划比翼双飞了。

这到底算什么?小允转不过弯来,哭了,哭的稀里哗啦的,转而又嚎啕大哭,依然还是小狗似的呜咽了许久,最后说:“妈妈连酒席都订好了,现在说不结婚了,那我妈妈不是很没面子?”

“你不和我结婚,那我又得去相亲,除了顾彦平,就是那个13岁的男孩子了,我还有什么别的选择?”

她真的是一片裸露的单纯与赤诚,没有一点杂质的纯净待人,在这个时候,她说得出来的竟只有这些,也唯有这些。

谢立文几乎是痛心疾首。这头肉忽忽的小熊猫被他伤到了,他的心比任何时候都难过,都郁塞,都纠结,都深深地恨着他自己。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他想起了自己选择的理由,没有他,小允依然能过的很好;而洁尘没有他,或许会凄伤,会堕落,会郁郁而终……

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做“一个女人的救世主”的角色。

相见欢(十)

小允还有些衣服,化妆品,梳子什么的杂物留在谢家,谢立文找了一天,统统都收拾出来,放进储物间里。他想,洁尘见到会不高兴的,哪个女人会喜欢在自己男人那里看到前任丝丝缕缕的“遗迹”和“遗物”呢?

他竟然用了“遗物”这个词,这个词令他暗暗地伤恸不已。

整理的时候,他还发现有一件旗袍,是他特地找师傅订做的,小允试了好多次,也改了好多次,本来是打算在婚礼上穿的,如今一切都做的尽善尽美符合她的要求了,可是,她却无缘试最后一次。

因为是婚礼旗袍,做的很华丽,绣的花都是用真正的金线绣的,看上去有种沉甸甸的质感,熠熠生辉。小允不是很骨感,微微有点小肚子,她自己很是引为憾事,觉得要是穿上这件旗袍的话,非得三天前就开始“绝食”才行。那时候谢立文还安慰她,说穿旗袍有点小肚子才性感嘛,假如平板如镜,那反而没有女人味呢。

现在,谢立文把这件旗袍也放进了储物间。洁尘不像是个会进储物间的女人,储物间里重重叠叠的,堆满了谢立文的前尘往事。

还有冰箱。小允贪吃,又酷爱吃冰激凌,冰箱里还堆着谢立文买给她的各种口味冰激凌。洁尘的胃不好,她是绝对不会吃这样又冷又甜的东西的。谢立文舍不得扔,虽然他也不怎么爱吃那玩意儿,可他依然坚持一天吃一个,一直吃了好久,才把那些冰激凌都消灭干净。

和一个人分手可以很迅速,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分手也只用了一分钟而已”,但要消除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曾经有过的影响,那得多久?

究竟是一时?还是,一生?

老宋也是在一夜之间,发现“城头变幻大王旗”,几乎是第二天早上睡觉一醒来,连“嫂子”都换了人了。

他大约是这世上最不希望“嫂子”换人的人了。首先,他喜欢洁尘,虽然洁尘从来都没喜欢过他;还有,他觉得小允很好,谢立文这么做,是对小允极不公平的。但是后来他又想,什么公平不公平的,村上春树曾经有过一个类似这样的比喻:两个女人,一个努力爬楼梯,爬呀爬,终于辛苦爬到30楼;另一个,好像坐的是电梯,叮一声,出来一开门,就是30楼。他妈的这有什么公平可言,爱情这东西,就是毫无公平可言的。

老宋还发现,谢立文对洁尘极好。大家一起在那里玩,只要洁尘一个电话,谢立文就像小白兔似的乖乖回家了;有时候和朋友去夜店,有熟悉的夜店女和他开玩笑,问他“是我漂亮还是你家里的女主播漂亮”,换了以前,他肯定要贫嘴调侃一番,但是现在,他也只是笑而不答,似乎对她想与洁尘相提并论很不屑似的。

老宋看在眼里,寻思道:这哥们转性了呀,看起来洁尘是有点本事,“新嫂子”比“旧嫂子”会调教人。男人么,可都是调教出来的,真是玉不琢不成器,砂锅不打它一辈子不漏,看看,现在老谢多像样了。

但是他不知道谢立文心中的疲倦与落寞。自从和小允分开后,谢立文的心,一天比一天倦怠失落,他的心,就像是家里储物间里的那些杂物,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黯淡的灰尘。

他提不起劲来。美酒,美景,美色,以及那些袒露的扩张的欲望,再也不能使他激昂与亢奋了。

洁尘也和老宋一样,感觉谢立文现在真是和从前判若两人了,但是她的距离的比老宋和他的更近,她总觉得他哪儿有点不对头,可是究竟是在哪儿不对头呢,她一时也无法看出端倪。

谢立文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把头埋在她的怀里,就像一只鸵鸟一样,他说不这样他就睡不着。洁尘每天拥着这样的“鸵鸟”入睡,感觉自己既幸福又温暖,她想,生活的意义不就在于此吗,史努比说过,幸福就是一只温暖的小狗。对她来说,幸福,大概就是一个如此温暖,又如此依恋她的男人。

假如那天不是闲着没事她进了储物间的话,那么,洁尘一定会一直以为自己是很幸福的。可是那天她进了储物间,打开了那些杂物,那件漂亮的旗袍光辉夺目,每一个针脚,每一朵刺绣,每一条金线,依然璀璨如新。洁尘把它拿到阳光下拍了拍灰尘,那些细细的灰尘就像抖落的余烬,一阵一阵的,在金色的光线里下起了微雨。

这是一个男人感情的余烬吗?洁尘心想,抖落起来可还真不少呢。

几个月后,洁尘对谢立文说,新加坡国家电视台有意挖她过去做新闻主播,她答应了,她准备去新加坡。

谢立文说,他不想让她去那么远,坐飞机都要5,6个小时吧,那他们岂不是要天各一方了,那他要是想她了可怎么办?

洁尘微笑着,说道:“如果我去了,那我们当然是分手。”

“分手?”谢立文大吃一惊:“为什么分手,你凭什么和我分手?”

在谢立文目光的压迫下,洁尘默默地只管自己整理衣物,过了好久,都整理妥当了,才说了一句:“在你心里,你一直都有着另一个人。我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而和我在一起的,但是我知道,那个人永远都在你的心里,我无法与之匹敌。”

“洁尘……”

洁尘过去轻抚着谢立文的头发,她的手小小的,软软的,抚摸的时候充满了柔情:“你让我走吧。我走了,你一定会明白,你心里那个人到底在你这里占据着什么样的位置。现在,你是不会懂的。”

洁尘拖着行李箱,走近初夏明媚的日光里。前些天,有新加坡人来找她,对她说:我们台现在有的是做娱乐节目的人才,我们也有的是投资,所以,我们可以不看收视率,也可以不要广告收入,但是我们缺少像你这样的人,你这样的节目,你到我们那里去,我们给你创造最好的条件,只要你能代表我们台的水准和实力,好吗?总有一天,你将会是全亚洲最具影响力的女主播。

初夏的阳光还有丝丝凉意,投在洁尘的脸上,照耀出温情脉脉的光斑。洁尘在心里微笑着,其实她内心的强韧与坚定,才是无人可以匹敌的;她才是那种,一个男人或者一段感情的得失,对她的生活造成不了什么影响的女人。

洁尘要去新加坡了,而新加坡不过是她的其中一站。她怎么会永远都呆在新加坡,呆在那个干净而乏味的岛上?才不。她的世界宽阔的很呢,当然,目前她必须是先从这片乌烟瘴气的环境里出走。

出走这个词,是多么的悲壮。洁尘心里涌上一点似是而非的孤独感。但是,这世上所有的英雄,天才,所有的与众不同的人,在俗世里的境遇却永远都总是毅然决然的孤独。孤独是她永恒而高贵的LOGO。

“无论着世界怎么变,我们依然还是站在这里,尽力做好我们的本分。只是,我们绝不随波逐流,我们绝不和光同尘,因为,我们是与众不同的人,我们一直在努力建立和维护着自己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们丰衣足食。”很久之后,洁尘登上了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这段话,是谢立文从杂志里看到的。他想,她真的是一个女神。作为女神,似乎,就应该永远在她的殿堂和宝座上让人供奉的,而不应该把她拉进凡尘俗世里。

洁尘走后,老宋也来和谢立文告别。他说他要去新加坡,既然洁尘现在没有男朋友了,那他就要去找她。

“我就是喜欢洁尘。”老宋说:“我不管她对我怎么样,反正我是很喜欢她。”

谢立文听了几乎要崩溃:“新加坡政府是不会承认你的律师资格的,你到那里能做什么?你也大把年纪了,重新去考律师吗?还是去那里卖肉骨茶?”

老宋说:“重新考也可以的,我对我自己有信心,真想考,我也不见得考不出来。就算不能当律师吧,那我就做点别的,人活着,总会有法子的。”

为了一个不爱你的女人,放弃这里舒服的生活,放弃这里的一切,值得吗?谢立文在心里这么问,但是或许老宋会回答,值得。我自己觉得值得就好,别人管得着吗,要他们这么闲吃萝卜淡操心的?

谢立文默然许久。最后说了一句:“一个个都走了是吧,留下我一个人,他妈的,这才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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