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秋日邂逅
艾勒大叔有个令我十分叹服的手艺。他会用野沙棘果酿出一种绛紫色如琥珀般透明的美酒。这酒口感酸酸涩涩,醇香而浓郁,非常独特。每年可以采集到的野沙棘果非常有限,所以这些沙棘酒就成为艾勒大叔秘不示人的宝贝。他说,在喀布几乎没人知道他的沙棘酒,真正有福品尝的人除了自己和老右叔之外,再没人了。我问他老右叔是谁,他夸张得竖起大拇指说,朋友,好朋友!
艾勒大叔送给我两木桶窖藏的沙棘酒。每天黄昏时分,我都会斟满一杯站在窗前凝视西下的太阳,沐浴夕阳的余辉。
我举着酒杯,让血红的夕阳从绛紫色的酒液中透射过来。在夕阳的照射下,我手中的酒 犹如深红色的宝石,温润,璀璨的盈握在我手心。那红红的一团就像一颗赤红赤红的心。当太阳收敛了它所有的光芒钻入云海时,漫天飞舞的晚霞红彤彤的,红彤彤的还要我手只的酒,直到晚霞彻底隐去,它才复如先前的绛紫色。
我尤爱这酒的绛紫色。如果红是热烈奔放,蓝是宁静浪漫的话,绛紫就应是一种沉静与忧郁。这杯酒就像一杯浓得化不开的忧郁——我所拥有并独享的忧郁。
沙棘酒酸酸、涩涩的泛着淡淡的醇香。当夜的脚步慢慢走近时,我陪着愈来愈浓的暮霭,一丝一点地品味着酒的酸涩与醇香,让那浓得化不开的忧郁随酒一点一点地渗入我的身体,沉淀于我的心底。让它与过往的一切掺和在一起,在我的胃肠、心肺激烈翻腾。我努力保持着沉静,在沉静中忍受着现实和过往的诸多煎熬。
我原以为在喀布可以获得宁静和解脱,可是定居喀布,安居在我的驿栈中才发现许多过往并没有真正远我而去,反而因整日的闲暇而加倍的折磨着我,使我时时陷入往事的泥沼中难以自拔。
大学毕业后我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康城,这个选择是因为若兰。我以为自己已拥有一个灿烂明媚的爱情,也必将拥有一个光辉的未来。谁知在我憧憬美好明天的时候,康城就已给我准备好了令我措手不及的耳光和一无所有的沮丧。
天真与年少的冲动是我在康城尴尬处境的根源。我自以为自己可以在康城立足,会谋得一份不错的工作,会有一个一展身手的舞台,可是现实明白的告诉我,我什么都不是,在康城熙熙攘攘的人潮中,到处都是求职的大学生,到处都是应聘者。我就像一粒落在洪流中的草芥,除了被大浪冲得晕头转向之外,毫无任何力量和办法。
认识若兰是一个秋日的午后,在S大后山的枫林中。S大的浪漫男女常双双对对地出没于那里,所以有人戏称之为鸳鸯林。大学里恋爱是时尚,但我却被排斥在外。我承认我有些不大合群,当然导致我孑然一身没有融入大学时尚的爱情之中的更重要原因是:贫穷与自卑。我的父母是在黄土中刨食的农民,大学昂贵的学费已是家中沉重的负累。我的生活费基本是靠自己打点小工,带几个家教凑起来的。大学已上了三年多了。我只在家度过一个寒假,其余的假期都在打工赚钱。这样既可筹集些学费,又省下了回家的往返车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我没有钱陪女孩去麦当劳,没有钱为女孩买一件她认为能穿得出去而且不太丢份的衣服,所以我就拒绝了爱情,也被爱情遗忘。
贫穷的人会有许多苦衷,但最折磨人的是当自己与别人比照时的那份自卑。它就像一个恶魔张开血盆大口吞噬着我所有的自信,使我感到自己百不如人。这三年我基本是独来独往,唯一常伴我的就是我的红棉吉他。它是我唯一的奢侈品,为了它我几乎一个月没吃过像样的菜,吃饭的时候躲开众人的视野,用两个馒头和一碗开水糊弄自己的肚子。
那天天气不错,虽然已是深秋,但阳光很响亮。我抱着吉他坐在一棵距山道不远的枫树下,任思绪漫无边际的行走。
后山的枫林是情侣的世界,我耳边不时传来他们沐浴着爱情的欢畅笑声。
天空很蓝,生活很美好。对我而言,一切司空见惯,亦不过如此而已,我只是沉默着。我本就习惯沉默,况且在这孤单的时候。
本想练习一下刚学的一首曲子,可怎么也弹不好,总有些地方不大流畅,所以就放弃了。我承认自己在音乐上没天分,我只是有一把吉他,会弹几首歌而已。我是跟赵子宁学会弹吉他的。在上大学以前我几乎没摸过任何乐器,像我农家子弟读书就是为了考上大学,走出农村。我按部就班的度过我小学、中学的每一个日子,孜孜不倦的在书山题海中跋涉,那时候要学什么乐器简直是自毁前程的不务正业。
赵子宁是后来搬入我们宿舍的,再后来就成了我要好的哥们。他帅帅的,挺有型,整天一副笑盈盈的谦和神态。听说在中学的时候,他是有名的街头太保,上高二时洗心革面,潜心学习居然考上了S大。S大是在全国享有盛誉的大学,这家伙半路出家竟会考上,真有些不简单。我问他这传言的真假,他笑了笑,未置可否。他的经济情况也不好,父亲已去世多年,姐姐刚结婚,现在只有母亲一人在家。子宁和常我一起找工作,带家教,弄几个大毛的小钱。可是他为人极慷慨,一有钱就拉我去改善生活,他的口头禅是:钱嘛,花了是钱,不花是纸。他赚钱的本事也比我高明的多。譬如有一次发传单,他事先弄了一些别致的小玩具在孝多的社区招摇,很快屁股后就吸引了一群八九岁的小家伙。他告诉这些孝,只要谁帮他发一千份传单,他就给谁一个玩具。孝子们很乐意的帮他发完了传单,他也很轻松的领到自己的工钱。我说他糊弄孝的做法有些不地道,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这是经营,木头。
他整天一副游手好闲的模样,但学业成绩却很好。我真的羡慕他的洒脱,和他在一起我感到自己的性格明显开朗了许多。子宁是听了我偶尔的哼唱后,认为我很有唱歌的天分,并坚持要教我弹吉他。于是我就和他成了朋友,我也拥有了这把奢侈的吉他。现在我虽然很窘迫,但并不孤单。
秋日的天空辽阔蔚蓝,阳光响亮。我一个人独坐着,有些不合时宜。
有个女孩怀抱一本厚厚的书,正低头捡落下的红枫叶。她似乎总找不到令自己满意的一片叶子,捡起一片夹在书里,一会又扔掉,另捡一片,捡得很认真,很专注。她要么是个刻求完美的人,要么就是心无定性,优柔寡断的人,我想。
她一直低着头,边走边捡,一头柔顺的秀发垂下半遮着脸。
她向我这边走来,似乎不曾发现我的存在。我决定离开,我喜欢做事专注的人,更不想打扰别人的专注。谁知就在站起的时候,手指无意间触动了琴弦,吉他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她抬起头,微微诧异地望着我。
我有些窘,在这样一个恬静、优雅的女孩的直视下,我感到脸微微发烫。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不知道这里还有人。”
“我注意你好久了……”我有些语无伦次,话说出来又感到不对劲,忙又解释道,“我看见你好久了,噢,不是……我是说我……”
她被我的窘态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反道把我的紧张笑没了,我可能就是一个逆反的人,——反正她已笑过了,我还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她顺手把手中的红叶夹在书里,那是一本英文版的《乱世佳人》,装祯很精美。
“英文系的?”我问。
“你怎么知道?”
我朝她的书看了一眼,算是回答。
她又笑了笑,算是认可,接着说:“我认识你,李湛,中文系的。”
我有些奇怪,她说:“你和赵子宁常一起弹吉他,噢,赵子宁是我老乡。”
“哦,你是注意赵子宁才顺便捎带上了我,是吧?”我想开个玩笑,话一出口就觉得酸不啦叽地不对味。
她嗔怪地看了我一眼说:“怎么说话呢,不理你了。”说完转身就走了,转眼就穿过树林,走出我的视线。
我目送她远去,心中多了一份忐忑,我连她名字都不知道,就唐突的惹人家生气了。
我问子宁,他是否有个老乡在英语系。他问了一下相貌特征,想了想说:“噢,贾若兰,不是什么好鸟。”
“满世界就你是只好鸟?”
他没接嘴,只冲我做了个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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