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爱马之癖
我之爱马,与众不同。英国伊莉沙白皇后爱的是良种而善于赛事之马,她喜看跑马或马舞蹈比赛等。研究马的生物学家则喜欢对马的各个方面进行科学的分析,牧马人则爱马群的不断发展壮大,居家养马的人所爱的是便于骑,善于拉车,重驮东西的马。伯乐爱马是细心观察各种各样的马,他可以从马的外形,鉴别马的好坏。我则是爱马的精神:
其一,勇敢精神。我看到战马“一往无前”压倒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之势,就非常激动。不论是小说、图画、电影、电视,我都好象百看不厌,尤其是万马奔腾,一马当先之举,更令我鼓舞。
其二,旺盛精神。马的精力是非常旺盛的,尤其是“龙马”,真是“生命不息,战斗不已”。马除非倒下去,只要能站起来,它就能走。我学习、工作、研究疲累时,常常以“马”精神来勉励自己。就在慢性重病的一段时期中,我也能做出点成绩,例如:1979-1982年间,我的白血球只有1400(常人是4500-5000,2000已属重病),血小板-,我仍然为《汉语大词典》写了一些条目,出了《〈四部备要、万有文库、丛书集成〉高低法目录通检》一书。
其三,“千里马”精神。我这个人,总的说来,人际关系还比较好,与同事、朋友交际,遇到利害冲突时,我多数都采取“让”的态度,受得起吃亏,忍得起不实之流言蜚语。对荣誉并不那么看重,多数“让”。但我做事是非常认真的,内心是尽量争先的。凡我认为重要的事都是争分夺秒地去快速完成。因此,我在学习、工作、文体中不是第一、第二也多数名列前矛。例如:在中山大学读书时,写作课,老师对我的表扬最多。体育成绩我中学、大学都是第一名。文娱活动,读大学时,我在校里或系里都是负责人。1954年大学毕业,同时分配到浙江师范学院中文系的青年教师是七人,当时认为最难上马的课,其他人不愿意担任,我当先。工作总是勤勤恳恳地完成任务。1958年和1960年下放在乡下劳动,在我们同去的下放干部中插秧、割稻、打稻、挖地、挑担、匀田等多数农活我都是第一名。在农村扫盲、文娱宣传、墙头绘画等也是第一名。虽然我的许多成绩,有时受诸多戴着厚眼镜的“伯乐”视而不见,甚至把一些驽马封为“千里马”。我内心不平,但能忍耐。古代真的“伯乐”不戴眼镜,当今的所谓“伯乐”者常戴眼镜看人。我注重学习“千里马”精神,日行千里,迎接21世纪之大业。唐韩愈《杂说》四云:“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韩愈说的后两句话是对的,前两句话并不正确。“伯乐”是秦穆公时人,姓孙名阳,善相马。能日行千里之马显然在秦穆公之前就有的,不是孙阳出世后才生出“千里马”来。“千里马”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相马的人能不能观察出来而已。水平高的“伯乐”,观马的外形便可鉴别;水平低的“伯乐”,单看马的外形看不出来。如果看见一匹马真的已日跑千里,他就不得不承认那匹马是“千里马”。所以,我主张,自己知道自己是“千里马”的良种的,就不必管有没有真“伯乐”来相中自己,更不用管相中后才去试跑千里。自己应立志先跑起来,果真日跑千里,再笨的“伯乐”也不得不承认你是“千里马”。我就是立足于先能起来。如果遇到水平高的“伯乐”,较早地发现我,培养我,推荐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去,当然称心如意。遇到水平低的“伯乐”,也不要紧,只管自己孜孜不倦奋斗,待“日跑千里”已成事实世人不得不公认,“伯乐”也就无法不承认了。所以,我几十年来,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是按我预定的目的前进的。今天我有世界优秀专利技术的成果,有几个“家”的美誉,也就是学“千里马跑”先跑起来的结果。
话又说回来,我爱马也有点“叶公好龙”的味道。平素我爱看徐悲鸿的马,爱唱马儿的歌,如《骑着马儿过草原》、《克拉玛依》和电影《敖包相会》中的歌句“像珍珠一样的滚过来了,那是我们的羊群;像箭一样的飞过来了,那是我们的马群。……………………”唱了几十年也不厌。上面说的三种精更是一辈子在学的。可是真的拉匹马到我身边来,我不敢摸,更不敢骑。原因是我六岁的时候,法国“锡壁雅洋行”老板养马的工人李大爹,他与我父母亲很要好,见我好玩,有一天教我学骑马。他把一匹马牵来,开始叫我用手摸马,使马不怕陌生,然后把我抱上马鞍,叫我两手抓紧马鬃以免马走动时跌下马来。我照办,他就牵着马慢慢地走起来。开始时我很慌,后来逐渐镇定下来,沿围墙走几圈后我胆子大起来了。人已坐稳,逐渐把抓马鬃的两手放开,高兴非凡。“李大爹”见我聪明,适应快,就将马缰绳交给我拉着,教我如何如何拉缰,我学的还很不错。“李大爹”就放心了。我也有信心。这还是“李大爹”多年驯养的老马,很听话,绝不会把我踢下马来的。于是李大爹先拉着马嘴边的缰绳走,然后边走边放手,让我独自拉缰。走一段路后,见马乖,没问题,他自己就停步,让我骑着马自己走。走到稍远的地方,马调皮起来了。靠近围墙,把我的一只脚,贴在围墙上,擦来擦去。我痛得要命,大哭大叫起来。“李大爹”听到我的声音赶过来把马拉开,这时我的脚好像断了似的不会动了。抱下马来,走不动。好在那时天还凉,穿夹裤,皮破得还不利害,但是吓坏我了。从此就不敢摸马、骑马。后来的环境也有关系,在海南、广州读书,到杭州来工作,都没有用马、玩马的机会,所以余悸在心头。
由于我既爱马又怕马,所爱不与众相同,故戏称为“爱马之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