蹩脚的猎人
一日下午,慵懒的阳光从窗口斜射进来,把一抹金黄洒在书桌上。雪莲正坐在旁边翻阅一本杂志,《演讲与口才》,每期她都要买来看。虽然她在家里没有什么交际,但是在心里,她仍然向望着外面的生活。瞧那封面上的主持人,形象个个那么儒雅,意气风发,让人羡慕,她喜欢知识分子类型的人。
“咚,咚,咚。”有人敲门,雪莲走出房间,透过铁格子防盗门,望见是贾全勇,初中的同学。他怎么又来了?过道里不断有人上上下下,让人瞧见了多不好!雪莲怔了一下,不情愿地开了门。贾全勇是个腹中空空,不学无术的人,眼神露出一份迷惑和茫然来。
他手里像往常一样拿着几盒磁带,问雪莲要不要听?便自顾自地走进房间,坐在雪莲刚才坐着的椅子上,又起身把桌上的一台录音机插上接头,塞进一盘磁带,坐下来听。雪莲不欢迎他的到来,也不另搬椅子来,就站在他的旁边,身子斜靠在一个柜子上,从后面偷偷打量了他几眼。他年纪刚刚十九岁,头发竟变得稀疏起来,背有点微驼,坐在那里,像个干巴小老头,一点也不像初中时的那个阳光少年了,也许是他早恋的缘故吧。
录音机里传来流行时髦的港台歌曲,忧郁,伤感,歇斯底里,像念唱词似的,雪莲一句也听不明白,她感觉全勇如同这歌声一样,颓废,无聊!全勇没话找话,说:“你吃饭了没有?”雪莲忍不住笑道:“是吃中饭,还是吃晚饭啊?”全勇尴尬地笑了笑,又问“你听过这些歌没有?”
“没有。”
“那你喜欢听这些歌吗?”
“不喜欢,听不懂。”
全勇随着歌声一起哼起来,唱的很熟的样子。他翻翻那本杂志,回过头,皱着眉毛望着雪莲说:“这书有什么好看的,我家有很多《知音》杂志,你要不要看?很好看的,下次我给你带几本来。”雪莲有些不爽的说:“我知道《知音》很好看,上面的故事大多很感人,但我现在没有心思看它。”全勇看看窗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片刻之后,他略显局促的说:“没事的时候,就听听这些歌,下次我再来拿。”说完,就顺手拿起桌上他上次带来的几盒磁带,吹着口哨,故作潇洒地出去了,雪莲礼貌性的相跟着送到门口。
感情上的事,真是说不明白,明明一开始就拒绝了的,但他还是带着渺茫的希望来纠缠,因为他知道雪莲在初中时曾经喜欢过他。
初一时,男女生之间变得很敏感,很少说话。男女生同桌也是三八线,泾渭分明,少女的尊严似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时,每个月都要调换座位。有一次,雪莲就和全勇坐了同桌。他,派出所所长的儿子,家境殷实,穿戴考究,人也帅气,在班上很引人注目。雪莲家境一般,却有几分秀气。不知何时,他们见面时忍不揍心一笑,后来,全勇越来越注重穿衣打扮,有时黑色和蓝色的牛仔套装换着穿,让同学们眼红死了,那个年代,牛仔服和萝卜裤是最时髦的了。
那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全勇常常折了许多桃花或映山红,插在竖着的书排旁。有一天下午,上课的铃声响了,他才急匆匆地跑进教室,手里拿着几株映山红,一屁股踏在位子上,气喘吁吁地说:“哎呀,跑了几座山,才找到这一点点,累死我了!”雪莲不由地低头闷笑,好像话是对她说的,花为她釆的一样。全勇穿戴总是很整洁,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水味,精致的带浮印图案的日记本,也带着一股馨香,很好闻,雪莲觉得愉悦。他们也是很少说话的,空气变得很微妙,少年的心事说不明白,雪莲一改往日假小子派头,留起了学生头。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他们分开了,但空气仍旧传播着这种微妙,两人眼神相遇时,总会露出一丝外人不易察觉的微笑。那时的雪莲有着非常高远的理想,梦想考上大学,长大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少年的梦大胆而稚气,好像拚尽全力就可以实现一样。全勇好像完全没有理想,从不好好学习。有一次,上晚自习做作业时,雪莲抬起头,不经意地朝他那边一瞟,看见他正扭着个头,呆呆地盯着自己看。眼神相遇,全勇一愣神,醒了过来,羞红了脸,转过头去,假装做作业。雪莲伏在桌上,闷声地笑了几下,用手撑起头,让他看不见,又继续做她的作业去了。
女生在班上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在寝室里说起话来,就显得非常放肆粗野了。她们开雪莲的玩笑,一个说:“哟,瞧你们在班上眉来眼去的,乱放电,别把我们也给电晕了啊!”一个说:“你们是郎才女貌,郎有情,妹有意,瞧你们哟,多般配的一对!什么时候吃你们的喜糖啊?”雪莲知道有几个女生暗恋着全勇,故意打趣道:“我知道,他是你们的小桂子哥哥,你们一二三四五,一个一个挨着排,谁是大老婆,谁是小老婆啊?”结果几个女生在通铺上,用被子蒙人,嬉闹着。
初二的时候,男女生相当熟悉了,说话渐渐多了起来,有时也打闹,要是谁的胳膊超过了三八线,一拳头打下去,准叫对方疼歪了嘴。
秋天,一个晚自习后,一个男生找到雪莲,说有事要说。在人少的地方,那男生紧张局促地说:“是贾全勇让我跟你说的,他想叫你做他的女朋友,问你答不答应?”雪莲一怔,感到羞愧难当,十三四岁,就开始谈情说爱,像别人一样拥抱,还亲嘴,简直就无耻!雪莲没有犹豫,断然回答道:“这是不可能的事!”那男生始料未及,叫她再考虑考虑,明天再给个答复。雪莲咬着嘴唇愤怒地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明天的明天还是不可能!那男生像没完成好任务一样,神态非常尴尬,抬手晃脚地走了。
晚上就寝后,同学们都沉沉地进入了梦乡,均匀的呼吸声此起彼伏。雪莲睡不着,听着窗外的虫鸣声,辗转反侧,她想不明白,全勇为什么是这样的一个人,她认为不到一定的年龄就谈恋爱,就是一种堕落的表现!她以前是有点喜欢他,现在却有点恨他了,认为他侮辱了她,“把我当成什么样的人了?”委屈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滚落下来,枕头湿了一片。
半个月后,全勇在别人的撮合下,跟邻班的一个漂亮女生恋爱了。那女生叫明晓露,比他大两岁,一头齐腰的披肩长发,瓜子脸,小巧的鼻子,细长的眼睛,眼角微微上翘,总给人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态,人称“勾魂剑”。她有很多前卫时髦的衣服,因为她有个出了社会的姐姐,那衣服都是她姐不要的。
全勇一边甜蜜地恋爱着,一边又有些不甘心,常常像个受伤的人斜靠在窗子上,双手抄在裤口袋里,吹吹口哨,唱唱忧伤的港台歌曲,眼睛不避人地望着雪莲,眼神飘浮而游离,好像在说:“都是你的错,是你把我推向别人怀抱里的!”雪莲有时心烦意乱,朝他白一眼,低下头来,又觉得有点伤心,心里说:“你是个十足的笨蛋!明晓露那样玩字号的女生,你不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也不会成为她最后一个,你只是她暂时的钱袋子而已!”
全勇变得越来越像个花花公子,十足的纨绔弟子。有一次,课外时间,他和班上另一个调皮捣蛋的男生,坐在雪莲背后,嘻嘻哈哈地扯扯她的头发,用手指在她背上乱划。雪莲恼羞成怒地站起来,转过身,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声喝斥道:“你们抽屉里,不就是放着个小斧头嘛,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还斧头帮?告诉你们,你们老大是袁龙,老二是方凯,联系暗号,击掌三次,要是你们以后还这样放肆,我就告诉袁龙哥,让他好好拾掇拾掇你们!”他俩脸都吓白了,失了面子,踢了几下凳子,怏怏地回到各自的位子上去了。
袁龙是谁?是雪莲同院一起长大的伙伴,比她大三岁,袁龙在学校混的读不下去,整天在社会上晃荡,打架斗殴,拦路抢劫,还发展了一个庞大的队伍,那就是斧头帮!其中,中学生占多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袁龙挺有女人缘,一个个女生抢着投怀送抱,他还向别人炫耀说,他把邻镇初中的校花都搞到手了!雪莲想不明白,这男孩吼结一突出来,怎么就变成一釆花大盗了?她只是想拿袁龙吓唬吓唬一下他们,她是决不会去找袁龙的,找袁龙,岂不是欠了个人情,又羊入虎口了么?
从那以后,全勇果真不敢招惹她,但是每逢她的生日,全勇总要送一张精美的贺卡。雪莲到另一个地方读高中后,他打听到地址,每逢元旦,还是要寄上一张贺卡,送上一份祝福。雪莲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有时候会偷偷地想他,但是一见到他,又觉得很厌恶,直到她读了一本小说《飘》后,才明白,原来她把自己编织的一件美丽衣服,套在了全勇的身上,她一直喜欢的是那件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
不值得爱的人根本不配让人付出爱!
雪莲高中毕业后,从老同学那里得知,全勇被明晓露给甩了。晓露到了大城市读中专,眼界开了,一个派出所所长的儿子又算得了什么!又另结新欢,同时又享受着他的这一份滴水的痴情。全勇没有作为,读了中专后,呆在家里当起了啃老族。去年,他约了几位好友,带上晓露,去了OK厅。他一个人站在台上,拿着话筒忘情地唱着情歌,一首接一首,当唱到刘德华的那道《忘情水》时,他眼泪哗哗直流,借此想挽留晓露的心。晓露呢,披着长发,穿着长裙,翘着二郎腿,娴淑地坐在沙发里,眯着眼,眼角微微上翘,永远像在笑一样。同学说,全勇只差单膝跪下来求她,晓露可出尽了风头,别提有多得意,结果呢,全勇这个痴情的傻瓜,还是被她给甩了。
原来,少年痴情的眼泪唤不回少女背叛的心!
自此,全勇就大把大把地掉头发,吃了不少药,也不见效。精神愈发颓废,没有工作,女友也跑了,他一无所有。事业应该是男人一切的基石吧,有了事业,什么功名啊女人啊,都像苍蝇一样纷纷往你身上沾;若没了事业,什么功名啊女人啊,你拼命追却怎么也追不到!
如今,他又来找雪莲,雪莲不想对他说刻卑,甚至有点可怜他,但是却无法安慰他,更无法喜欢他,只是冷淡,想让他知趣地走开。她想,如果有一天,当全勇看见她身边有一位男朋友时,就会死了心,不再做无谓的努力吧。
同时追赶两只兔子,往往一只也追不到,贾全勇应该是世上最蹩脚的猎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