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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衣 21 九歌

秋池走后,佩瑜也走了。

佩瑜走的前夕毫无征兆。那天晚上,我和佩瑜都去了绣枝家,绣枝在给宝宝喂奶,客厅里的电视作为背景音乐开着,正播到某个男明星对于不管前妻所生的孩子一事做回应,此男星说,“离婚了就别来找我,也不应该来找我……”

绣枝“咦”了一声,说了一句“他倒无耻的挺坦率,挺振振有词。”

佩瑜说道:“无情的人自有他的爽快利落,而善良的人因为黏糊也常顾此失彼。”

“怎么说?”绣枝问。

佩瑜回答:“他至少在他后妻和后妻生的儿子那里得到好评了吧,如果他一心要对两个妻子和两个孩子都好,那么,一定是两面都不讨好的。”

绣枝笑笑,准备去收拾屋子,因为佩瑜在抽烟,我就不许她抱宝宝,自己把宝宝接过来抱着,带他到窗前看风景,这个夜晚眼看着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夜晚一般的平淡无奇,突然,佩瑜宣布道:“我明天早上8点的飞机,飞的黎波里,放心,我学了那么多年阿拉伯语,终于派上用场了。”

“什么?”绣枝首先叫道:“你要去哪,去什么鬼地方?”

“利比亚的黎波里,那边现在有点机会,”佩瑜道:“我准备去做点小生意。”她的语气很轻松,类似于说要到隔壁某个城市贩点小商品一样。

“那边在打仗,前几天还有新闻说有暴动,”绣枝说:“你是不是以为打仗就是打折,也想去凑凑热闹?”

“我还有那么多钱没还,”佩瑜轻描淡写地说:“包括你们俩的钱,我答应过你们的,一定会让你们一生衣食无忧。”

“我不等钱用,”我抱着宝宝过来说道:“佩瑜,你就呆在这里吧,别折腾了。”

绣枝接上去说道:“是的,婴宁现在能赚钱了,我也不等钱用,过些日子我也会去上班的,我们不等你的钱开饭。”

“可我想去。”佩瑜回答道:“俗话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几年我过的太平静太安乐了,好像失去了很多能力,我想看看自己到底还没有接受挫折与苦难的能力。”

“那个老男人给你的挫折还不够吗?”绣枝讥讽道:“他还没有给够你苦难?”

“没有。”佩瑜把烟一掐,淡然回答:“就这点小伤害,远远不能让我倒下。”

“所以说,”绣枝咬牙切齿地恨道:“你就和那些男人一样,天生无情,你是属于没有人心的那种类型,因为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够摧毁你。”

“佩瑜一定会把这个当成赞美的,”我想了想,说:“算了绣枝,你就让佩瑜去吧,看得出来她很想去。”

佩瑜在第二天就飞向了的黎波里。一个我们从来都不知道面纱后究竟是什么样的铁幕的沙漠国家,我支持佩瑜出走并不是支持她去赚钱,我也知道佩瑜去那里并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对于很多女人来说,做一个住在花园洋房里的太太,是她们毕生的梦想,可是对于佩瑜来说,那就是格格不入,她天生不是一只能在雕花鸟笼里鸣叫的金丝雀,她是鹰,如若把她也关了进去,那么,就是辜负了她的目光,她的翅膀,她的野性,还有,她那永恒而傲岸的孤独。

孤独是一种高贵的品质。金丝雀是不配有孤独的,金丝雀只有肤浅轻佻的寂寞。

佩瑜走后,绣枝茫然若失,对我说,你可不能走,你得陪着我,否则我真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这些日子婴宁天天在外面上课,晚上回到她那里已经精疲力竭,只剩下一具渴睡的身体。

我哑然,心想自己能去哪儿呢,还不是得留在这里,留下来和绣枝,还有宝宝相依为命。

白天和黄昏我尽量多抽时间去陪绣枝,多多照顾宝宝,宝宝一天天大了,和我很亲,有一天他午睡醒来,瞪大眼睛专心注视着我,那眼神在那一瞬间,完全不似属于婴儿的,我俯下脸吻了吻他花瓣一样的嫩唇,问:“你这小东西,为什么会这么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晚上回到家,依然被宝宝的眼神扰的心乱,心想遗传可真是一件神秘的事,实在是说不清道不明。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门铃响了,我家已经好久没有客人上门了,打开门,只见一个陌生男人站在门口,我便迟疑着问:“你是……?”

我不认识他,正想着是否是找错门的,他却也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我。门廊里的灯照耀着他的眸子,那眸子是绣枝最为激赏的深琥珀色,闪烁着一层灼热而璀璨的光。

小时候听家里大人说过,古时有一种东西,叫做“魅”,魅可以附在人身上,而原来那人的魂魄呢,就立刻被逐出去了。

现在,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有一个东西忽然间就附了进来,而我原来的魂魄就已被驱逐了,轻飘飘地浮在半空中。

我认识他。我听见半空的那个魂魄在说:我肯定认识他。我认识他很久了。

他忽然伸手过来在我脸颊上抚摸着,态度自然而亲密,他那柔软的拇指,缓缓地在我鼻翼边的肌肤上流动着。

这个男人,既陌生又熟悉。陌生,是陌生到今生今世现在才初次觌面相见,就像第一次亲眼看日出,看瀑布,看流霞,之前穷尽你的毕生想象,你也想象不出真景真色原是如此的壮美奇幻;说熟悉,那种熟悉真是熟到了骨髓里,像血液一样汩汩地流淌在血管中,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出现在我的视野之内,我就一定能感觉到连空气都顿时改变了质地,稠度,与份量。

如果说那种陌生感是一个宋朝哥窑瓷碗,那么,那份熟悉就是上面的冰裂纹。没有冰裂的小碗也很美,只是,没有那么的空灵,那么的神异,那么的动人心魄。

于是,两者结合,就成了稀世之奇珍,不枉我苦苦等待了九年,等待了一生。

“你长大了。”他说。这是我无数次在梦里出现过的声音,如今,就低吟在我耳边。

从前,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过我见到他时会怎么样,会流泪,会泣不成声,会上去拥抱他,亲吻他,甚至,我会迫不及待地马上把衣服全都脱了,让他看看我成长后的身体——属于他一个人的身体。无论我和多少男人有过肌肤之亲,但是,我的身体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

但是现在,我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把他让进了室内,人间别久不成悲,没有眼泪,没有拥吻,更没有什么风光旖旎的情事。

春未绿,鬓先丝,人间别久不成悲。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你好像比从前又长高了一点。”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先打量着我,如此惊叹道。

是的,我在20多的时候还长了个子,比我当时长高了有4,5公分。按理说大部分人发育停止后长个的概率是很少的,可是古书上也有记载,童妻会在发育停止后再次长高。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童妻“,反正,在和他的那一次之前,我还是个孩子,懵懂的,稚嫩的,毛糙的衅毛丫头。

“你还记得我以前有多高?”

“记得,”他说,然后他靠近了我一些,他身上的味道,依然是熟悉而让人伤恸的诱人:“你让我魂牵梦萦。”

“九哥……”宋二小姐说,他们家里所有人都叫他九哥,我也觉得,没有一个称呼比“九哥”更适合他了。

九哥。九歌。我所熟悉的《九歌湘夫人》里有一句“沅有茝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东风袅袅,沅茝澧兰次第芬芳,只是,为什么他到现在才回来召唤我?

“……为什么不早点来,我一直都在等你。”但我知道他一定会来的,九年前的分别,犹如就在昨夜。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对不起。”他说了这最普通最寻常的三个字:对不起。很奇怪,这句“对不起”和我平生听到的所有的“对不起”都不同,我知道,他所说的“对不起”的背后,一定不是相负,而是无奈,深深的无奈。

九哥说,遇见你的那一年,我27岁,我们家一直都有一个魔咒,和我同辈的每一个男子,都活不到30岁,最小的7岁,最大26岁,统统都死于相同的家族遗传的疾病。那年,我已经是我们家破了纪录的活得最长的男丁了,医生之前已经给我开过一次病危通知书,我家里人用了当时最好的药,最好的医生,最好的医疗设备,使得我苟延残喘,从死神那里暂时生还。

那时候我住在云上小筑的某套别墅里,我妈妈就在那里生的我,在那里坐的月子。我住在那里,是想回到我的起点,我的起点就是我的终点,那时候我感觉自己可能活不了多久了,不过是在捱日子而已。

有一天黄昏,我在窗前喝牛奶,忽然看见有个女孩从我窗前跑过,穿着小背心,运动长裤,洁白的跑鞋,她跑起来像一头美丽的羚羊,从我眼前飞奔而过,像什么呢,我形容不出来,一直到现在都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很感动,同时也很悲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不过是一条卑微的刍狗,我生或死,存或灭,有或无,都是微不足道的,每天,太阳照常升起,美丽的女孩照常跑步。

我也看过红楼梦,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样的话我从来都不敢问不敢想,我只知道,我肯定是家族里被早早埋葬的一个。

可那个女孩呢,她几乎天天都在那个时候,穿着相同的衣服,从我窗前跑过,有一天,天下起了微雨,我在窗前等候,我想今天那女孩怎么还没过来,过了一会,她来了,跑到一半感觉到了雨滴,她突然就停了下来,然后,半蹲着,把鞋脱了下来。

我看到了她的赤脚,她的脚非常娇嫩好看,她把鞋脱了,抱在怀里,继续向前跑去。我想,这个女孩很爱惜她的鞋,她是不想让她那一尘不染的鞋被弄脏了,她想着明天,后天,以后的以后还要穿这双心爱的鞋。

她有明天。她有未来。她有大把大把的明天与未来,而我,却什么都没有。

我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女孩。我很怕某一天黄昏,她不来这里跑步了,那么,我该去哪里找她?我更怕有一天早上我再也醒不过来了,那么,我居然都没有拥抱过她,和她说过话,我岂不是深深的遗憾?

我二姐常常说,我是一条金鱼,因为金鱼是活在鱼缸里的,金鱼再漂亮,人也不能去拥抱它。她说我是金鱼,拒绝别人的拥抱,也拒绝别人的靠近,可是那时候,我是那么深深地,深深地,想要去拥抱窗外的那个女孩,我甚至很自私地想,我想要拥有她,像一个男人拥有女人一样的,拥有她。

只拥有一次。

像我这样的人,从小就知道,承受各种各样的苦难才是我的命运,我只是有钱,其他一切都很贫瘠。我知道那个女孩,只能是喂养一下我的眼睛的,我没有资格让她喂养我的心,我没有资格和她相识,恋爱,但是我真的很想拥有她一次,拥有了她,就是拥有了这个世界最美好的那一部分。

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因为这个女孩就是你。但是你不知道我在让人把你带上车之前的事,那时候我已经吃了药,嗯,不是什么春药壮阳药。我只能告诉你,如果我不吃药的话,我根本就没办法站起来,我只能像株植物一样地被种在床上,然后,让生命慢慢地耗尽。

见到你的那天,是星期三,那时候我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糟了,我心里有一个预感,我活不过这个周末。于是,我吃了药,那些昂贵的药物能令我在短时期内活力无穷,神清气爽,但我也很明白,吃这种东西只是在加速我的死亡。

死神一直就在我的不远处,不离不弃。那晚在月光下,我对你说了再见,其实,我是在对这个世界说再见。再见,这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再见,我第一次用心爱过的女孩,再见,永远都不会再有的那么皎洁而忧伤的月光。

我可以死了,我终于可以去死了,死神是我永远的情人,她在召唤我。我来了,因为,我已然我心无憾。

和你分手之后,回到家,刚上楼梯没几步,我就猛地从楼梯上滚了下来,失去了知觉。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直升机上,满目都是模糊的影子,我听见二姐在说,你一定要撑下去,你一定要撑到飞机降落,我们现在送你去瑞士,那里有最好的医生,最好的医院。

我略微睁开了眼,我想对她说,让我死吧,我活的太痛苦了,你们没一个人能了解我的痛苦。

除了二姐之外,我其他的几个姐妹也都在机上,她们都含泪叫我,九哥九哥,你一定要撑到飞机降落。

这时候,我那8岁的小妹妹突然从人群里钻了出来,也嚷着九哥你不要死,你一定不要死,你死了他们会把我赶出去的,我没有地方可去。小妹是我父亲的私生女,我们家向来重男轻女,父亲死后,家里人都不认她,是我把她带回家,我是唯一一个对她好的人。我想他们怎么会让那么小的孩子都上了飞机,还是这个小可怜儿自己偷偷溜上来的?我想告诉她,九哥没有不管你,九哥前两天就签了一份遗嘱,里面有一条是,如果我去世之后,我有一个基金是为她而设的,我也有一个基金是为你而设的,只要我一死就立即开始启动,我不能给你们什么,但是,我至少可以保障你们一生衣食无忧。

小妹过来趴在我的脚边,恋恋不舍,像一条小狗,她甚至都不敢哭,怕那些姐姐们骂她,我用眼神让二姐把她抱起来,要好好对待她。我想我要操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我天生就不能容忍别人欺侮弱小。

我想死,可是死,又是多么多么的艰难。

从那天起,我就在瑞士治疗了两年。两年里,我就住在医院,连一步都没有出去过,我能捡回一条命,是一个奇迹。所有的医生都说,你还能活着,这是一个医学上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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