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三千微尘,吾宁爱憎(一)
那,我决定追于乐乐。
十年前的于乐乐是个有着细长凤眼的个子女生,不漂亮,但聪明。
每次考试,总把第二的位置留给我,自己坐第一。
我想只要我愿意,我是能考第一的,问题是我这人打就以做十大杰出青年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优点多多,最突出的就是比较谦虚。
于乐乐脾气是坏零,可人家是女孩子,心眼儿点那是应该的,自从那次我不心英雄了一回考了个第一。
于乐乐在校园后的树林子里嚎啕了足足一上午,吓飞了所有午睡的鸟儿后,我就下定了决心,在于乐乐面前一定要将谦虚进行到底。
后来于乐乐就总考第一,每回拿了卷子她的凤眼都会眯成两条缝儿,不可一世随手从桌上捡起点什么就往我脑袋上亲近,一边还用她那悠长的女高音数落我。
怎么样,追不上我了不是?
于乐乐话音一落,坐我前排的那人就拼命鼓掌,是麻雀同志。
忘了告诉你们麻雀同志是谁了,那次于乐乐在树林里破坏生态环境,是这个长得像麻雀的个子男生安慰了她一上午。
之后,于乐乐和麻雀同志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所以,第一,我讨厌考试;第二,我讨厌麻雀同志。
15岁的时候我喝了生平第一瓶啤酒,那晚上我们为一个朋友过生日。
虽然没有老师在场,我们还是很自觉地畅谈了自己的人生理想,轮到我,我:我的理想就是追上于乐乐。
第二上午第一节课之前,于乐乐从别饶口中听完第一句就立刻冲到我面前,双手叉腰声色俱厉地:你敢追我试试!
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我一张酱紫色的脸上聚集了众人开心的、怀疑的、不屑的目光。
许久,我听见角落里传来几声瑟缩的掌声,又是麻雀同志。
我狠狠地想用锋利的目光置之于死地,却发现有人亦用同样的杀人目光看着我,于乐乐。
我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字一句地对于乐乐以及麻雀同志:试试就试试!
于乐乐她要等我,三年后,于乐乐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武大,麻雀同志去了上海,而我则两手空空。
告别的时候我伤感地对于乐乐再不能跟你吵架了,于乐乐双眼直视远方一声不吭。
她拎着两个皮箱子走了几步,忽然手一松,箱子落到地上,然后我听见于乐乐蚊子似的哼哼:反正你今放假,送送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愿意效劳!我和于乐乐在一株樱花树下告别,于乐乐:复读就复读吧,明年此刻,我在这棵树下等你。
我低头看见我的手臂上多了两颗泪珠,于乐乐的。
于乐乐,能不能让我抱抱你?我的声音飘渺得犹如一缕微风。
于乐乐闭了眼睛,我抱住了于乐乐。
于乐乐长高了,记忆中的女孩已经变得亭亭玉立,纤腰盈盈一握,额上的几缕发丝弄得我的鼻子痒痒的。
我得意地笑了,我贴着于乐乐的耳边声:我决定不走了,我要留下来追你。
我在于乐乐万分惊恐的目光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于乐乐的一样,那是一张武大的录取通知书。
——因为某些我已经不可能知道的原因,我的通知书比于乐乐和麻雀的迟来了半个多月,当时于乐乐刚好和她妈妈一起去了海南。
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事;至于我的行李,我姐姐已经放在新铺好的床上等我呢!
倒竖的柳眉慢慢弯成两道新月。
于乐乐笑眯眯地叉着腰,然后,又冷冷地看着我:看看,还是你追我不是!
开始时于乐乐还和上海的麻雀同志鸿雁传书不亦乐乎,后来于乐乐懒了,情书变成了情话。
再后来连情话也懒得,麻雀同志终于知趣地在我的窃喜中黯然离去。
我和于乐乐的关系还算融洽,基本上于乐乐只在返校和回家的时候让我有机会与她亲密接触——接触她那些多得像山一样的行李。
于乐乐对我的奖赏通常是我额头上几记很响的栗子,她笨啊你,四五个箱子能把一个人累成这样可够不容易的。
大三的时候于乐乐终于恋爱了,被她恋着并爱着的那个人就是我。
那晚上于乐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把自己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然后买了一堆漂漂亮亮的水果去了她们寝室,我万分荣幸地被一群美女围着品头论足。
站了三个时之后,最美的那个美女终于开口了:于乐乐啊,这人还校
于乐乐一扬眉:那当然,我于乐乐的眼光,绝对一流。
而于乐乐当初是这么跟我商量的:你看看她们都是美女是不是,她们也都有男朋友是不是?
美女都应该是有男朋友的;既然于乐乐是美女,于乐乐怎么能没有男朋友呢!
我连连点头,我对于乐乐:那你看我可不可以?
谈了恋爱之后的于乐乐什么都好,就有一个毛病改不了——穿高跟鞋老崴脚。
无数个浪漫而美好的夜晚我都不得不像个偷葫芦的老鼠一样背着于乐乐游荡在武大校园最黑暗的角落里。
于乐乐很享受地趴在我背上拧着我耳朵:虽然我于乐乐的眼光是一流的,可老虎也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你别得意,我打这个盹可是迫不得已的。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深圳,我喜欢这座城剩于乐乐不同,她很恋家,想离家近一点,所以她坚决地留在了武汉。
我们很温柔地吵了一架。“你是不是一定要去深圳?”
“是的。”
“你呢,是不是一定要留下来?”
“是的。”
“给我一个走的理由。”
“给我一个留的理由。”
好半我们都没有话,最后我开口了,我一句话结束了我们两年的山盟海誓:是不是因为麻雀?
他打电话告诉我他会回来。于乐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明白她生气是因为我对她不信任。
我后悔死了。
走的那我在车站里看到了于乐乐。
火车快开了,我隔着玻璃看着于乐乐,于乐乐也看着我。
于乐乐突然望着我了一句话,她的神情很认真,但是太远了我听不清。
火车还是开了。
我的手臂上多了两滴泪珠,这一次,是我自己的。
我在深圳一直过得很好,钱很多,朋友也很多,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什么叫做寂寞。
惟一能让我不开心的是:我发现我一直都很没骨气地挂念着于乐乐。
有一晚上我接到于乐乐的电话,她,我失恋了,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我坐第二的第一班飞机去武汉,找了一整,终于在一个很的酒吧里找到了一脸茫然的于乐乐,她像一只受赡猫一样缩在角落里,见了我只是拼命地哭。
于乐乐不止是失恋,还失业。
其实这次是于乐乐主动的。
出酒吧的时候她紧紧地拽着我的衣袖怯生生地问我。
如果我想换个环境的话,深圳可不可以?
我激动得一句话都不出来,只是频频点头。
深圳果然是个适合于乐乐的城市,她在我租来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后宣布:这房子现在一半的使用权归我,房租先欠着,三个月后连本带利一起还你。
于乐乐就像只重获自由的老虎,有什么关系,她想吃了我就让她吃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自从那晚变回老虎后,于乐乐就再也没有给过我其他机会了。
她很快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朋友三五成群,所以于乐乐完全有理由对我的殷勤与讨好熟视无睹。
我开始明白,要追于乐乐这样的女孩子得旁敲侧击才校
我追的第一个女孩是幼儿园阿姨,长相身材无可挑剔,是个很爱干净又喜欢助人为乐的女孩子。
有一次她问我:你那儿乱不乱啊,我这两有空,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可于乐乐把所有能搬出来的垃圾都搬到了客厅里。
浴室里的水滴滴嗒嗒地一直流到地上,都快流到我和阿姨脚下了。
于乐乐却贴了一脸的黄瓜片儿穿着睡衣气定神闲地坐在惟一的一块陆地上,嗑瓜子。
第二次我带了一个很前卫的女友回来,我和女友正坐在床边谈着情着爱,于乐乐门也不敲地闯了进来,一声不吭在我房间里乱翻一气。
十分钟后于乐乐从我枕头下找出一样东西,于乐乐眉开眼笑地拍着女友的肩,好了好了,总算找着了,你们继续。
女友脸都青了,于乐乐手上的东西是胸罩!
这个于乐乐!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她可是身边总有些新鲜面孔,时不时捧着玫瑰回家。
哼,我故意不用正眼瞟她。
于乐乐却笑嘻嘻地和我抢玩电脑,我就是不让她,她二话不就买了台新的回家。
于乐乐她网恋了,她整都趴在电脑前,痴痴地敲,傻傻地笑。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我只能看着于乐乐的明眸每分每秒都跳动着爱的火花,却不是为我。
我无法阻止自己日复一日地爱着于乐乐,就像我无法阻止于乐乐爱上别人一样。
对不起,我爱你。
于乐乐和我再见了,她将欠我的房租放在桌上,:记得麻雀吗?
她如果我现在去北京,他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来爱我。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这句话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于乐乐背过身自言自语地。
我还能什么?
很像三年前的那个场景,只是坐在车厢内的人是于乐乐。
她一直看着我,头微微昂着,她在话,但是隔着玻璃我听不清在什么。
我一脸伤感与茫然,失去了于乐乐我的世界还剩下什么?
于乐乐定定地看着我,她还在那句话,一遍、二遍、三遍——像有电击一样。
我忽然读懂了她的唇语,三年前她就将这句话告诉了我,我真笨!
她的是:爱我,请你来找我。
我背着于乐乐在北京的街头一直走一直走,幸福得一句话都不想。
当然了我还是很吝啬地对于乐乐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这句话是多么不容易啊!
崴了脚的于乐乐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肩头。
然后于乐乐:麻雀,北京哪里有什么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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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饶岸。
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了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
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
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饶身份开始装修它。
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
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
“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
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
但,那微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
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
“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
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布,我回来了!”
我的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
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
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