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个春夜
,确切的是一个春夜,有点薄雾,乍暖还寒。我们四人正有气无力瘫坐在一张油哄哄的破沙发上发呆,点突然来电,约我出去走走。老鬼一骨碌站了起来,菜:我就不明白了,放着一个能让你少奋斗十年的富家女不去勾搭,偏偏来这里开什么破店,这不是有病嘛?我大怒,骂道:你才有病,你全家都有病!瘦狗怯怯地又离开我七步远,一声不吭。老鬼看着我:明要交房租了!我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回拨点的电话,点很高兴,在中大街见面。我马上跨上我的叮当作响的破单车出发,中途居然把车链子蹬断了。这是我妈给我买的单车,极具纪念意义,所以我把单车扛在肩上,走了将近五公里。没想到的是第二居然上羚视,题目是你身边的行为艺术。拍摄者全程跟拍,却始终没有来进行采访。原因是若进行采访,会破坏这次艺术行为。我愕然(并没有产生荣耀感),马上联想到,若是一次暗杀,我必将横尸街头。好在我处处与人为善,又与世无争,最主要的我不是派与派之间的政担顺便一下,我对政治充满厌恶。如果非让我在当官和卖红薯之间选择一个职业,我宁愿选择卖红薯。好吧,有点跑题,就此打住。
现在再暗杀之后,我又想到的。应该是明星八卦的问题。从电视上可以看到我肩扛单车趔趄着,满头大汗的狼狈样。还把我擤鼻涕的动作都拍上了,更让我无地自容的是鼻涕没擤干净,鼻翼两侧出现了亮晶晶的液体。这使我平日里玉树临风的形象大打折扣,所以我有些愤怒,但我无处发泄。这也许就是明星被偷拍后的感觉。所以叫那些偷拍的为狗仔,甚为解气。
话那晚我扛着单车出现在点面前。点惊的腿也不跛了,我叫住她,她才回过神来。点:我以为是偷车贼,看到我,顺便劫个色什么的。我失笑道:不会吧!以此来掩饰我的失态。你不担心吗?她。担心。我。她把滑落的肩带提上来,一笑。她永远不知道我担心什么,这是我们之间存在的障碍,但我不想打破。
那晚,我和破(我已经控制不住给人取绰号的欲望了)总共了十句不到的话,除了上面写的,还有我最后的一句:再借我两千。
第二,破骑着电驴给我送来那笔钱。菜喊了声:老板娘早!破羞涩地逃跑了!我给了他一个史上第一白的大白眼,菜欣然接受。
就这样又过去了一段时间,生意冷清到我们几个到处打鸟玩。老鬼给每人做了把弹弓,金属与木头的完美结合令我们爱不释手,最终引来了旁边艺术品店的订单,老鬼以五十元一把的价格卖出。自此,他开始改行,每日端坐修理铺门口,摆起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