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同乐楼

我想知道答案,又不能点破,只能试探着套出话来。

“好端端的,你们讨论起夜做什么?”

他摇头:“没有,爹爹只是神秘兮兮地问你一夜几次,我觉着奇怪,就说是一次,没想到他说少了。”

好晕啊,搞了半天这父子俩是在打哑谜呢?一个隐晦地问妻夫行房的次数,另一个回答夜里上厕所的次数,还真是驴头不对马嘴,好在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当然,对我来说,头等大事不是去纠正温碧云的错误理解,而是要让他沿着错误的路线走下去,最好是越描越黑,彻底颠覆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爱爱观。

“每个人体质和喜好不同,次数当然会有差别,就像碧云你喜欢甜食,一天吃三大块桂花甜藕还觉得不够,而母王三个月吃一块都嫌多。”

这个案例非常具有说服力,且不论它能否论证我的观点,但看温碧云点头认同的模样,就知道他是真的爱惨了桂花甜藕。

见他如此,我趁热打铁:“不过闺房之乐终究是妻夫之间的秘事,就算是一家人,还是尽量避免谈这些,免得叫人家说男儿不庄重。”

这个时代,男人视名节比性命还重要,仅仅一个‘不庄重’,立刻令他脸上一红,急急辩解道:“我不是故意去说的,爹爹也是关心。”

我心里乐开了花,心想你小样上当了吧,姐逗你玩呢!表面上却装作郑重其事的样子,适时安抚道:“我的碧云自然是大家闺秀,万里挑一的好男儿。”

他的脸更红了,头也更低了,眼睛被长长的睫毛遮住,看不清情绪,不过从他弯弯上扬的唇角可以猜出,他心情不错。

我并非曲意奉承他,怎么说呢,论夫德、夫容、夫言、夫功,他确实是拔尖的——男子无才便是德,他识得字,读的书却局限于《男诫》之流,可以说,除了知道男人应守的规矩之外,他并无其他的才情,至于品行,目前看还是很端正的,所以夫德这一条,他是过了;他容貌出色,小小年纪就已经跻身天都三美之列,在家里也许有些骄横,面对凤羿然时更是跋扈无礼,但毕竟是名门出生,在外人面前举手投足还是相当端庄持礼,夫容达标;夫言嘛,如果不用高标准严要求来对待他,也还算说得过去吧,至少他语言表达能力无障碍不是么,而且也不算太八婆;夫功,这一点就难说了,毕竟刚嫁入王府,懂不懂治家之道、能不能乖乖地相妻教女,都要看以后的表现。

只可惜“三从四德”并非我择良夫的标准,他再好再完美,不是我的菜,我终是不会去沾染的。

回府后的第二天,我窝在书房看了一上午账本,不免有些倦怠,正伸着懒腰,有仆从来报温家二小姐差人来送口信,说是晚上请我在同乐楼吃饭,我一边应承下来,一边让人去请了小叔叔询问情况。同乐楼是母王旗下的产业,在大青国各地开了有几十家,京城的这一家算得上是‘旗舰店’,规模依然秉承着母王“不做出头鸟”的理念,比号称第一的百味珍馐坊不论在价格上还是在豪华程度上都逊色一些。

“然而正是因为样样都排在第二,最得朝中中层官员的喜爱。同乐楼有自己的特色,虽不奢华,但贵在一个‘巧’字,人巧、心巧、菜巧,尤其布局极巧,以‘楼’命名却并不仅仅是一栋楼,实际共有大小风格不同的院落六处,雅致而不失其私密,宴请人数也可多可少。”

我听得心潮澎湃,小叔叔却声音平静、眉目清冷,并不显一丝一毫的骄傲。

“如此说来,百味珍馐坊除了价格高、更奢华之外,可还有什么出众之处?”

“百味珍馐坊的食材珍奇丰富堪比皇宫,猴脑、鹿唇、熊掌、鹰眼是他们的四大看家菜,另有一道‘雪落银盘’,只取鹅掌之间连接四趾的薄肉,一盘菜做下来,需要二百八十八只鹅,售价千金。”

“那些人真会吃,也真舍得吃。鹅掌肉嫩脆鲜爽,那些没了鹅掌肉的鹅也照样能卖得出去,百味珍馐坊稳赚不赔。”NND,一盘菜用两百多只鹅卖一千金,成本早回来了,剩下的就纯赚了,这么好的事怎么不落在我头上呢!

小叔叔说:“鹅肉粗糙,味道与大雁相似,却不如大雁鲜美,到百味珍馐坊用餐之人怎会舍大雁而吃鹅呢,因此这些鹅取了掌肉之后,大都贱卖了。”

“能卖出钱就是赚了。”一想到两百多只白花花的鹅,我的面前就好像出现了一大堆白花花的银子,忽然,脑子里白光一闪,想到个点子:“现在的天气正适合腌制咸肉,把那些鹅便宜买来,腌晒一些时日就可以吃了,等过年的时候送给穷苦的百姓,倒不失为一件积德的善事。”

他一怔,旋即说道:“璇儿善良。”

我吐吐舌头,心想我虽然喜欢银子,但金钱是改变不了我善良的本质,我是大大大好银纪若璇,哦耶!

不料还没得瑟几秒钟,他就泼了我一大盆冰冷的水,温度堪比西伯利亚深冰下的雪水……

“接济穷人是好,但万一被有心之人借机生事,就大不妙了。”

我疑惑地看着他,摇摇头,一脸茫然。

他淡淡地陈述事情的本身,没有表现出一丁点褒贬的态度:“送礼最忌讳送活物或食物,活物可伤人,食物可杀人,你可懂我的意思?”

“你是说,会有人下毒,嫁祸给我们?”谁那么恶毒?我一向行事低调,对人不算和蔼也不可憎啊,我没招惹过谁吧!

小叔叔定定地看着我,冰冷的表情渐渐软化,墨色的瞳眸中却藏着一种让我揪心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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