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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永别天涯

醒来的时候,我只看到了顾俊熙,他好像一直坐在我的身边,守候着我。我想坐起来,跟他说些话,他一定很困惑,一定会认为是文轩惹得祸,一定会很冲动的训了文轩一顿,我一定要好好的解释给他听。

“你小心点,别弄疼了伤口。”他见我一脸的焦急,关切的说。

“我没事儿,俊熙。。。”我很激动,却被他饶有深意的眼神给制止了。

“你放心,我没跟任何人发火,我一直很镇定,只是,我很心疼,你流了那么多血,我问过医生了,不是大的伤,也不会有任何的后遗症。于是,我就直接把你接回来了。医院始终不及家里舒服。”

“家里?”

“是啊,家里,除非。。。你还在梦里,或是,医生判轻了你的伤。”

是啊,我已经结婚了,成家了,这儿,就是我的家,我一直期盼着的家。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淡淡的说。

“还说什么客气话,我是你的丈夫,你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照顾你是我的天职。”

天职?我深深的凝望着他,第一次觉的,原来他也有着很好看的侧脸。

“我的伤跟文轩没有关系,是。。。一个意外。”

他点头,什么都没说,停了半晌,他拿起桌上的一个苹果,生硬的削起皮来。

“我本是要去交接的,顺便。。。告诉文轩,要退出工作室的事,可是没想到,我碰到了一个不该碰到的人,也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话,还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我小心翼翼的说着,可是,我为什么要害怕?

他像是没听到,自顾自的说,“这苹果皮可真难削,我就奇怪电视上的人怎么可以削的那么快。”

“俊熙,你有听我说话吗?今天有太多的出乎意料,措手不及,时间很仓促,都没来的及让你知道。”

他依旧在努力的削平果,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一把抢过他手里的刀,定定的看着他。他看看我,说,“我都知道了,当我看到文轩抱着你,依依不舍的看着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只告诉我,要我好好的照顾你。”

“我你好好的照顾我?他是什么意思?是要离开这里吗?那他的工作室怎么办?他的梦想怎么办?”

“他没说过要离开,是你太紧张了。”

他出奇镇定的眼神警告了我,我重重的靠在枕头上,头痛欲裂,“我好累,想休息了。”

他默默的起身离开,然后帮我盖上了杯子,他犹豫着要不要给我一个吻,却在即将要碰到我额头的时候,断然的离开了。

第二天,我嚷嚷着要吃哈根达斯的冰激凌,俊熙拗我不过,开着车帮我去买。我趁他不在,匆忙换好衣服,来到文轩的住处。

到的时候,他正在收拾屋子。白衬衫,牛仔裤,他依旧是那么的阳光帅气,只是,岁月为他平添了一抹成熟的稳重。

他看到我,对着我笑,“你怎么来了?明天不就要去夏威夷了?怎么还不好好准备一下?”

“我。。。”我吞吞吐吐了半天,想了一千一万个理由,最后找出一个最不是理由的理由,“我。。。是来跟你交接的。”

他一愣,笑着说,“啊?哦,好啊。哦,对了,我还没好好感谢你,若不是你,恐怕工作室早没了。”

我也笑笑,这一笑,冲散了凝聚在我们之间的隔膜。

他带我来到他家的一处阳台,优雅别致的风格立刻捕获了我的心,放眼望去,是一片葱葱郁郁的草坪,那生机盎然的景象,给你一种置身在大自然里的错觉。

他为我冲了一杯红茶,给他自己冲了一杯绿茶,“女生喝红茶好,特别是你。我一直记得。”

我一愣,缓缓的从他手中接过。然后说了声谢谢。

他抿嘴笑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吗?”

我点头,“当然,是在华娱的天台。”

“对,那天,你心情不好,哭了一整个下午,我回到公司的时候就听说了,我还很纳闷儿,想着这个极富个性的铁娘子怎么会哭呢,结果一看,还真是。哈哈,所以呢,为了让你的心情赶快好起来,我就想到了跟你一块吃饭的主意,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怎么这么幼稚。”

我很想说,你一直很幼稚很可爱,可是,我只愿意在心里这样说。

“后来,你做了我的经纪人,你很紧张,很卖力,也很小心,还时不时的躲着我,我很不解,却也没想太多,毕竟,我也是一个很内向,极少跟人敞开心怀说心事的人。但是,我承认,你真的是一个很出色的经纪人。所以,渐渐的,我也开始有了依赖心,会很放心的接你选的戏,做你安排的事,上你联系的通告。这样一来,整个人都轻松了很多,这种感觉,离开了我很久,却又被我找寻回来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喜欢和你在一起,和你聊天,说话,喝茶,看书,畅谈人生哲理,偶尔也会八卦一些有的没的新闻。我会很在乎你的看法和想法,因为它们总能给我带来惊喜和信心,让我可以很肯定的去做我想做的事情。不会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是天方夜谭,不着边际。渐渐地,我发现,我离不开你了。

你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很强,从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你做我工作室的合伙人。你答应我的那天,我好高兴,我发誓要做出最棒的电视剧和电影。那一年多,我每天都很忙,也很累,累到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抗议。受不了的时候,我就会很惯性的看看你,照片也好,看完,心里就会很舒服。看着不喜欢应酬的你,为了戏,却要周旋在大大小小的晚宴中,我真的好愧疚,好难受,我不想你这样。

那天,我拍了一耻有意思的戏,忽然就想到了你,于是,就给你打了个电话,想跟你开个玩笑,没想到,你那么聪明,根本就没上当。我好失落。更不会想到,玩笑,会变成现实。

你看我的每一次,我仿佛都知道,你对说我的每一句话,我也都记得,我想起来,想睁开眼看着你,告诉你,你才是我要求婚的那个人,可恨的是,我怎么都醒不来。”

我轻轻的擦去眼边的泪水,揉了揉已经模糊的双眼,抽泣的说,“那么,下辈子,我们还会错过吗?”

他的眼眸晶莹剔透,仿若隔世,“下辈子,由我来做等你的那个人。”

“不,我们谁都不要等谁,我怕,这样会再错过。”

“好,那就让我们一见钟情。”

我点点头,他拉过我的手,脉脉的凝视着我,我对他说,“还有,我们谁都不要再有秘密。”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屋子里一盏亮着的灯都没有。我轻声喊着顾俊熙的名字,一遍一遍,可就是没人应。

我开始害怕,开始着急,他究竟去了哪里?我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挨着找,以为他是在跟我玩捉迷藏,我警告他立刻出来,否则后果自负。可是,依旧没有应答。他去了哪里?他究竟去了哪里?他怎么可以丢下我一个人住在这偌大的房子里?

我焦急的给每一个人打电话,答案全是被复制了的不知道。我再次拨通他的号码,依然是关机。

我筋疲力尽的瘫坐在床上,酸涩的委屈一股脑儿的涌到心头。他走了吗?不要我了?他不是刚刚和我结了婚?不是答应要照顾我一辈子?这个骗子,大骗子。我发誓,如果叫我找到他,我一定要将他大卸八块,千刀万剐。

我气愤的拿起一个枕头用力的扔了出去,一张不大的A4纸随之飞舞,眼泪立刻被我收了回去,我慌忙的拿起那张纸,读道,

“小凡,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我一直不知道把它放在哪儿,你对这个房子这么的不熟,但是我想,你总要休息睡觉,所以,就把它放在枕头下面了。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正如勇敢的你一样,我也要去寻找应该属于我的那个人。恭喜你,终于等到了。我一直认为,我才是那个能给你幸福的那个人,也一厢情愿的认为,只要娶到你,就可以让你快乐。可是我错了,大错特错。

冰激凌被我放到冰箱里了,记得要分几次吃,太凉了对身体很不好,特别是你。以后也要记得少吃。我买了很多蔬菜和新鲜的水果,都是你最爱吃的,听说饭后吃水果对身体其实不好,所以要么在饭前吃,要么就等半小时,否则你的胃病一定好不了。还买了两袋子新疆和田大枣,你最喜欢吃的,对贫血很有用,记得每天吃一点。

不要觉得对不起我,我的爱情决不允许参杂别的东西,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很多值得我去关注的事情,所以,不要拿出一副可怜心肠漫天找我。即便你找,也不会找得到。

也许某天我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我希望那时的我们都有一个崭新的面貌和身份。

记住,要好好生活,努力让自己幸福快乐。只有这样,远方的我才不会觉得愧疚。你看,人终究是爱自己多一点的。

顾俊熙。”

半年后。

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也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朋友之中最得意的要数颜惜了,婚姻事业双丰收,这不,又传来了一个喜讯,她就要当妈妈了。我抱着怀孕三个月的她,高兴的好像腹中的孩子就是自己的,我嚷嚷着要做孩子的干妈,颜惜欣然接受。

文轩工作室正式改名为文轩影业有限公司,文轩任总经理,小颖是副总经理,豆豆是总经理秘书。

而我则接手了老板娘的咖啡厅,更名为木春菊咖啡厅。又聘请了一位刚从意大利回来的西点师,专门研制各色有特点的西点美食。另外,我根据自己的喜好,在咖啡厅原有的装饰风格基础上,添加了我自己的想法。日子一下子清闲下来,生意不好不坏,有时跟着西点师学习烘焙,有时候在电脑上敲些文字,看看微博。心情一天比一天的好,一天比一天的稳。我开始慢慢的走路,慢慢的喝咖啡,慢慢的吃东西,忽然间觉得曾经那么不被我重视的事情竟也可以这般的美妙。

木春菊成了朋友们聚集的地点,她们的办公大厦就在附近,闲暇时刻,或是下班之余,都会过来小坐片刻,周末或是假期的时候,这里更成了我们的游戏圣地。

可大部分的时间,是只有我一个人的,我常常做在宾客的位子上,呆呆的看着窗外来去匆匆的人们,偶尔也会安静的坐在一边认真的听客人聊天,偶尔,也会插进去一两句,渐渐的,便也熟识了,时间一久,便也有了一些和善的常客。

每隔两天,我都会买些菜到顾伟豪的家,他的身体已大不如前,特别是听到俊熙离开的消息。起初他很排斥我,也不待见我,可我想,他终究还是承认我这个儿媳的。

这天,我照常买了排骨回去,给顾伟豪做了一些家常的小菜。他吃的很舒心,不停的赞美,“你的厨艺又精进了。”

我笑道,“那可不,现在也就是在琢磨这些吃的啦,如果再做不好,岂不是叫人笑话。”

他眯着眼笑,“唉,你说这人为什么要养儿子呢,都说养儿防老,哼,到我这儿,真理就变成了谬论。”

他这话是一语双关,在埋怨顾俊熙的同时,也在埋怨不肯进公司帮他。

“怪不得别人都用一双同情的有色眼睛来看我,可不是?儿子不要我,儿媳妇是宁可自己开家咖啡厅也不肯帮我,可怜我一身的老骨头还要操持这么大的产业。”

“爸,是他们眼红,见您这样的老当益壮。”

“什么眼红,我看就是可怜。”他瞄我一眼,很不情愿却也无可奈何,“这个混小子,他可别回来,否则我非打断了他的腿。”

我被他的样子逗乐了,忍不浊呵的笑,他很不解问我笑什么,我捂着脸摇摇头。他无趣的干脆不再搭理我,舀了一碗汤独自喝了起来。

我忽然觉的他是那么的孤单,那么寂寞,虽然他有很多的钱,也有能力呼风唤雨,可釜过后,他最想要的却恰恰是人间再平凡不过的亲情。我很想知道,如果时光倒退三十年,他是否还会做出妻离子散的事情来。

第二天下了雨,淅淅沥沥的。客人很少,正好腾出空来写篇博客。伴着雨声,倒也别有情调。

感觉写了很久,脖子有些酸,口也有些渴,想要给自己冲杯浓浓的摩卡。就在我俯下身钻到柜子里找东西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老板娘,来杯拿铁。”

我一紧张,起身的时候,头部刚好碰到柜子,痛的我直咬牙。

我怔怔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黑了很多,还留了胡子,一身西部牛仔装扮,若不是那亘古不变的笑容,我定是认不出这人来。

他摘下帽子,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寸。他又笑了笑,露出洁白的八颗牙齿,

“小凡,我回来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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