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连日赶路
不远处的山顶一个暗红色的身影隐没在阳光之下。暗红色的大袍子里裹着一个娇小的身影,低头盯着云锦二人的身影越走越远,直到完全看不见。
红袍人后面站着一个男人,也是盯着云锦的背影。
“这该死的蜗牛精,差点就坏了主上的事!”红袍人突然开了口,低沉的男声里满是怒气,微微抬起头,却是一张精致的女人脸,虽娇媚多姿,可那白嫩的有些过分的皮肤总让人感觉到一股子死气。
“是属下办事不力!”男人急忙说道。
红袍人转身看向男人,冷冷一笑,“哼,黑耀,办的不力的事情你做的还少吗?若不是看你在还有些用处,我早就送你和那贱女人黄泉作伴了!”
男人脸色一沉,低头道了句,“属下该死!”
“你是该死,不过不是现在!行了,这回幸好我及时出手,不然让这小丫头知道了什么,别说你了,就连我也得死!”说着又从红袍之中拿出了一只朱钗递给了男人,“拿着这个,去伏羲洞一趟吧!主上要见他!”
男人恭敬的接过朱钗,应声答道:“是,属下这就去!”
红袍人眯起眼,嘴角微微上扬,一手绕着胸前的发丝,声音突然又变成了女人的音调,“云锦,呵呵呵,九尾之女!主上,这一次你应该要感谢我才对!指望这些废物,只会坏了你的事!不过这女人确实有些本事,呵呵!”
一阵风起,那山顶再也看不见这红袍人的身影了。
因为在荒村的耽搁,这一路云锦几乎没有停歇的往黑崖山赶,不是她不想休息,要不是无言急着见他的碧儿,她还是很愿意慢慢赶路,保存些体力的。
只是无言一路上竟然不眠不休,那架势看着着实太过吓人。
云锦只能在后面暗暗摇头,这些年,她一个人习惯了,要说朋友,虽与无言相识不过几十载,可他算得上是她的朋友了吧!
就像无言说的,有时候人与人之间,就算历经了无数难关,认识了很久很久,可终究做不成朋友,而有的人,不过一面之缘就已经可以以心相待,这也是一种缘分。
日头落在西边,偶尔有鸟儿从夕阳下的云霞飞过,云锦坐在一处茶棚,吃着馒头,喝着水,无言在一边目光幽怨的盯着她:“你休息够了没有?我们什么时候走?”
云锦置若罔闻,只低头啃着手里的馒头。
“臭丫头,你倒是说句话呀!”无言忍不住焦急的喊道。
云锦这才稍微抬头,慵懒的伸了伸胳膊,“我们都赶了几天几夜的路了,穿过了前面那片林子,就能到了,急什么?”
云锦这是明知故问,他能不急吗?眼看着就能到黑崖山了,马上就能见到碧儿,他现在哪有心情休息呢!
可云锦并不这样想,当年那蝎子精到底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劫走了人,她还毫无察觉,这蝎子精要是没点儿本事就怎么敢当着一个捉妖人的面做这样的事情!前几日加快脚程是为了早日到达,如今,既然已经快到了,她必须稍作休整,等到了黑崖山免不了该会有一场恶战。
云锦见无言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突然一笑,“老秃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何况你们这都晚了几十年了,再晚个半日,也不用那么在意。等我收了那蝎子精,就让你们洞房!”
无言一听这话,老脸整个都红了起来,“臭丫头,你胡说八道什么?你如此诋毁我的清誉,小心佛祖都不会饶了你!”
“呵呵,佛祖呢是不会与我计较的,毕竟我说的也是事实啊!难道你不喜欢你的那个碧儿,难道你不想娶她为妻?我可不信你不想!”
无言涨红着脸,岁月沧桑在他的身上刻的深沉,再也没有了往日的俊朗。要是说当初,他可能真就还了俗,而今,他却已经不再年少轻狂,亦不再有憧憬幻想。
“阿弥陀佛!”表情里透着一股庄重的无言,看起来颇有了几分得道高僧的模样了。
“我心之所向之所往,皆逃不过一个情字。可情字与佛也是一种历练!我都活了这么一把年纪了,又何必自欺欺人再逃避自己的内心,又何必再做无谓挣扎呢!人生匆匆,这大半生我的执念于此,也许救了碧儿,我的心才能静得下来,那时便再无牵挂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云锦心中依然清楚。就了碧儿那蝶妖能怎么样呢?几十年的错过,无言秃驴也变成了无言老秃驴了。娶妻生子不过一句玩笑,怎么能当的了真。
或许无言心中是自责的,自责自己当年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保护不周,这份内疚,让他始终过不了自己那一关,许是救了碧儿,这心结自然也就解开了。
无言端起桌上的茶,一口喝下,“我尚且能看透,可你呢?到底何时能看透?”
这一句差点让云锦被茶水呛死。
二人相识这几十年,也见过几次,要都是好酒之人,要不是当初二人因为斗酒,云锦也不会糊里糊涂的酒后吐了些不该吐的真言。好在这个人是无言,要是换成她那个师兄,恐怕少不得一番嘲弄。
云锦突然停下送茶的手,脸上看不出的细微变化,然后一仰头,将杯子里的茶尽数喝进肚子里。
她看不透吗?呵呵,人生匆匆,而她呢?她却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时间洪荒的大千世界挣扎。她何以解脱,又何以放开。
“老秃驴,别忘记了,你的舍利子是我的!”
无言微微一笑,便不再说话了。
等云锦吃掉了桌上的最后一个馒头,才懒洋洋的起了身子,拍了怕手,“走吧!天黑之前应该能到。”
无言感激的目光刚刚投向云锦,就看见云锦已经一个纵身走出了很远,半晌之后,不由愤怒道:“臭丫头,你吃了东西咋不给钱!”
远远的就只看见云锦背对着自己挥了挥手,“我早就身无分文了!”
无言十分不甘愿的掏出了一吊钱,递给那个看着他目不转睛的茶摊老头,心不甘情不愿的,终究这钱是到了别人手里。
他又不是什么富家子弟,他也只是个穷和尚,可他却是欲哭无泪,谁让自己还有求于人呢!念了句佛语,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进了林子,天已经黑沉下来。
偶尔能听见一两声狼嚎,伴着寥寥无几的星光,走在密林里,常人多少都会害怕。若是孤身一人,怕是没有谁会半夜走在这样的密林中。
林子深处,寂寥的很,扒开挡在面前的杂草,就看见一片墓地,大大小小的大约七八个坟包,坟头都长满了野草,有些没有立碑,看样子应该是常年无人祭拜的荒坟。
荒坟好几处都裂开来,露出里面的尸骨,大概是些穷苦人家,连副像样的棺材都没有,只是拿草席草草裹了挖了坑就埋了起来。
坟包上还有几处绿色的火光,这是人们通常说的鬼火。
这东西也许可以吓吓人,不过真的没有什么危险可言。要是你看见的不是绿色的火光,而是红色的,那才算得上危险。
绿色是最为普通的孤魂野鬼,本就可怜,又无人祭拜,入不了轮回,久而久之阴气就越来越虚弱,最后就变成了这鬼火,然后将永远的消失在世间。
而那红色的火光是怨鬼所化,通常都是不得好死的人,因为仇恨久久徘徊在人世间,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寻个替死鬼。
当然,再厉害的鬼也没有妖可怕,鬼或许会害死一两个人,可妖害的就不仅仅是一两个人了。单是那蜗牛精就害了一个村子的人命,更厉害的妖可能会导致国破家亡。
这绿火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二人身后,就是不愿散去。
无言停下脚步,看着鬼火问道:“你们是也想入轮回?可因果报应,不是我一人就能改变的,我且为你们诵段往生咒,能否得以轮回全凭你们的造化了。”
说罢,便席地而坐,等经文诵完,这些鬼火才渐渐散了。
云锦自然知道,诵经这种事情对于无言来说算不上什么,可对这些孤魂野鬼来说那可是弥足珍贵的。因为前世种种,得不到后人的祭拜,得不到好生安葬,如今历经风雨,和暴尸荒野也无二了。
这样的孤魂野鬼,是没有资格去轮回的,如今有了无言这样的大家为它们诵经超度,运气好的自然就有了轮回的机会,就算运气不好,也能好好以鬼身修行了。
云锦摇着头,感慨道:“佛家皆善也!”
无言顿了顿,没有接话,云锦也是无趣的很,夸人都不搭理,看来今日让这老秃驴出了那么几个馒头钱,居然还生气了。
瘪了瘪嘴,顺着林子走着,云锦一路留意到,这附近似乎都没有什么妖物的气息,除了一两只普通的狼叫。
“这黑崖山周边也算得上是一块福地了,日月精华所照,山泉溪流无数,修炼出十几只化形的妖都不奇怪。我们一路上,连个鬼影子都没看见!这里的妖不会都被那蝎子精给吃光了吧?”云锦有些疑惑的问了句。
无言想起了那只穿山甲,不由点了点头,“蝎子精四处抓妖,为了灵丹,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只是世间万物都有它活着的权利,蝎子精这般逆天行径,我佛门弟子绝不会姑息的!”
妖一旦有了贪念,一旦有了欲。就会不由自主的做一些事情,妖比起人来说,修炼更加艰难,可世间的妖却比修炼的人,多的多。
因为人多为自私清高,而修成大者又只求一个缘字授业,得缘者不过一二。妖虽难修炼化形,可却比人更容易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不需授业就能有成。
妖和人一样,练的还是一颗心。
若是起了歹念,那就是万劫不复,堕入到了黑暗的深渊。没有满足,只有越发膨胀的欲,也就会做更多伤天害理的事。
云锦知道,这蝎子精怕是已经没有本心,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有利自己修炼的机会。若让这样的妖存世,不知道还有多少生灵要受它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