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四)恋爱(3)
听到“雷皓天”三个字,麦影西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在与顾延卿交往的这段时间,她总是下意识地回避这件事,并不是有意隐瞒,而是自己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她并不想以此来博取顾延卿的同情或者其他什么情感。
只是,她却忘了,顾延卿与雷皓天本是极好的朋友,所谓抬头不见低头见,她的犹豫,直接导致了现在最尴尬的处境。
麦影西几乎想一股脑地将所有事情都告诉顾延卿了,可是,现在人又太多,如果选择在这个时候说出来,未免会让顾延卿没有面子。
咖——虽然,很多事情,她虽然没有主动说,他也从来没有问起过。
想了想,麦影西决定自己主动避开,等人少的时候,再告诉顾延卿好了。
她下意识地捂住肚子,转头对顾延卿道:“我有一点不舒服,可不可以先回去……”
聆“怎么不舒服了?”顾延卿关切地问:“是不是刚才吃了什么东西?我送你医院看看。”
麦影西赶紧摆手,“不用不用,是——”她硬着头皮冒了一句,“是正常的。”
顾延卿是何等聪明之人,又怎么会听不懂。不过,听懂后,他并没有一点放下心的意思,反而更加紧张而且自责起来,“是我不好,应该一早就问你的,还带你来这种诚。我先送你回去吧。”
“自己回去就好,你这里还有那么多朋友。”麦影西大汗。
今天这个小聚会,原本是顾延卿要将自己介绍给他的朋友圈认识,自己这样临时退场已经很不妥当,如果还把顾延卿拐走,她在他的朋友圈里,一定会风评极差。
这实在非麦影西所愿。
“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回去。”顾延卿皱眉,语气开始强硬起来,显然,不打算让麦影西反驳。
麦影西心中一阵哀嚎,只能换了一个策略,“或者,我去楼上睡一会,你们散了后,你再去楼上找我,可以么?”
锦衣夜行的三楼有那种可供端起休息的小包房,如果有客人喝醉了,又无法开车去旅馆,锦夜就会将他们安排在那里。
顾延卿想了想,又看着麦影西苍白的小脸,只能允了。
他叫来锦夜,让锦夜去安排,锦夜听完介绍,依旧保持着微笑,只是,在顾延卿转身对其他朋友解释的时候,锦夜很自然地问道:“你要避开,是因为即将要来的那个人吗?”
麦影西一怔。
她怎么知道自己要躲雷皓天?
“杜若一来,你就走,这未免太明显了,延卿的其他朋友也一定以为你是怕她了。”锦夜又淡淡说道:“如果你真的想取代杜若在顾延卿心中的地位,这个时候,真的不该离开。”说完,锦夜洞悉地看着她,“应该……不是真的生理期吧?”
麦影西的脸红了,“不是。”
“影西,你自己考虑清楚。”锦夜到底善解人意,并没有怎么逼她,只是在顾延卿回来之前,慎重地说:“你不可能一直躲避下去,这次,顾延卿既然肯将你介绍给他的朋友,证明他是认真的,至少,他在努力,这个时候,你应该陪在他身边。”
麦影西垂下眼帘。
这个道理她何尝不知道,但是,为什么心里还那么害怕呢?害怕自己的往事让顾延卿唾弃,害怕杜若的轻视,害怕看到顾延卿与杜若之前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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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和他们说你不舒服,锦夜,麻烦带影西去楼上休息一会。”两人的交谈刚刚结束,顾延卿已经从桌边折回了舞台这边。
麦影西抬头看了他一眼,正要说话,酒桌那边突然传来一阵哄声,他们一起望过去,却见雷皓天与杜若已经走了进来。
这是那天在琳琅那里见到雷皓天后,麦影西第二次见到他。
想一想,已经有将近十天没有见到他了,每次打电话,琳琅都是含糊其辞,而直接打给雷皓天的电话,却总是无人接听。
今天的雷皓天穿着一身很随意的休闲服,就好像刚刚从高尔夫球场下来一样,头发有点凌乱,半掩着眉眼,与平日的正装相比,年轻了很多,也随和了许多,与在场那些名模在一起,非但没有被比下去,反而比他们多了一份亲王般的魅力,庄重,洒然,轻笑王侯。
而杜若则是精心打扮过的,精致的妆容让她更加光彩照人,简直像从硬照里走出来的一样,每个细节都无可挑剔。
这样一对璧人,匍一入场,就吸引了全场目光。
所谓的金童玉女,不外如是了。
麦影西又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身边的顾延卿。
平心而论,顾延卿比起雷皓天,不遑多让,可是,她陪顾延卿走进来的时候,实在造不成这样的效果,因为……她不是杜若。
远远及不上杜若的美丽与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