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约法6则
大皇子住的地方,还真不错,只是好玩的少了一些,呆了三天,我竟然不知道要玩什么。那个长得跟陆明哲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皇子,跟本不和我说话,我们各住各的房间,各吃各的饭,没有一点交集的地方。
“小姐,小姐。这样不行的。”
“我有穿裙子啊,怎么不行了。”只是裙子短了一点而已,可是我里面有穿裤子啊。”这样我才不会总要摔倒啊!”
“可是,这样出去会让别人笑话的,这里宫里,不是丞相府啊!”莲儿在后面拿着长裙追着我。
“短裙长裤,今年流行嘛!”
“小姐你不要说一些莲儿不懂的话好不好。”
“我们来跳格子,穿这个最方便了。”没电脑,没电视,我只能把小时候玩过的东西都玩一遍了。
“霍雅君,你穿成这个样子像什么啊!”我还没注意就一头撞到那个同志身上了。
“喂,你没看到我啊,还站在这儿。”我往后退了一大步。”你看到我应该绕着走才对啊!”
“你穿成这样,还是女人吗?”
“哦!”真好笑啊!”你又不喜欢女人,我穿什么样子,像不像女人,和你有关系吗?我不过是你挂名的皇子妃而已!现在是不是已经有人以为你很正常了,没人再说你断袖之类的了吧!”
“你以为,如果有人看到你穿成这样,还会有人认为我娶了个这样的女人,正常吗?莲儿,陪你们家小姐换衣服。”
“我不要。”我甩开莲儿的手,”陆,不对,司徒明哲,虽然我现在是你的皇妃,但不代表我要听你的话吧!如果你还想我们能和平相处下去,我看我们最好来个约定。”
“什么约定?”他好像很感兴趣哦!
“我们去你的书房。”
“你先换衣服。”
“好,你在书房等我。”
司徒明哲拿着我写的约法6则半天没说出话来。”看得懂吗?”我怀疑他的智商,因为我写得也不是太复杂啊!
“什么叫互不干涉私生活。”没搞错吧!看了半天第一条都没看懂。
“私生活就是指,吃饭啊!穿衣啊!交朋友之类的。总之我们互不干涉就行了。你可以去找你喜欢的,那个朋友,我不会介意的啦!”
“你也可以去找陆明哲吗?还是你早就想好要嫁给我后可以红杏出墙。”
他这个口气怎么那样,我都没在乎他找同志,他竟然,”你也可以啊!”
“什么话!”发脾气啊!”这条得改,你交朋友我必须同意。”
“喂,我也没在乎你和谁交往啊!”
“我的朋友也会介召给你认识的。”他淡淡的回答,表情还真有点可爱啊!”为什么可以纳侧妃。”
“哦!如果我过个三年五年不生的话,当然我也不会生孩子的啦J太后一定会纳侧妃的,到时你要同意,不然我们都有麻烦。”
“我说过,我——“
“知道你不喜欢女人,习惯就好了,又没人非要你和她上床。”好像说得有点离谱,”总之这是为你好。”
“那最后一条,什么叫互相厌类至极,可解除婚约。”
“就是你看到我或我看到你时已经到了想吐的地步,就没必要再相互受折磨了,就好说好散好了。”
“我修定好,明天给你。”真受不了,修定就修定吧!只要同意我这几条就行,我现在真的有点怀凝,陆明哲他并没和我一起穿越,我真的碰到了一个同志。如果再过一段时间他还是没有一点记起我的忆像的话,我必须逃出这个皇宫。逃出皇宫的之前我当然会让这个大皇子,看到我就真的到了想吐的地步!
[约法6则之司徒明哲篇]
这个女人是不是有毛病!竟然好笑到这个地步,难到她不知道至古只有男人休掉女人,而没有解除婚约的道理吗?
在大婚前我已经让卢义到丞相府查过关于这位三小姐的一切了。至小体弱多病,七岁时不知道中了什么毒,竟然失声,从那时开始就是个只能听不能说的哑巴小姐了。我有点点印象的是她曾在十二岁时进过宫,不过也只是个配角吧!琴棋书画好像都不如两位姐姐,那当然,丞相怎么能把注押在一个不能成大事的女儿身上,所以啊!他才想把这个哑巴小姐嫁给三皇子,正好帮雅玉生个孩子巩固皇子妃的地位,必竟有丞相这么一个大的靠山,如果三皇子当上皇上,那么皇后一定会是雅玉,可惜雅玉一直无子,如果想座稳这个皇子妃的位置,现在看来只要想别的办法了。可是卢义并没有查出谁是陆明哲,又或许,这个陆明哲就是这个小丫头杜撰的,只是想引起我的注意。
可是,这个女人真的是卢义口中所说的那个哑巴小姐吗?那个女人有点怪,对,就是一个怪胎。
再看看这约法6则,女孩子竟能写出这么丑的字来。
1。互不干涉私生活。
改:私生活不包括交友部分。
2。只有夫妻名没有夫妻实。
同意
3。在外和平共处,在府内可自行其事。
在外和平共处,在府内也要遵守宫里规矩。
4。可以纳侧妃
暂列考虑之中。
5。如果我愿意可随时出宫。
你以为这是相府吗?出宫必须得到我的许可。
6。如互相厌烦至极,可解除婚约。
一定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解除婚约,而且会帮三小姐找到更好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