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只要他来我的城市我就跑。

永远都是他后脚到,我前脚走。

直到我被公司看中去了国外,我没有再赶路了。

我在国外工作了六年,从贫瘠到富足。

直到这次姐姐生病,我才回了国。

姐姐请客给我接风洗尘。

沈昼和冯轲也在。

六年不见,沈昼更沉稳了。

岁月没在他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反而令他在沉淀之后多了韵味。

“浅浅,路上辛苦了。”

也没有见到我时的惊讶。

仿佛时间能淡化一切。

只是他和姐姐并没有结婚,似乎是我作妖后,对他们的关系产生了影响。

有的人生了孩子,有的人继续当花花公子。

姐姐在体制内上班,也混到处长。

沈昼最出息,一点点投入股份,现在成一把手了,据说在上海房子都买了几套。

酒过三巡,很多人都喝高了,除了沈昼,他一口没喝。

“沈总不结婚,买那么多房子干嘛,要不送我住,我帮你分担。”

冯轲打趣。

沈昼笑笑看向我。

“浅浅不也没结婚么!她在国外也买了房子,你怎么不帮她分担?”

突然点我,让我心口颤了一下。

他的兄弟们顺势把我围住。

“对了浅浅,你从小就喜欢沈昼,玩过家家都要当他新娘,那你现在还喜欢沈昼么?”

无数目光瞬间落在我身上。

我瞥了沈昼一眼,他依旧保持着微笑给众人倒酒,好像这个话题与他无关。

“当年是我不懂事,给沈昼哥添了不少麻烦。其实我早就不喜欢了……”

我摸了摸手上的戒指。

“而且我都快结婚了。到时候婚礼,我请你们喝喜酒。”

一时间,我听到了酒杯破裂的声音。

沈昼望着被泼湿的鞋面,眼尾发红,久久不能回神……

“不好意思,没拿稳,我收拾一下舍。”

他起身离开了餐桌。

姐姐问我什么时候谈的朋友。

我不愧是恶毒女配,谎话张口就来,“半年前,英国人。”

沈昼回来时,滴酒不沾的他,喝了一杯又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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