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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时在死人堆里扒了一天一夜,

没有扒出他的白月光,却救出了奄奄一息的我。

我跟在他身边八年,从东北到上海。

最难的时候,他被日本人刺中的伤口发炎,为了拿到救他的药。

我曾经向别的男人脱过衣服。

终于,他答应要娶我了。

偏偏这时候他的白月光活着回来了。

我决定成全他们。

......

周稚云还活着。

昨晚顾清时卧室的灯亮了一夜。

我早早起床熬好了粥,搭配他爱吃的小菜,在餐厅等他。

男人从楼上下来时,神采奕奕,毫无一夜未睡的困倦。

“用过早餐再走吧!”

“不用了,我怕来不及。”

顾清时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就吩咐司机开车离开。

其实来得及的,周稚云搭乘的轮渡还有两个个多小时才抵达。

是顾清时等不及了。

我看着桌上的饭菜突然没有了胃口,将花了一个多小时准备的早餐一样一样倒进了垃圾桶。

呆坐半晌,准备上楼时,电话响起。

“青璃,我接到阿云了。”

“她的身体很差,晕船晕的厉害。你看能不能把你的房间收拾出来让阿云暂住?那间房向阳、宽敞,利于阿云养病。”

男人的语气很忐忑。

“我马上让佣人收拾。”

我很乖觉。

因为姜青璃从来不会拒绝沈清时。

哪怕刚刚搬到公馆时,男人意气风发的许诺。

“青璃是沈公馆的女主人,理应住最好最宽敞的房间!”

他不是不在乎我,他只是记性不好。

我安慰自己,一间房而已。

得到我的回答,男人的语气明显松懈了下来。

“好青璃,阿云听说你最是擅长熬鸡丝粥,特别想尝一口。她坐那么长时间的船,好不容易有胃口,你受受累给她做上。”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女人的呼唤声——清时,我头晕。

沈清时急急的应着。

语气潦草的对着电话这头的我交代,

“青璃,赶紧把厨房的老参炖上,鸡丝粥用这种汤打底才更有营养。”

男人甚至来不及说再见就慌急的扣掉了电话。

我听着电话里传出的阵阵忙音,压下眼底的酸涩。

以前的沈清时从来不会先挂断电话的。

现在时局动荡,一颗老参能炒到天价。那颗老参是沈清时寻了好久,花了大价钱买来的。

“还没入冬呢,你就病了好几场,这颗老参拿来给你调养身体再好不过。”

“青璃,你要长命百岁,一直陪着我。”

男人当时的话犹在耳边回荡,只不过转眼间就换了人。

我开始觉得周稚云的回归可能会改变很多东西。

我吩咐佣人收拾好了房间,鸡丝粥也熬的香气四溢时,沈清时回来了。

周稚云是被沈清时抱回来的。

女人的脸色苍白,眉眼间都坠着楚楚可怜。

她从沈清时的怀里抬起头来。

“青璃妹妹,我在上海无亲无故只能来沈公馆打扰你们了。”

“你放心,我会尽快寻到住处——”

未尽的话被沈清时打断。

男人的眼里是明明白白的心疼。

“阿云,这里就是你的家,我跟青璃都是你的亲人。”

“以后再也不许说搬出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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