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平地风波

相拥而卧,天色已经蒙蒙亮了。仰视着灰蓝的天空,偶尔一只早出的鸟儿自眼前略过。不是燕子,极有可能是麻雀,D城的绿地大少了,美丽的鸟儿不多。这里几乎所有的路面都被硬化过,不知是为了代表现代化,还是因为沙子石料比草皮便宜,至少比种草植树更容易料理。

“哥,睡好了吗?”倪红莲眨了眨酸涨的眼睛,将视线从窗外拉回枕边男人高耸的鼻梁。

“抱着你,差点睡过去。要是能多睡一会儿就好了,可惜护士就要扯开嗓子叫人起床放风了。”大咧咧地抻了个懒腰,将平展的身体侧向她说:“妞儿,我赶傍晚就走了。你明儿一大早出院,自已能行吗?”

“昨晚出血就少多了,你放心走吧,等到了家,给我来个电话。”前额贴在他温暖的胸口上,讲话的时候始终没有睁眼。

舍不得!

能留他吗?聚聚散散,分分合合,也许不久还会见面的。他不是说,看中了城北的一块地吗?

“红莲,听哥话,离了!”跟那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就等于守着个定时炸弹,太让人担心了。

“没的选择,这下非离不可!”她一脸决绝,凄凉哀叹着。

她真的打算离了?金胜心里随之浮起一片担忧,若只剩她孤苦零仃的一个,他该怎么安顿她今后的生活?也许,在这个城市,她可以是他的……

“红莲,你……愿不愿意……”

没名没份的跟着我!

说不出口,这样的要求太过分了,对于她很不公平,对方能答应他吗?

“说,干嘛吞吞吐吐的?”他们俩之间没有秘密,还有什么事不能说?

金胜想了想,腼腆一笑,换了一种比较柔和的方式表述:“将来开发北城的楼盘,我可能要常常回来这边看看。住酒店的话,一百天至少四万多。从筹备开始,若是照三年计算,仿佛太不划算了。我要是在这边先弄个窝,你愿不愿意搬过去住呢?”

听了对方的话,倪红莲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紧紧抿起嘴唇,却依旧漾着笑意。他是要筑起金屋把她养起来吗?而事实上她求之不得!

以她这样破落的身世,嫁给他是不可能了。只要他肯收容她,别说是做妾,就是做牛做马她都愿意。沉默良久,低声开口说到:“哥,你……呵,我愿意。”

“不再考虑考虑?”害他转弯抹角了大半天,居然这么轻易!想来也并不稀奇。她一旦离了婚,大概会觉得没处来没处去。城市里若只剩下孤单的一个人,很容易丧失生存的动力。

女人和男人的确有很大的差别,男人乐于大刀阔斧地开辟一片陌生的蓝天,而女人乐于象花朵一样开放在那个男人开辟的蓝天之下。男人遇到危险的笫一反应是“我要活下去!”而女人往往会说“我可怎么活?”不能否认,女人是坚韧的,而她们的心里永远有一块最柔软的地方,甘做爱情的弱者。

她望着满眼深情的男人果断地摇了摇头。她不需要考虑,只想拥有,只想给予,只想跟他在一起。八年前,她没名没份,八年后,她依旧没名没份,她不介意,只要那个男人心里再乎自已。

千般叮咛,万般嘱咐。因为一句承诺,她就此成了他的责任。嘱咐吃,嘱咐喝,嘱咐按时吃药,连晚上盖被子都没有漏掉。躺着,坐着,搂着,抱着,整整一白天一晃而过,看看表已经傍晚六点多了。恋恋不舍地告别了爱人,而同样是告别,这次的感觉却大不一样了。

VOLOV在落日的余辉下闪着金红的光泽,燃烧着热情与希望!夕阳下山了,明早还会腾出一轮朝阳,当那个男人再次踏上故土的时侯,她便是责重生的凤凰!

车子挤在下班的人流中缓缓行驶,随着前方亮起的红灯,搁浅在混乱的街道上。

“前面出什么事儿了,围了一堆人?”金胜不耐烦地看了看表,随即摇下车窗。晚风微凉,一抹得意挂在脸上。一手抓住了名誉,一手抓住了情欲,从今往后的日子便是极乐天堂。

司机小刚焦急地按了几下喇叭,转头回应到:“金总,我下去看看。”

“你那边不方便开门,我下去。”说着放下电话,利落地迈出车门。

远看现场,仿佛是由于两车车距太近,一辆“本田雅阁”追尾撞在了出租车的屁股上。

眼看着“雅阁”上面下来的两个男人气急败坏地冲向出租车,其中一个拉开车门,拎着司机的衣领连拉带拽地将对方揪了下来。

浩?

见鬼!看情况要吃亏!金胜三步两步挤进人群。眼看着江浩刚一开口就挨了对方两“皮锤”。

这地方没王法,用不着讲理了!金胜一个飞身冲上前去,三两下就将两个剃着“葫芦头”的年轻后生砸趴下了。对方抹着鼻子里淌出来的血抱头鼠窜,嘴里还骂骂咧咧地叫嚣道:“透你妈,有种在这儿等着,老子找人寻你!”

“没事吧?”金胜懒得看那两个窜进“雅阁”里面喳喳呜呜的家伙,转向低头捂着鼻子的江浩问到。

对方的出现最初让江浩大吃一惊,一场生猛的较量之后,他心里只剩下浓浓的感激之情。不对!更多的是爱慕。无尽的温情漾满了他的心,不禁觉得只有对方那样的才有资格被称为“男人”。而他,人见人欺的武大郎--废人!

金胜递来一张纸巾,温和地说到:“给,先擦擦。服了你,没长手啊?这样的‘生瓜蛋子’怕他们干嘛?”

“胜子,我是啥样人,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就比死人多口气,废物一个!”江浩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多亏碰到你,不然今天的事儿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

“得了;换保险杠,让板金工给你砸两锤子。没大事儿就赶紧让路,甭在这儿堵塞交通了!”太阳就要下山了,走夜路相对没有安全系数。他急着赶路,没时间跟这儿瞎耽误功夫。

“我到是想走,车上那两个干吗?怎么赔车钱还没说清呢,人家坐在车里正打电话叫人呢!”江浩无奈地望着对方。

说着话,“雅阁”上的两个畜生摇头摆尾地下了车,高昂着下巴,指着金胜的鼻子说:“有种就在这儿等着,我们大哥一会儿就下来了!”D城方言里,大哥的发音变成了“大岗”。“下来”二字,说明对方十有八九来自矿上。

“浩,咱这儿闹事儿的风格就是成卡车的往来叫人吗?”金胜感觉这样的作法太嚣张了。警察都上哪儿去了?难道真象红莲说的,抱着小姐睡觉呢?

“咱这儿闹起架来通常是两帮各自找人,找来找去八成变成了一伙人。混得好的大家互相都认识,碰头吃顿饭,买个面子,完事!”

“不就是吃顿饭吗?只要对方卖面子,我请!”金胜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儿,心里有了底。下面的人不闹出点事儿来,上面的人吃谁去?用钱能解决的事儿,简单了!

对面畜生的电话铃声打断了两个人的谈话。听不清里面说什么,只听到对方的回答:“小白哥,人还在,正跟这儿等着你呢!”放下电话不久,远远看见一辆“丰田霸道”飞弛而来。

跃野车的底盘此较高,车上的小胖子几乎是跳了下来。大老远看见金胜就开口说道:“我当是谁呢?胜子,还认得兄弟吗?”

“柱子,混得不错呀!咱有十几年没见面了吧。”万万没想到,畜生嘴里当神一样供着的“小白哥”,跟他当年还是一个中队的。白金柱!江山代有才人出,他们这波“社会人”一个赛一个有出息,随便拉出一个就混成“大哥级”了。

马路是腾开了,人却走不了了。对方一再挽留他一起吃晚饭,非要郑重地给他和他兄弟道歉。盛情难却,总不能不给面子,四辆车前后相跟着,浩浩荡荡地开去了预定的饭店。

酒席上充斥着廉价地相互恭维。金胜心里盘算着,将来拆迁的时侯兴许能用得上这帮“黑社会”。出于商业目的,豪爽地多喝了几杯。一桌六个人喝了九瓶“兰花汾”,酒量差劲的眼看不醒人世了,金胜自认酒量浅比得相对此较少,头脑里的意识也不免有些浼散了。

迷迷糊糊地被江浩扶上了车,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再睁开眼的时侯,人已到了某豪华洗浴中心的门口。两旁高大的镀金狮子张着血盆大口,仿佛轻蔑而霸道地呵喝着路人:穷酸与狗请勿进入!

“胜子,‘魅丽盛会’,咱这儿目前最高档的澡堂,晚上休息大厅有人妖表演,懒得走就跟这儿住下吧。”白金柱面色深红,揉着肚子,打着酒嗝。

人妖?

可能是江浩跟在身边的缘故,那个词深深地刺激了金胜。好好的一个男人干嘛非要变成女人?只为了赚钱吗?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事儿要是轮到他身上,给多少钱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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