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去。
何昆云一边忙着自己的学业,一边忙着经营和朋友合开的私家侦探社。
侦探社一共四个人。
除了一个经验丰富的退休警察,就是三个年轻力壮的酗子了。
侦探社有个很卡通的名字“柯蓝小小”。
说实话,乐眩眩并不太看好这家侦探社。
并不是因为它生意惨淡、入不敷出,而是因为三个还算有钱的酗子,各自有其它的事业或学业,主要的经济收入也不靠这里,光凭着一股年轻人的冲动与热情,它到底能走多远呢?
不过她并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
外面的世界不如想象中精彩,曾经的她也因为受到挫折而心灰意冷,总有太多的目标不能实现,总有太多的借口来安慰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渐渐就忘了当初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忘记了曾经拥有的勇气、自信、与力量。
她很佩服二十七岁的何昆云,还能保持着旺盛的斗志,这正是之前几年自己身上所缺少的——所以,作为朋友,除了鼓励与支持,还能选择什么?
朋友?仅仅是朋友么?
虽然乐眩眩打定主意忘掉子昆,要重新开始的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她并不讨厌何昆云甚至还心存好感,她还是不想自己太早地陷进去,所以,她将他们之间的关系,小心地锁定在朋友的距离。
但是感情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人是没办法控制的。
自从有了何昆云那个莫明其妙的吻,他们之间的感觉就很奇怪——似乎比朋友多一点,又似乎比恋人少一点,明明很坦荡,却又夹着几丝暖昧,三言两语,一时之间,无法说清。
每个周末,何昆云都会到速记学校来找乐眩眩。
有时陪她吃顿饭,逛逛街,有时陪她在教室里苦练,更多的时候,他充当了她的试验品——他在一旁说着话,她的手指则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直到有一天,她的打字速度勉强地跟上了他的语速。
她欣喜若狂地跑去拿电脑,接速记机,给自己测试了一下——平均每分钟一百八十个字,她终于接近合格了!
正常人的语速一分钟是一百八十字以上,语速较快的人甚至一分钟可以达到三百个字,所以,做为一个速记员,最低的要求就是一分钟能打一百八十个字,并且准确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现在,乐眩眩的打字速度已经达到了一分钟一百八十字,不出意外,再过两个星期,她就可以参加结业考试了!
整整五个月的勤学苦练!终于到了有结果的时候,乐眩眩高兴得无以复加:
“走N昆云,我请你吃饭!”
兜里装着爸爸给的十万块,除了买电脑时从里面挪用了几千块,她几乎没有动过。
她一直过着节俭的生活:在她的思想里,那十万块不仅仅是钱,而是爸爸对自己的一份信任,爸爸相信自己可以管好这笔钱,如果自己挥霍父母的钱,不光辜负了家人的信任,而且毫无疑问是一种无比可耻的行为!
(今天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