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结局(31)
时间:2009年7月25日天气:晴
如约到达已是下午6:30,最终我还是去参加了这次的聚会。我想考验我自己,是否有些记忆,即使已经尘封,也容易被某些人,轻易的唤醒。
余预言正好坐在我的对面,仿佛是早就安排好的,我到的时候就只剩下这一个座位了。早知道,我实在是该早点到的,不过到的越早就说明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也越长,总之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但是,在这次聚会上的,也不只是只有他,还有我想念了很久的好朋友——木晨雨,我们是大学的室友。她是为了聚会专程干过来的,我岂有不给面子之理。况且,我是真的很想念她。
第一眼进门,我看到的便是木晨雨。她高兴的几乎跳起来。一直以来我都当她是自己的妹妹一样看待。因为她足足小了我两岁。我十八岁进大学,结果人家是不到十六岁就进去了,当时那叫一个羡慕啊!
她紧紧地和我拥抱,说是很想我。问我为什么回国后,过了那么久才给她电话,为什么在英国的时候那么少联系她。我均笑而不答,因为我也找不到很好的答案。她还是那样,像个孝子一样。什么也不在乎,什么也不懂似地。
记得当初,每每她跟我们说起她暗恋的小男生的时候,总是那么一本正经。还记得,她不知道,说了多少遍。“我已经不喜欢他了”,但是过不了一天,便又会因为,那个男生的空间有了别的女生的留言而生气。那时候的爱恋,都是这样,简简单单,很舒适。
接着,她便给我介绍她的小男友。我轻声问她是不是原来喜欢的那个,无所谓的说,当然不是。以前只是不懂事。听到这话,我突然觉得,这孝,是真的长大了吧!以前为了她的初恋,她甚至愿意偷偷跟着那个男生走完一条远远的无人的街,然后再一个人跑回家,为的只是能多看人家几眼。
我们的晨雨,她终于还是不再那么孩子气。看得出,她的那位对她很好,于是我便也放心。我这个人有个坏习惯,就是不怎么能记住别人的名字,所以晨雨说过,我便忘记她的那位叫什么了。说起来还真是惭愧。
她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思量了一番,还是说出了有。她惊喜,接着又抱怨,骂我不懂规矩,也不知道把男朋友带过来看看。我只得谎称他今天刚好有事。拿我没辙,她也只得放弃在众多人面前逼问我细节。
坐在余预言对面,说实话,我很不自在。好像一下子就没了自信。我怎么会这样?堂堂剑桥的高材生,怎么可以就这样没了气势。想到这儿,我又才渐渐的抬起头。我和余预言的过去,并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的清的。有时候我甚至刻意的去忘记。但是却发现越想忘记,就越容易记起。就像失眠的时候一样,越想睡着,就越是睡不着。
我们虽然认识很多年,或许彼此之间也很了解,我们甚至拥抱过、亲吻过。但我们终是没有机会,牵着手一起走下去。并不是不相爱,而是太多顾虑。我还记得,当他选择放开心的时候,我已经选择了放弃。我和他说,“我有男朋友了,你是否可以祝福我们?”
他说,“玩累了,记得回来。我会等你。”我们之间很少有机会单独在一起,所以这些话,我们只是短信上在说。他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因为这句话,我哭了很久。只是简单的一句话,我被深深的感动,但我依然做了别人的女友。我是真的放弃了。即使,他只把我当作,贪玩的孩子,希望我再玩的累了、困了的时候可以再享受他的怀抱。
年轻的我们,都太倔强。我说过了,三年之内不要再见面了。那就不要再见了。我说到做到的,即使这只是一句不经意的气话。即使错了,我永远不愿意再改变,谁让我是认死理儿的金牛座呢?
就是这样错过的吧!以至于我们并不是三年不见,而是五年。现在说这些好像也没什么意义了吧!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看来这个世界上,还真不是谁没有谁就不行。整个聚会我也没和他说几句话,后来他们说要去唱歌,我本想拒绝,但是苦于找不到一个好的借口。只得跟着去了。
我还是依旧的我,我还是喜欢唱张韶涵的歌,不过是喜欢她早期的歌。“遗失的美好”一直是我的最爱,但是这一次我却没有唱,因为我害怕余预言误会,我有些生气的,不想承认,他是我遗失的美好。虽然心中有些波动,但是我依然记得,我说过的话。我说过的,无论是谁,机会我只给一次,错过了,我们就再没有未来。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执着,就如今日。即使余预言一直坚持送我回家,但是我说什么都不同意。他说我一个人回去不安全,本来还有陆净纯的,但他临时有事早就回去了。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只得打通了院长叔叔的电话,请他派辆车来接我。我终是摆脱了他,而且给了他一个我有男朋友的证明。我说,那是我男友家的司机。他无奈的笑笑,转身离去,连再见也不曾说。
不知道,是何时我们竟连朋友也不是。曾经我一直都告诉自己,即使不是情侣,我们还可以是朋友。而且一直很努力的释怀,最终还是做不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