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情窦初开
“小姐!又来了!你这招用了几十次了还不腻么?再说,再说,人家人家……”秋菊开始还反击的像模像样,后来见思思一直看着自己,竟是脸红了说不出话来。
“人家什么?”思思像是发现了旷世珍宝般死盯着秋菊不放。
“人家,人家其实,喜欢烈……”秋菊红着脸一扭身,出了大帐。梅婷不知怎的也脸红起来跟着忸怩出去。
“哈哈!药儿姐姐,我先回去了。”思思跟着告辞。
一通软磨硬泡之后……
“人家喜欢烈鹰王子。”秋菊招供了。
“你呢?你也有问题!”思思两只手做成抓物状,老鹰捉小鸡的架势,对准了梅婷。
“我,我,我也喜欢烈鹰王子……小姐……”声如细蚊。
当年替两个小丫头葬父时思思五岁她们十岁。如今思思十一岁,她们十六岁。
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十六岁,和烈鹰同年。
思思这几个月了对烈鹰只是以礼相待,不曾远亦不曾近。烈鹰也没有死缠烂打。只是偶尔送来些东西,偶尔邀请大家一同骑马,一同打猎,一同唱歌跳舞。
也怪思思粗心,竟没有注意自己身边两个小丫环的变化。她从未把她们当丫环看,一起出去时,就好像几个兄弟姐妹在一起随意玩耍。
烈鹰从小在草原王庭长大,虽说没有思思启明园里那些思思层层选拔出来的男孩子帅气,但身上继承了草原王的那种王者之风。身为王子,在梅婷和秋菊面前也没有摆任何架子,就如哥哥般细心照顾。他何时何地都有种潜移默化的凝聚力,便如同月亮绕着地球旋转般,吸引着周围的人。
十六岁花季的少女,如何不动心?
思思反思烈鹰,除了当晚篝火晚会的异常举动,近几个月思思和他在一起时便没有了不自然的感觉,他的眼神总是干净清爽的,不带任何杂念。
思思本就是个孩子,虽五官精致,但还是可爱成分居多。再加上在大草原的日子更贴近自然和万物生灵,使得思思多年来积攒在自己内心深处的那股童心喷薄而出。
和思思相比,烈鹰最近确实和梅婷和秋菊说话更多些。
思思觉得烈鹰现在没有来和自己说明,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他不好意思和思思开口说喜欢上她的丫头。第二种便是连他自己都没发觉日久天长自己那颗心已然移动了位置。
“远来如此!都怪我粗心了。”思思轻拍了自己的头。“这事交给我了!两只外向的楔猫!”
思思撅着嘴,一人脸上轻掐了一下,本来就红的两颗大苹果被掐得更红了些。
思思伏在她二人耳边轻轻的交代了几句,小白在一旁看着,只见两人渐渐的把头深埋在胸前,低低说着什么那多难为情之类的。
莺飞草长的夏天,人们都说,这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
烈鹰又邀请思思众人一同骑马,累了,便坐在草地上野炊。
天逸和灵儿已然如胶似漆的热恋,药儿偶尔偷偷轻叹几声,但也真心的祝福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