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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掌珠和莫祁最初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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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才十二岁,身形已经修长健美。他就这么俯下头,看着小小的丑女孩。他的眼光是寂静的,黯淡的,遥远的,却又贴近的——

他的眼珠如墨,又黑又亮,灼灼地闪着光,似乎要把人吸进去。脸庞像是希腊雕塑,立体,分明,俊美,倨傲,眼睛里含着一块冰,嘴角却噙着一丝意味难明的笑,如同撕裂的夕阳。

好美。

这个男孩的笑容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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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如宫殿的别墅里。

男孩冷冷走到沙发旁坐下,拿起一本杂志旁若无人地看起来。身旁站着一个衣着朴素,满脸歉疚的女人,女人手里牵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那小女孩儿眼睛盯着男孩,小脸上都是愤怒。

地毯上都是花瓶的碎裂瓷片。管家站在旁边看着这闯祸的女孩和她贫穷的母亲,满脸鄙夷。

男孩眼睛盯在杂志,连头都不抬。

管家代他家少爷发话:“呵呵,赔?邱老师,这个花瓶,你们赔得起么?”

这个花瓶好几万块钱,他们家确实赔不起。妈妈脸上现出为难之色,掌珠啊,掌珠,你怎么这么不小心,竟然打坏了雇主家的花瓶。妈妈不是叫你不要乱动,这里的东西弄坏了赔不起么!!

邱素云扭头看着乖乖站在旁边的小女儿,心情很是懊恼。掌珠小声嗫嚅:“不是我碰坏的。”

听到女儿的话,邱素云愣住了。女儿向来不说谎。难道真的是他们诬陷她的。

“管家,给邱老师发三个月的薪水,让她们走吧。告诉爸爸我不需要家教。”莫祁淡淡地说,下着他以为慈悲的命令:“看在邱老师丈夫是我大哥的秘书这层关系上,这个事情就算了。”

既然都认为这个花瓶是女儿弄坏的。邱素云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她很有骨气地没有多要薪水,拉着掌珠走出了这栋豪宅。

回家的路上,邱素云温柔的手抚摸着掌珠的头,“乖,疼不疼?妈妈打重了吧?”看到满地的花瓶碎片,二少爷冷漠的脸,管家鄙夷的眼神,一直心高气傲的邱素云狠狠打了掌珠头一巴掌。现在想起来,自己下手真的好重啊。

一直抿着嘴不吭声的掌珠终于哭了出来,“妈妈,那个花瓶不是我打碎的。我一直乖乖坐在沙发上,没有动一下。是二少爷弄坏了花瓶,却诬赖我。我发誓。”

“妈妈知道你没有。那个孩子早想赶我走了,这个花瓶一定是他自己打碎污蔑你的。掌珠,你给我记住,”妈妈抚摸着掌珠的头发:“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委屈,都要先学会忍。”

“嗯,妈妈,我记住了。”

“女儿,妈妈没有工作了,我们今天省钱不做公交车,走着回家好么?爸爸回来给你买蛋糕,今天是我们珠珠的生日啊。”

掌珠乖巧的点点头,妈妈拉着掌珠的手在街上慢慢地走。大雪漫天地飘下,妈妈给掌珠紧了紧衣领,温暖的手心握着她的小手,掌珠以为这一辈子,妈妈都会这么握着她的手,一路地走。

走到十字路口,一辆车飞驰而来,妈妈把掌珠往旁边推,掌珠摔倒在地,妈妈则被车几乎撞飞了出去。

车内是一个打扮时尚的少年,打开车窗里露出倨傲的脸,看到撞了人,不悦地皱眉低低咒骂了一句,下一刻,开车跑走了。

“不就是开卡宴么。这样撞了人就跑?”

“记车牌号……诶,这车没有车牌。”

“……”

路人的声音盈盈嗡嗡地在掌珠耳边回旋。而掌珠趴在地上,眼睛盯着前方地面,身体僵硬着一动不动。

鲜红的血染红了前方的皑皑白雪,那是妈妈的血,那么明艳,凶险,悲伦,刺眼。掌珠虽然年龄小,但是性子却木讷沉静。她没有哭,她掌心还有妈妈手心的温度。她从雪地上爬起来,拨开围观的人,她力气太小了,被人挤推又摔倒了。

她从大人的大腿间爬过去,爬到妈妈跟前,跪在地上不断地拍妈妈的满是血的手臂:“妈妈,我现在忍不住了,可以哭了么?妈妈……你醒醒……”

可是妈妈再也没有办法回答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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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下了几天雪,A城的冬天变得分外寒冷。漫天白雪中,一辆黑色凯迪拉克冷冷开进A市蒙特利尔豪宅区。

莫宅黑色雕花的铁门上,一盏昏黄的灯迷蒙地椅着。灯下站着一排黑衣白裤的佣人。那个秃顶,长排扣西服英国绅士打扮的秃顶中年人,大约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对着车窗一脸恭谨却雅淡的微笑,是这个别墅的管家。

“二少爷,您回来了!”

车内,衣着光鲜却浑身散发着冷漠气息的少年,正是莫祁,只是向管家轻轻点了点头,眼神漠然,车冷冷开进了园子。

莫祁下了车,站在车前看了看,客厅里面灯火通明,大哥竟然也在,恐怕是带那个女孩来的吧。

莫祁从后门绕进别墅,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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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豪华如同宫殿一样的客厅里,七岁的况掌珠身子有些自卑自怜地缩着,意识到,这是她新的家。莫叔叔终究是把她带回家收养了。没想到,两个星期后,她又来到了这里。可是,已经物是人非。

两个星期前,她还有爸爸妈妈。而现在,她妈妈出车祸去世,爸爸则犯了经济官司入了狱。她已经成为孤儿。

爸爸,掌珠撇脸看着窗外那片深沉的夜色,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我会好好照顾自己,好好上学,乖乖听莫叔叔的话,乖乖等您出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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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青恒点燃了一根烟,然后看着身边的掌珠,神色越来越柔和。这个女孩的爸爸为公司一项本该他负责的事故承担责任,代他入了狱,所以,他的女儿应该由他照顾。

更何况,她的母亲一直是他弟弟莫祁的中文老师,前几天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去世,掌珠成为孤儿,他觉得莫家应该负有一定责任。

虽然领养了掌珠,但是家中还有妻子儿子,一起住不太方便,想到二弟从美国回来,父亲给二弟购置了这处别墅他一个人住太孤单,让小女孩跟二弟做伴,不仅不寂寞,还可以陪他练习国语发音,是个不错的主意。便把这小女孩带了过来。

“掌珠,告诉叔叔,你喜欢这儿么?”他爽朗地开口,神情一如既往地和蔼。

“喜欢。”掌珠在身侧握紧小手,嘴角尽力扯出一个虽然僵硬但是称得上好看的笑容,像是一个乖巧可爱的芭比娃娃:“叔叔,我喜欢这里。”

只有这里才能收留她这个孤儿,让她可以继续上学,她当然喜欢这里。其实,她哪里喜欢这里啊。那个二少爷上次打碎花瓶污蔑她。她一点都不喜欢这里。

莫青恒嘴角扯出一丝笑意,对着餐厅里的侍者招了招手,“带小姐到二少爷房间,让他们先见个面。小姐以后要跟二少爷生活在一起的。这个房子是他们的了。”

莫家一直传统,长兄如父,如今父亲在美国总部,只有他们兄弟在A城生活。他这个兄长的意思,莫祁肯定不会违拗。

听到莫叔叔的话,掌珠的心忽然就低落下来。

原来叔叔有妻子也有儿子。而这栋房子也并不是他的。

她以后要跟那个二少爷住一起住么?虽然二少爷比她大五岁,可是掌珠有些怕他。

侍者恭谨地把掌珠请到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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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是让人晕眩的深蓝夜空,带着雪后灰蒙蒙的颜色,点缀着黯淡的星光,城市里的霓虹灯恢弘而空洞。

掌珠站在莫祁身前,肩膀一如既往地轻微地缩着。从记忆里回过神,小掌珠眼睛氤氲了一团泪。她很快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就恢复了明亮清澈。

她鼓起勇气,喊了一声:“哥哥。”

可是她声音太小了,很快被琴声掩盖下去。莫祁依旧在弹钢琴,没有听到她说什么。

莫祁手指修长白皙,上下翻飞,漂亮极了。他是那么冷漠的人,高贵地凌人,却也俊美地吸引人。

虽然保持着镇静没有发火,但是他的心情却因为这个丫头的存在而越发地低落。

一个七岁的小不点,仗着大哥的疼爱,跑到他的房子里占据他的地方。卑贱的丫头,凭什么要跟他平起平坐,被下人称为小姐?他本来就因为她母亲而讨厌她,现在更是无比地讨厌她。不过,莫祁从小就是一个冷静的人,虽然讨厌掌珠,却并没有表现出来。

许久,他都在默默地弹钢琴,掌珠听了一会儿钢琴,身上对他的戒备和抵触便减淡许多。她跑到窗子旁,耳朵贴着窗玻璃,脸上都是天真的光彩。

“我听见了墨绿色的风,穿透玻璃,吹了过来。”

墨绿色的风?

一瞬间,他有些想笑。女孩儿的想象力还真丰富,心思也好单纯啊。

他不禁瞥眼看了她一下。她穿着破旧的棉布裙子,但是裙子很干净。这个女孩眼中有晶晶亮亮的眼波流动。那副面容,像是笼罩着一层雾气,动人极了。

心底忽然惶惑起来。掌珠才七岁,怎么会给他动人的感觉?

他盖上琴盖,走过去,轻轻地将掌珠的肩膀掰过来,更加仔细地看了她一会儿。女孩才七岁,身子还没长开,浑身肉呼呼的,头发是最土的学生头,齐齐的刘海。脸有点胖,有点黑,的确不好看。不过她肩膀上的肉很厚,按起来很舒服。

这样的掌珠显得那么胆小,恭谨,谦让,懂事,乖巧,听话。不像小姐,倒像是个小女佣。莫祁做坏地想,其实,家里多一个小女佣,也不错啊。

“你刚才叫我…哥哥?”他开口问。

掌珠忽然变得有些口吃:“哥……哥哥。”她又叫了他一次。

而莫祁似乎不太高兴她叫他哥哥,就低低地说:“你叫我大哥什么?”

“。。。。。。叔叔。”掌珠乖巧地回答。

“好,既然叫我大哥叔叔,那么你也得叫我叔叔。”

“可是……”他只比她大五岁,也是个孩子。

“没有什么可是。叫我小叔叔。”话毕,他走了出去。

晚上,莫青恒在这里用过晚饭就回自己家。只剩下莫祁和掌珠坐在餐桌前。

掌珠有些局促,明明吃好了饭,却不敢先离开。小手放在膝盖上,乖巧地等待莫祁吃完。而他慢条斯理,优雅地像一只雪白的波斯猫,似乎永远都结束不了用餐了。掌珠等啊等,心里越来越急。

“小叔叔,”掌珠盯着莫祁冷冷的侧脸,小心翼翼地问:“小叔叔,我吃好了,可以回自己房间了么?”晚上有作业,掌珠一直是个好学生乖宝宝,每天都会按时完成作业。

莫祁把餐具放下,站起来,离开前侧过脸说:“从此以后,你收拾完餐桌才可以离开。”

他分明是把这个女孩当佣人使。话毕,他笑了笑,上了楼。

佣人们本来都在犹豫要不要把这个女孩当小姐一样对待,现在看到二少爷的态度,看来是不必了。他们站在旁边窃笑。掌珠在餐桌前呆呆站了一会儿,便麻利地收拾餐具。

把餐具送到厨房,没有佣人来洗,她只好自己一个人,把餐具洗了。以前在自己家,虽然爸爸只是公司一个小秘书,妈妈只是给别人当家庭教师,家里没什么钱,但是父母从来没有让掌珠做过家务,她一直被父母捧在手心里溺爱着。

不会洗碗,掌珠用手指一点点地把油污擦掉,别人用十分钟做好的事情,她足足洗了一个小时。

掌珠预感到,一遇到这个少年,她快乐的童年生活就要结束了。

做完这一切,掌珠额头冒出细汗,她抹了把汗,回到自己房间,洗了澡,便坐在书桌前写作业。

。。。。。

掌珠的学校在A城海中附小。才上一年级的掌珠在学校里很乖,很受老师同学喜欢。放学的时候总有些可爱的小男孩帮她背书包。

但是今后不用了,因为每天放学,都会有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停在学校门口,莫祁从初中部回家的时候就顺道把掌珠也接回去,当然这不是他自愿的,而是大哥给他下的命令。

他每天在小学门口等那个丑丫头,表面冷冷的,心里特别不乐意。

这天,天下着雨。掌珠背着她心爱的米奇书包,打着个黄色的小雨伞,踩着个胶鞋站在车门口,敲了敲车窗。

车门打开,掌珠甜甜叫了声:“小叔叔。”莫祁给她招了招手,她才敢上车。掌珠的鞋子踩了雨水,于是,就在干净整洁的白色羊绒地毯上留下了两个黑黑的,湿淋淋的黑脚印。莫祁往那黑脚印上看了一眼,他向来有洁癖,心里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

掌珠难为情,离莫祁远远的缩着肩膀,坐在座位另一边。好在小叔叔表情没什么不对,她便慢慢放松下来。

到了家,下车的时候,莫祁敲了敲司机车窗,“把地毯扔了,换成新的。”

话毕,佣人帮他撑着伞,他没看掌珠一眼,便走到房子里去了。

掌珠则呆呆地站在雨中,脑子回响着小叔叔刚才的话,心里好难过好难过。她一直是个木讷的女孩,如果以前她自动把莫祁对她的鄙夷和嫌弃当做不存在,现在,她终于认识到自己多么不受小叔叔的喜欢。

脑子忽然浮现很多事,比如,她动过的东西,他只有喷了消毒水才会用。她吃过的菜,他绝对不会再吃……

掌珠垂头丧气地回到房子,洗好澡换好衣服,却不想下楼吃晚餐。

小叔叔也没有叫人喊她下去吃晚餐。掌珠趴在床上,默默地掉眼泪,只觉得自己是没人要的孩子。

即使没有吃晚饭,她还得下去收拾餐桌,然后洗碗。这是她的任务,没有人会帮她做。而且只有在做家务的时候,她才感觉到自己是这家的一份子。

做不好,小叔叔会更不喜欢她的。

小掌珠努力找活干,让自己变得很勤劳很勤劳,比小蜜蜂还要勤劳,她还特别爱洗澡,每天穿干干净净的校服,虽然长得不漂亮,但是她尽量对每个人微笑,至少让别人觉得她可爱,她也希望小叔叔能够对他肯定一笑,可是不管她怎么努力,他都高高在上地看着她,一如既往地鄙夷她,不喜欢她。

其实,在莫祁心里,他看在大哥的面子上,对这小女孩已经算是仁慈了。

就这么过了一年。

掌珠八岁的时候,大哥和大嫂忽然闹起离婚,有一天傍晚,大哥出了交通事故,从此再也没有醒过来。而掌珠的父亲是无期徒刑,一生都将在监狱里度过。从此,掌珠失去了监护人。

这对掌珠的人生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那天傍晚放学,莫祁一如既往地来接掌珠。

掌珠上了车后,莫祁出人意料地说了一句话:“掌珠……”

他喊了一声她的名字。掌珠却受宠若惊。他第一次在车上跟她说话,她眼睛睁得大大的,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竖着耳朵听他下一个命令。

莫祁面部表情地看着掌珠,眼睛终于有了一丝迟疑。不过,他还是说道:“今天不回家。”

那天,掌珠的确没有回家。

莫祁直接把她带到了孤儿院。既然大哥去世了,没有监护人的掌珠自然应该被送到孤儿院。

掌珠背着黄色的米奇书包,穿着黄色的背带裤,带着黄色的鸭舌帽,有点胆怯地站在孤儿院的大门外,眼泪汪汪地看着车窗里,莫祁冷漠的侧脸。

“小叔叔……”她喃喃地喊,小手在车窗上划拉。

莫祁将磨砂玻璃升起来,“老孟,开车。”

黑色的轿车一溜烟跑远,毫不留情,只留给掌珠一路黄沙。

掌珠看着越来越远的车,想着前途未卜的命运,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拔腿便向那辆车跑,一边跑一边哭:“小叔叔……小叔叔……别不要我……”

汽车在慢慢加速,车窗外,树木在飞速后退。后视镜里,一个小小的女孩正跟着车跑,一边跑一边喊着他的名字。

“莫祁哥哥,小叔叔……别扔下我……”

他闭上眼睛不去看后视镜。

忽然,女孩尖叫了一声,摔倒了。

看到后视镜里那个女孩摔倒了,还在努力往他这个方向爬。莫祁心中某一个心弦被触动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喊了声:“停车。”

他下了车,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小女孩。

“小叔叔……”掌珠哭得一塌糊涂,小手往脸上一抹,就成了楔猫。

是不是因为自己长得不漂亮?不够勤快?衣服很脏?他才不喜欢自己?

“呜呜……我会做好多好多事情,我会努力学习,我会好好干活,再也不惹你生气,别把我送这里,这里都是没有家的孝……我会爱干净0,我会长的漂亮0,呜呜……我保证。”

莫祁之所以下车,是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人,对他如此依赖,而他对她并不好。

这个世界上,找一个对自己真心,衷心的人是那么难啊。而这个女孩,是不是太难得了?如果让她这么离开,他岂不是亏了?

他蹲下来,修长的手指捏住了小女孩的下巴,眼睛漆黑如墨,灼灼闪着冷光:“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掌珠仰着小脸,肩膀因为哭泣一抽一抽,哭得一哽一哽:“掌珠……会对小叔叔好……一辈子爱你……保护你……小叔叔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掌珠会听小叔叔的话……”

听着小女孩奶声奶气地发着誓言,莫祁心情大好。被人需要的感觉如此美妙。

他手指用力捏了捏她的下巴:“记住你说过的话,如敢违背,我要了你的命。”

掌珠用力地点头,浑身因为哭泣抽干了力气,小小的女孩下一刻就昏倒在地上。

莫祁招了招手,司机走了过来,抱起小女孩一起坐上了车。

从此,掌珠就成了莫祁的人。

这对莫祁来说,跟捡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一个意义。

而对掌珠来说,她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家。

开始的时候,莫祁把掌珠的监护人写成了管家,到莫祁十八岁,掌珠十三岁,掌珠的监护人正式成为莫祁。成为一个小女孩的监护人让莫祁觉得新鲜。而且掌珠很乖很听话,从不要求什么,而且想方设法地伺候他,这满足了他大男子主义。

十三岁的掌珠依旧每天像佣人一样刷碗,她会做很多家务,也习惯了收拾房间。偶尔发现莫祁的房间凌乱,想帮他收拾一下,可是莫祁不允许人进入。

掌珠知道,小叔叔还没有把她当成自己人。她想,或许因为她长的太丑了吧。

13岁的掌珠没有遵守诺言,长的好看起来。她比别的女孩长的矮小了点,身材也微胖,脸色虽然不再黑了,而是蜜色。在莫祁眼里算是顶难看的。她唯一出众的地方就是她学习很好,而且歌喉不错,歌唱比赛经常拿奖。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善意地对别人微笑,别人就会喜欢她。多傻的孩子啊。

十八岁的莫祁已经在读大学,他在家族企业里进行了一些业务的工作,虽然年轻,却显得比一般男孩老练。而且是学校里面的风云人物,傲人的家世,出众的相貌,做事干脆潇洒,一切的光环都围绕着他,让他身边美女如云。没有家长管着,他经常带美女来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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