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了
我起来得很早,我已经不习惯睡懒觉了,不是不想睡,确实是睡不着。
今天是周末,筝儿不用去上学,她正躺在那床海绵宝宝的被窝里,甜甜的睡着觉,她的脸蛋红扑扑的,长长的眼睫毛浓密的遮着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我的睫毛没有这么长,这一点,是遗传了秦成风,虽然离婚了,但我还是不能否认,他的确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我们的筝儿继承我们所有的优点,她出生的时候,医生就说,长大了一个是个美人胚子。
她一直是我和秦成风的骄傲,我们一家三口走出去,必定能收获不少艳羡的目光,不过,那都已过去,我们三个,永远,也不会再牵手出去了。
我推开客厅的滑拉窗,进到花园里,这个季节只有腊梅了,搬进来的时候,我种了两株黄梅,这个冬天开得特别艳丽,黄色的楔迎着冬风越发灿烂,也只有腊梅,才能傲霜,有着冰清玉洁的美丽。
我摘下一朵梅花,捧在手心,我的鼻尖因为寒冷而微微冻红,但并不影响我闻腊梅的清香。
我喜欢这样的香味,在冷冽的空气里,给我世间最美的芳香。
花园的杂草日渐增多,我已许久没有打整过了,没有心情,只有两个人的房子,我打整给谁看?
今天有客人要来,我要打扫一下,不然让人家见笑。
很久没有在花园里劳动了,我竟然出了虚汗。
我剪了几枝花朵繁茂的腊梅,插在客厅的玻璃花瓶里,霎时,腊梅香便传遍了整个屋子,这个空间已经被我心中的尘埃蒙了太久了,今天才有了些生气。
筝儿叫着妈妈醒来,她每次都这样,睁开眼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过来。”
我过去了,她的嘴边还有流过口水的痕迹,她已经把被子掀开,穿着单薄的睡衣暴露在冬天的寒冷里。
我没有开空调,为了省钱。
“筝儿,你忘了答应妈妈的事了吗?”我故意马起脸。
她吐吐舌头,赶紧把被子捂在身上。
我曾经给她约法三章,晚上刷觉前要刷牙,睡觉的时候要解便必须喊我,早上起床必须把被子盖好等着我来。
除了第一条,其他两条,她都做得不好,这个星期已经尿了两次床了,害得我半夜三更的起来换床单,换被子,结果是把自己给弄感冒了,她依然流尿。
这几天我坚决不准她晚上喝水,连汤也少喝,看来效果不错。
“妈妈,今天真的要来一个酗伴跟我玩吗?”筝儿很孤独,我们这个小区跟她同龄的孩子不多,以前我还经常在晚饭后带她去小区转转,能碰到些孩子跟她玩,很长时间我都没有这心情了。
“是的,是西安来的小朋友,跟你一样大。”我也很期待着他们的到来。
“那我要准备一件小礼物,送给我的新伙伴。”她首先想到的是这个,她是个大气的孩子,什么东西都想跟人家一起分享,心里才舒服。
“那你好好想想吧,不过现在要起床了,说不定酗伴马上就来了呢。”今天要把她打扮漂亮一点,我喜欢我的女儿被别人称赞。
我给她穿上秦成风从日本给她买的小大衣,粉色的,质地非常的柔软,领子上是雪白的狐狸毛,当时我打开标签,一看那日元,心里很快就行了折算,天哪,2000多人民币,我瞒怨他太奢侈了,孝子家的衣服买这么贵干嘛,孩子长这么快,要穿不得了多可惜呀。
他还呵呵的笑着,筝儿这么漂亮,要打扮一下,就成了公主了。
他是喜欢宠着筝儿,这么贵的衣服也买,做为父亲,他是称职的。
他离开后,我把她给筝儿买的衣服全部打包,扔在了衣柜的最角落,我不愿意筝儿穿他买的衣服,我看着扎眼。
今天不知怎么的,我又把那包衣服翻了出来,在里面挑出了最贵的这件,可能是我的虚荣心在作崇吧。
筝儿穿上这件小大衣漂亮极了,像极了电视上的有钱人家的小公主。
吃早餐的时候,我特意给她带了个围裙,生怕她把那件昂贵的小大衣弄脏了。
她也小心翼翼的,筝儿是个爱美的孩子,就算不用那围裙,她也不会把衣服弄脏的,不过我总是预防着,孝子家,万一有个不慎,也有是可能的。
陈艳红一家人在11点钟的时候,准时来了。
他丈夫开车过来的,我们这个小区非常出名,做为在重庆已经呆了两年的他,要找到这里是很容易的。
我和筝儿到小区门口去迎接的他们,陈红艳说他丈夫开的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6。
我们这里的奥迪A6很多,但很奇怪,他们车子从远处开过来的时候,我就隐隐约约觉得那就是他们的车。
果然,在车子向我靠近时,我的手机响了,我还没接,车窗放下,一个短头发的女人向我挥手。
她,便是我的网友,陈艳红,在这以前只用文字交流的朋友。
她跟我想象并无二致,干练的职业女性,戴着一副透明的无眶眼镜,虽然因为是在度假穿得很随意,但依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讲究的女人,只不过北方的干燥让她的皮肤显得粗糙,她与我同龄,但明显比我显老。
她的丈夫很高大,典型的北方汉子,脸形是硬朗刚毅的轮廓,浓眉大眼,有着男人的阳刚。
她女儿长得很像爸爸,也是短发,简直跟他爸是一个巴掌拍下来的,可惜用在他爸那里是阳刚,用在小女孩脸上,就显得有些“蛮”了,这是我们重庆的用语,形容长形不够细致,筝儿跟她站在一起,就像温婉的小公主,而沈小鱼更像一个假小子,她的嗓门也很大,不像筝儿,说话细声细气的。
他们一家三口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竟生出了嫉妒,多幸福的一家人,阳光明朗的站在我面前,那幅温馨的画面,让我久久怅然。
孩子之间有着天生的见面熟,筝儿和陈艳红的女儿沈小鱼很快就成了亲密无间的酗伴,仿佛她们的相识,并不是从今天开始的。
大人倒没有她们的那种快速来电,我们很礼貌的握手,陈艳红向我介绍她的丈夫,沈正扬。
他宽厚的手掌很有力,握手的一刹那,我只是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并无其他。
筝儿早已带着沈小鱼进了她的房间,那个粉红的世界。
沈正扬进门先看见我的古筝,在这现代风格的房间里,古筝就像一个古董,仅仅作为一个装饰摆在那里,却与周围的风格,相映得并不协调。
秦成风曾要求我把古筝放到书房或者卧室,但我执意的要把它摆在客厅,我喜欢进门就看见它的存在,其实也是我的虚荣心吧,我希望进到我们家的人,看到这个古筝,显示我还有些独特的气质吧,后来秦成风也看惯了,偶尔吃完饭,听我弹几曲,还别有风情。
小时候我家并不富裕,但我妈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淑女,可以我们家的条件,学不起钢琴那种昂贵的音乐,她便让我去学了古筝,是她的一个朋友,很有些造诣,我妈觉得女孩子会这些,平白的就能添几分气质,她说得不假,我并非倾城红颜,但能奏得这古老的乐器,便自添了几分优雅,可惜我很反感我妈这种望女成凤的教育模式,一直不肯下苦功去练,所以并不是学得很精,连级都没有去过,一直只是当成我的业余爱好,我现在倒生出些悔意,要当初好好的在这方面下点功夫,把级过了,现在我也可以去当老师教教古筝什么的,也能赚钱。
陈艳红提意让我弹奏一曲,她说在网上听说我会弹古筝,很是佩服,现在这个社会,能弹这种乐器的人并不多。
我欣然应允,先试了试琴弦,指尖拨动,奏出一曲《梁祝》,那有些遥远的琴音从我的指尖泻出,那凄婉的爱情故事便转化成音符,在房间四处飘舞。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弹这首哀伤的调子,本不该这样欢迎远方的朋友,但我坐在那里,真的情不自禁。
音乐的穿透力能否渗入人心,以前我不知道,但后来我听说了,就是这首《梁祝》,打动了他的心,陈艳红的丈夫,沈正扬。
他说我的泡椒腰花做得非常好,我看他也喜欢吃那泡椒,他在重庆生活了两年,可能早已习惯这种舌尖的刺激。
陈艳红吃了一个泡椒,辣的眼泪都出来了,她并不擅长吃这种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