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周一中午,爱真在公司邻近的《顺捷快餐店》用过午餐后,她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迅速来到中山北路玉兰小区9号楼9楼B座姚派派的公寓里,将那珍贵的X光胶片交给了姚派派。由于过度兴奋,爱真面色绯红,眼里放光。她以为,现在既然已经抓到了余得江当初的犯罪铁证,很快就应该可以将余得江绳之以法!

姚派派走近窗口,她将那胶片对着窗外的天空仔细看去。那胶片中呈现出灰蒙蒙的一片,其中有一些部位的颜色较深,想必那深色处就是骨头的位置吧?可是,这胶片上的骨头究竟是不是人体肩部的骨头呢?从这胶片上能不能判断出存在着骨裂呢?

有一点是基本上可以肯定的,这胶片的拍摄日期是2006年11月29日,也就是广德花园59号别墅夜闯窃贼的第二天。倘若那窃贼当夜的确被爱真的那一棍打成了骨裂,在剧烈疼痛的煎熬下,他第二天必然要去医院做相应检查。因此,这张胶片将成为最最重要的法庭证据!

另外还有一个至关要紧的问题:这胶片上虽然有具体日期,但却没有病人姓名,凭什么可以证明这胶片就是余得江的呢?因为爱真没有找到任何与那胶片相应的病历!

倘若能够知道这胶片是在哪家医院拍摄的,或许还可以间接证明这胶片是属于余得江的。姚派派和爱真在那胶片各处认真寻找着,希望能够发现某些细微的信息,可是她们什么也不曾找到,她们根本就无法判断这胶片是在哪家医院拍摄的。

姚派派认为,既然还存在着以上几个问题,恐怕暂且还不能贸然报警,必须征求一下律师的意见。姚派派告诉爱真,她有一位中学同学,叫鲁信源,是本市《正宇》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合伙人,可以预先和他商量一下。

两天后的一个下午,姚派派打电话给爱真,要她到中山北路玉兰小区附近的《清心》茶室见面。爱真向余得江请了假,说是要去购买一些办公物品,便出门而去了。

爱真火速赶往《清心》茶室,姚派派和一个男人正在一个小包厢里等着她。爱真猜测道,那男人想必就是鲁信源了。

姚派派略作介绍后,鲁信源开始谈论他对此案的看法。

鲁信源首先说道,爱真从兴农路154号香樟花园小区16栋12楼B座那套公寓里取来的X光胶片已经由相关专家看过了,那胶片正是某人右肩部的X光胶片,而且在肩胛骨部位也确实存在着轻微的骨裂。

听到这样的结论,爱真非常兴奋!可是,鲁信源接下来的一段话无异于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鲁信源认为,仅仅根据目前已掌握的证据,还不能报警,其理由如下:

首先,爱真从香樟花园小区16栋12楼B座余得江公寓里取来的X光胶片属于非法潜入他人住宅,是明显违法的;因此,如此得来的证据便成为所谓的非法取证,倘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恐怕还有一定难度。虽然爱真可以声言那胶片是从余得江的公寓里取来的,但是谁能够证明这一点呢?余得江完全可以说那胶片根本就不是他的,谁知道爱真从哪儿弄了这么一张胶片呢?说不定是爱真自己制造的呢!

说到这儿,鲁信源略略停顿了一下,因为他发现,爱真的脸色已经变成青白!

爱真忍不住插嘴道:

“既然如此,我就再去一趟香樟花园小区,将那胶片放回原处,然后再报警,让警方上门搜查,岂不是就成为合法取证了?”

鲁信源笑道:

“你手里没有了胶片,也就没有了唯一的证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凭什么相信你的一面之词,上门搜查呢?况且,你上次去香樟花园小区时,想必不曾戴手套,现在那所公寓里已经遍布了你的指纹,倘若余得江说是你有意栽赃陷害,你将百口莫辩!”

听了鲁信源的话,爱真顿时哑口无言了。她根本不曾想到,取证过程竟然如此复杂!

鲁信源接下来说道,这张胶片上只有日期而没有病人姓名,倘若以这张胶片作为证据而指控余得江,那么,凭什么来证明该胶片就是余得江的呢?这儿涉及到X光胶片的身份认证问题。

鲁信源说,他曾经走访过有关专家,请教了所谓的个人身份认定问题。

现在,指纹鉴定方法、DNA鉴定方法、以及视网膜血管分布状态鉴定方法已经日趋成熟,而且已经作为有效的个人身份认定方法而在世界各国获得了广泛认同。然而至今为止,尚未听说过利用某骨骼的X光胶片进行个人身份认定的先例。因此,仅仅以X光胶片恐怕难以在法庭上进行个人身份认定。

据专家介绍,纯粹从理论上说,倘若要凭借这张X光胶片进行身份认证,则必须针对某人的右肩,采用同样型号的X光机,采用同样的角度,采用同样的功率,重新拍摄一张X光胶片,然后将两张X光胶片进行对照。可是,现在根本就不知道这张X光胶片是用什么型号的X光机器、在哪儿拍摄的,又怎么能够进行重新拍摄和对照呢?倘若采用不同型号的X光机器,甚至于采用不同的功率,则其效果很可能大不一样,因而这种对照就缺乏可靠的准确性。况且,由于考虑到X光对人体的伤害,一般供医疗使用的X光机所采用的X光剂量都很小,从而使得X光胶片上的图像本来就不太清晰,即使是采用同样的机器进行拍摄,要进行身份认定也是一件颇艰难的事情,更遑论采用不同的X光机器了!

那位专家最后说道,倘若两张胶片相差甚远,则可以大体否定是同一个人的胶片;但如果两张胶片比较相似,也不能够轻易下结论说那就是同一个人的胶片!也就是说,鉴于X光胶片的模糊性,在身份认定方面目前只能够进行否定而不能进行肯定。

鲁信源继而分析道,即使能够证明那胶片就是余得江的,最多也只能证明余得江就是前年11月29号凌晨潜入广德花园59号别墅的窃贼,而无法证明他就是杀害郑易平的真凶。因为,至今尚无任何证据表明,11月29日的入室盗窃案和12月9日的停车场杀人案是同一人所为。虽然略具有思维能力的人都可能会做出如此推测,认为那两个案件理应由同一人所为,但那仅仅是合理的猜测而已,而法庭所需要的是直接证据!法庭怎么能够仅仅凭借猜测而轻易给人定罪呢?况且,根据我国目前遵从的‘疑罪从无’原则,就更不可能给余得江套上杀人的罪名了!因此,余得江的罪名充其量仅仅是盗窃未遂,也判不了什么重刑,反而会使他更加警觉起来,要想进一步取证就愈益困难了!

爱真刹那间陷于无限的沮丧之中!她思索道,即使能够证明这胶片是余得江的,也只能够证明他犯了入室盗窃未遂罪!那又有什么用呢?况且,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现在根本就无法证明那X光胶片就是余得江的!

姚派派沉吟片刻后,向鲁信源问道:

“既然如此,你的意见是暂时不能报警?”

“我的意见是暂不报警,必须搜集进一步的有力证据。对于像余得江这样老谋深算的恶徒,决不能不痛不痒地打他几棍,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一定要一招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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