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暮筝(下)

那时我还不知道张国荣,后来我看到他演的《霸王别姬》和《风月》,我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们会喜欢暮筝了,因为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眼神散淡,骨瘦风轻,自然有一种让女人怜爱的地方。

是的,有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克星,暮筝就是。

那个女孩子为他发了疯,每天在我们教室门口站着,即使只有十分钟,她要跑来看看他,他还是那种懒散的样子。

但高三时他们还是分了手,用暮筝的话说,美丽的女孩子有什么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说,没意思,真的,很没意思。他说这话我肯定信,他一点也不把那个女孩子放在心上,因为女孩子给他买的护身符我说了句好看,他随手就丢给了我。送给你,他说,戴着玩吧。

毕业后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因为专业不同不在一个班级了。这次是我想和他在一起,我发现他是一个让男人感觉神秘让女人感到诱惑的男人。

暮筝命好,他有个姐姐先到美国留学,然后嫁了美国人,在美国做生意,很发财,他要什么有什么,可是,暮筝说,哥,我觉得人生没有意义。

暮筝把他所有的零花钱全放在我这里,他说,你随便花。只不过我也不是缺钱的种呵呵。因此我们俩的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高,直到有一次我们俩的小金库被人盯上后就被盗了,我有些愧疚的找他解释,是我没有搭理好,他笑着说,没事,不就几个钱么,咱俩还是兄弟。

我知道一些人天生具有贵族气质,暮筝就有,好像与生俱来一样。

而他对我的信任也是与生俱来。我们从小学起就没有分开过,他说,上一辈子,我们一定是情人。后来大家谣传暮筝是GAY,喜欢男人不爱女人,凝在那刻就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好一阵子把自己自闭着。

有时候暮筝对我的暧昧态度让我心生恐惧。我说,小子,别真黏上我,别以为我和你一样喜欢张国荣、黄耀明之类,那些男不男女不女的人我不感冒。他嘿嘿笑着,并不理我,修长的手指夹起一支七匹狼烟,抽了一口,吐到我脸上说,反正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

他文化课成绩不好,但凭着他天赋的音乐细胞和金钱在我们学校音乐系还是混的很不错。可白天时常会跑到我这来听课,让我给他灌输一些流氓思想,比如上床之类。晚上在酒吧驻唱,还赢得不少歌迷。

我总和他说我和许多女人上过床,女人嘛,就那么回事,黑了灯,都一样的。

听得他心里直扑腾。在我的想象中,女人应该是妖娆的,是张曼玉或者王祖贤那样的,看了《青蛇》以后,我就想娶个那样的女人,扭着屁股走路,一走一扭,还用京剧的念白说话,多性感啊。

特别是王祖贤,那么长的美腿,说起她时,我对暮筝说,这一辈子什么都别干了,天天看着她就饱了,那才是秀色可餐啊。

我说这话不久,“王祖贤”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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