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杀手
宋祈悦饶有兴趣地转过头,毫不掩饰地打量着二人。
那名男子体型稍胖,世故圆滑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不停地朝周围的食客抱拳作揖。
那名年轻的女子,五官清秀、体态婀娜,上穿一袭淡粉刺绣罩衣,下着一条白纱金丝长裙,在这豪华的雅间里,既不显寒碜,也不显突兀。此时,她正迈着细碎的步伐,如弱柳扶风般姗姗走到厅子中央。
“小女子彩蝶途经贵地,为筹盘缠,只好斗胆在此献丑!各位客官若觉得彩蝶弹奏得尚能入耳,还请打赏几个铜板,小女子感激不尽!”
话一说完,稍稍拔弄了几下试音,便顾自己弹唱起来:
“怕见春归,枝上柳绵飞。
静掩香闺,帘外晓莺啼。
恨天涯锦字稀,梦才郎翠被知。
宽尽衣,一搦腰肢细;
痴,暗暗的添憔悴。
秋景堪题,红叶满山溪。
松径偏宜,**绕东篱。
正清樽斟泼醅,有白衣劝酒杯。
官品极,到底成何济?
归,学取渊明醉。
……”
宋祈悦发誓,在现代她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曲子!一曲结束,她忍不纵狠地叫了几声:“好CC!”
等叫完了,才发现众人的眼光都瞧着自己,同桌的帅哥微微皱了皱眉,而林风挟菜的姿势,正奇怪地僵在那里!
宋祈悦脸上一阵发烧!同时也有些心虚,因为她看到了林风眼里一闪而过的疑惑!
别人倒还不怕,可是林风,他是知道自己身份的——他肯定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疯狂的宋齐月吧?
(当然,宋祈悦也是后来才知道,在这个地方的规矩是,卖艺人的表演结束后,第一个大声叫好的人,是要给重赏的!)
彩蝶抬眼一看,那位大声叫好的公子,个头虽然矮小,却生得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一双清亮的大眼睛,有种夺人心魄的光彩!
她脸微微一红,人已款款走到宋祈悦的面前。
“多谢公子称赞!”
宋祈悦正要开口,林风已经掏出一大锭银子,放到那个随行男人的托盘里。
胖男人喜颠颠地上前道谢:“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然而就在此刻,局势突变!
那个笑容满面胖男人,突然就从托盘下拿出一把匕首,朝宋祈悦对面的帅哥袭去,速度之快,令人防不胜防!
宋祈悦只觉得面前寒光一闪,就看到匕首已经袭到那人胸前!
“啊!”
宋祈悦一声惊叫,人已经条件反射般地抓住了林风的手臂!
那位极品帅哥显然也有两把刷子,被人偷袭之下仓促应战,竟丝毫不落下风!
同时,那名随行的手下,也快速和彩蝶交缠在一起!
宋祈悦大跌眼镜:面前这个冰若冰霜眼神狠决的女子,还是刚才那个弱不禁风的彩蝶吗?
因为离打斗最近,宋祈悦被扫来扫去的劲风刮得脸生生地疼。
宋祈悦刚刚站起来,一只盘子便朝她飞过来,还好被林风轻轻一挡,就掉到一边。
离楼梯口近的客人,很快朝楼下跑去!
林风拉了宋祈悦,就要往窗口跃下去,吓得宋祈悦大叫:“我们走楼梯好不好?我恐高!”
林风嘴角抽搐了一下,终于还是摇摇头,护送着她慢慢朝楼梯口走去。
背后突然袭来一阵劲风,林风挥手一挡,飞来的桌腿应声而碎。
宋祈悦一脸崇拜:“林风,你好帅哦!”
被小姐这样直接的夸奖,林风脸不禁一红,心跳也跟着乱了起来。
冷不防旁边一只酒坛飞了过来,林风照例挥拳一挡——酒坛应声而碎,可怜的宋祈悦,就这样被酒淋了一身!
酒是从头顶淋下来的,她整个人都成了落汤鸡!
情形转变得如此之快,宋祈悦狼狈地看着自己的衣服,气得都快疯掉了!
“是哪个王八蛋扔的酒坛?”
一声空前的河东狮吼,吓得正在楼梯上的某个看客站立不稳,嘭嘭嘭地滚下了楼梯!
被她凌厉的眼光一扫,店小二的腿不自觉地软了,赶紧指了指正在打斗中的胖男人,然后连滚带爬地躲开了。
宋祈悦恨恨地抹了一把脸上的酒,咬牙切齿地喊道:“林风,给我宰了那个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