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进城买布



灯芯绒布这么贵,做一件衣服比她原先计划的要贵上十来块呢!

不过她也看出来了,多花钱怪不了宝珠,要怪就怪她那败家儿子!

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啊!

还是个媳妇迷!为了让媳妇高兴是啥也不顾。

“给,我媳妇,做件袄子需要多少布?”宋长安问售货员,我媳妇三个字他咬的极轻,像是烫嘴一样。

“光做面的话要两米,要是里子也......”

宝珠连忙道,“我们里子用棉布,”

宋母一颗心这才又放回到肚子里。

选定两米灯芯绒布和两米的平纹棉布,一共花了十二块钱。

宋母正准备掏钱,就见儿子从兜里拿了二十元钱出来。

嗯?

儿子哪里来的私房钱?甚至还有布票!棉花票!工业券!

平日里一声不吭的二儿子没想到还知道替自己攒老婆本,宋母心里酸酸的。

怪不得有句老话说的好,小麻雀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自己辛苦把儿子养大,结果长大能耐了有钱还是给媳妇花。

她正准备转身出供销社,就听宝珠轻声细语地又对售货员说,“麻烦帮我看看有没有适合我婶子穿的布。”

售货员指着一匹靛青色的碎花布,“喏!这种!城里很多老太太都喜欢呢!”

“那行,”宝珠觉得这颜色也挺适合宋母的,“我要四米,帮我裁吧!”

宋母这才反应过来宝珠是要买布给自己做衣裳。

都是婆婆买布给未来儿媳妇做衣裳的,哪有还没过门的媳妇舍得给婆婆买布的?

她顿时受宠若惊,“宝珠,别买了,我有衣裳穿。”

“婶,我也不单是给你买,给我妈也做一件。”

宝珠针线活不错,她妈好几年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衣服,所以她出嫁前想亲手给她做一件。

“还有这种,”宝珠又看中了块深蓝色的布,她用眼睛丈量了下宋长安的尺寸,“也给我来三米。”

这一眼,扫的宋长安心里痒痒的。

宝珠可真好看。

“一共十二元钱,”售货员把布捆好。

宋长安立刻上前就要付钱,被宝珠拦住了,“我来。”

她今天也是带了钱票的。

宋长安没再坚持,他们很快就要结婚了,以后他的就都是媳妇的。

三人买好布后,宋母就张罗着要去饭店吃饭。

今天本来要给未来媳妇买布做衣服的,结果是儿子掏的钱。

而且未来媳妇还出钱买布准备给她和儿子做衣服。

合着今天就她还没出钱,所以宋母决定带宝珠去饭店好好吃一顿。

“宝珠,听说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可好吃了。”

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宝珠前世也吃过。

当时是跟陆淮和儿子一起,红烧肉很香,但她愣是没舍得尝一块肉,只吃了两块土豆尝味道。

她真是傻啊。

“一个人出远门,别那么傻,东西看好了,要是实在找不到证人,就回来。”

出了饭店,陆母叮嘱儿子。

陆淮着急出发,连头也没回,“知道了。”

如果他回头,就会发现宝珠三人正好并肩迈入他前脚出来的国营饭店。

饭店墙上挂着一块黑板。

上面写了今日的菜单。

不过宋母不认识字,她得问儿子才知道上面写的啥。

“宝珠,你想吃啥?”

宋长安担心宝珠看不明白菜单,自己先给她们念了一遍。

毕竟他属于初中辍学,比宝珠小学二年级文化还是要略高一些。

“婶不是说红烧肉好吃吗,那咱们就点一个红烧肉吧!”

其他的也都属于家常菜。

宋长安又点了个炒猪肝,素炒豆腐,半斤米饭,一共要八两粮票和三元二角钱,宋母抢着把钱票给出了。

饭店里面是大长桌,长条凳。

三人坐下,正是饭点等了半菜才陆续上来。

宝珠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好好尝尝红烧肉的味道。

还没等她夹,宋长安就把第一筷子红烧肉夹给了她。

旁边有个女人还笑着点自己丈夫,“你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小年轻多知道疼媳妇!”

宝珠看着碗中的红烧肉愣了两秒。

前世她是自己不舍得夹肉吃,可是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却也没有人想到为她夹一块肉。

这个年代,谁不知道肉好吃呢?

还好,还好,她现在可以重新为自己活一次。

国营饭店菜的份量很足,三人都吃的很饱。

宝珠也第一次体会到了被照顾的感觉。

走路的时候,虽然路上只有零星的几辆自行车,但宋长安却习惯性让她跟宋母都走在内侧,东西也全部都提在他手里。

日头西斜,他们赶到了牛车停放的路口。

而这时,秦妙春终于赶进城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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