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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参加诗会

花想容看着枝头上的鸟儿:“倒是叫得欢,小心我把你们射下来烤了吃。”

晚歌笑着,这个表小姐真是很能得人心的:“表小姐是不是开了食戒啊,想要大开胃口了。”

她开心地说:“向姐姐,我还开色戒呢?当我是花和尚了啊。别走,我要抓了你做我的押寨夫人。”笑着要扑上去,晚歌一闪,跳到向晚清的背后:“哥哥救我,母夜叉来了。”

原本,男女是受受不亲的,可是这表小姐可没当向晚清是什么外人,一样嬉笑照常:“我不管了,你引起了我的胃口,晚上一定要大开食戒,你要煲汤给我喝。”

“哇,瞧瞧才喝了一次,就开始来劳役我了。”她笑着:“晚上烤只兔子给你吃,小心变成兔子一相的嘴唇。”

吞吞口水,她拍手叫着:“好啊,好啊,向姐姐煮的东西可好吃了,是我从来没有吃过的,要是向姐姐天天能为我下厨就好了。”

她笑笑:“哥哥,喜欢吃兔子吗?”

“喜欢,以前打猎的时候,一箭下来,那兔肉可鲜美了。只是那兔子,别看它可怜来着,这可是个奸滑的东西,有次我抓到一只,差点还让它给逃了。”

“后来怎么样了?”花想容急急地追问着,大眼一闪一闪的。

晚歌也没有听过这些,停下手中的功夫,认真的听着。

“那兔子的皮啊。就像人的衣服一样,紧急的时候,你抓住它,它就挣脱了那皮,像只初出生的小猪那般,**的跑得飞快。”

“后来呢?抓出来了没有。”花想容又紧张地问:“可别让它给逃了啊,要是逃了,不就叫做煮熟的鸭子飞走了吗?”

晚歌掩着嘴笑,这花想容还真是个急性子,瞧哥哥那神采飞扬的就知道没有跑走,不过她也想知道,后来那兔子是怎么抓到手的,没有皮的兔子,痛不痛啊。

“后来啊,那只兔子慌乱中竟然一头撞在木桩上,撞昏了。”

“哈哈。”花想容开心地笑着:“笨兔子。”

“这啊,哥哥是捡了个便宜,可千万不要待株守兔哦?”晚歌也笑了,轻柔地说着。

花想容这又不明白了:“向姐姐,这什么又叫做待珠守兔啊?”

“这啊,就是这明明是一次机会的事,不劳而获,但是想得太多了呢?就会想,要是天天有兔子撞在木桩上,不是天天可以拣个便宜,所以就有了个故事叫做守株待兔,就是让人不要有饶幸的心理。”

她点点头:“向姐姐说得真好啊,我真是佩服姐姐,向姐姐应该去参加二天之后的诗会了,准能拿魁。”

晚歌坐了出来,捣着桃花,淡然地说:“我要那诗魁来做什么啊?再说,就我,也只会让人笑话。”

“不会的,姐姐这么厉害,当然那诗魁对姐姐来说没有用,名利算什么呢?是吧,可是那诗魁有着整整十万两的银子耶,这可是很大的奖励,所以月城的姑娘们都卯足了劲。”

十万两,晚歌的手迟顿了下,然后又继续做着。

“可是我不管啊,向姐姐可答应了我,晚上一定要做个兔肉给我吃,害我口水都想流了。”她不依地叫着。

“在聊什么呢?那么开心。”安雪儿和秋月慢慢地走了过来。

晚歌淡淡地笑着:“没什么?有个好吃的人,叫起来了。”

“向姐姐,民以食为天啊,不是吗?”

安雪儿笑着点点她的额头:“就你喜欢吃,向姐姐,这些事让下人做就好了,还劳烦你亲自动手的。”

“雪儿姐姐啊,我看要是她一天不动手啊,她都不知道干什么呢?”

“是啊,是啊,表小姐说得对,秋月,你呆会用半根香蕉,还有鸡蛋清,以及蜜蜂的桃花片的弄个面膜让小姐敷在脸上,洗干净之后,再用这桃花汁,擦上几次。”

“是的,秋月明白了。”

这面膜其实也不宜天天做,只是这安小姐急着想恢复,她不说,她私下里也频繁地做,幸好她没有什么过敏类的,如此天天喝些去斑美白的汤水再加上护理,到七月大选的时候,搽上些水粉就能将脸上的黑斑摭住了,而其它地方的皮肤,特别是她的手,沾了脸上的护理,看起来更是晶莹玉白的。

花想容无意中的一句话,让晚歌一夜没有睡着,她决定,去参加那个什么诗会的,十万两,这样足够她和哥哥开个小店活一辈子了。

那就用一整天的时间来整理以前所学过的,隔天,向安雪儿说要出街去,她并没有多加追问,反而让秋月送来不少的银子,都让她挡了回去,在这里白吃白喝的了,她岂能厚颜拿她的银子。才步出楔园,就看见她的哥哥站在前面,笑着看她。

她有些讶异,走上前去:“哥哥,你要出去吗?”

向晚清将她的发拢好:“不是我,是你,你的心思,哥哥明白。”

“啊”她抬了起头,哥哥其实都看在眼里吗?那他会不会阻止她去抛头露面呢?会不会刺激到他的心,让他觉得他没用?

向晚清拉着她的手,一歪一歪地往门口走去:“哥哥没用。”

“不是的,我,我只是、、、”她慌乱地解释着:“晚儿,只是爱玩,想出去瞧瞧。”

“晚儿,你要加油,哥哥以你为荣。”向晚清笑着说。

她好感动,眼眶儿有些微湿:“哥哥、、、”好一个玲珑心思的哥哥啊。

“可是哥哥答应了表小姐,帮她去逮兔子,要不哥哥就陪你去了。”他也知道,那些诚是很多大家小姐聚合之地,要是看到他,会嘲笑晚儿的。

晚歌踮起脚,小声地在他耳边说:“哥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啊,晚儿最喜欢吃兔脚了,你一定要留一个给我,不能让表小姐吃完了。”呵呵笑地边走边摇手:“要记着哦。”

向晚清笑着,第一次开怀大笑:“好,一定烤好等你回来吃,晚儿,加油哦。”

他看到了,希望的光越来越大,晚儿啊,他的好妹妹,可是他的支柱和骄傲啊。

晚歌走在大街上,四处打听杏园在那里,可都说这杏园不是随便的地方,不是任何人都能进去的,以前都是由皇宫里打理,难得一次才对外让人进去。

这可怎么办呢?难道要折回去吗?不行啊,不能半途而废,车到山前必有路,到那里了再说吧v冲冲地又往占据北方一边的杏园而去。

才到门口,就看见不少的铠甲侍卫手执着长枪威风凛凛地站在那里,而门口,则是登记的官史,远远就看见向家二小姐向仪在丫头们的簇拥下,在那里说了几句,那官史就放行了,而还有几个小姐样的人正等着在官史那里说上几句就进去了,她想混在那里,必定没有人问她吧!可她的衣着也不像是小姐也不像是丫头的,一下就让那官史叫了出来。

“喂,你,过来,你是那家小姐啊,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向晚歌。”她有些胆怯地说。

谁知那官史挥挥手,“是向家的丫头吧,进去,进去,别挡着路了。”

向家丫头?她有些想笑,向府的面子可真大啊,不过是同姓向,就让她进来了,她还苦思着理由呢?这倒是好,简单连名字也不用登记了。

一进杏园,可把她满腹的怨都飞走了,那千树万树的杏花,像是云朵一样铺满了树,铺满了天,白的,浅粉的,甚至有些是红色的,好美啊,像是雪花一般满满毕是。

桃红杏白,这可是她一次看见有那么多的杏花,而且并不单单是一种白色的,她像是迷路的孩子一般了,张开双手往杏花深处跑去,长长的柔黑发尖还飘动着,转动着。

一个五官深遂,而高大的人站在亭子里将下面的美景尽收眼底,可是他看的并非是杏花,再深远些,再仔细一些,就可以随着他的眼光看到下面有个白衣的女子在那里痴望着白白的杏花,其实离得不太远,只是她没有发现这一侧的亭子,而他也无意去打破她的宁静,惊吓了她。

晚歌笑着,伸出手,让落英缤纷的杏花落在她的指尖,她的发间都沾染上了杏花香了。

“晚歌。”清朗的声间惊喜地叫着,十四皇子楚向风跑了上去。

却让晚歌笑着轻敲了下他的头:“叫姐姐,小鬼。”

他抚着头,傻笑着:“你明明比我还小,还叫我小鬼,又看到晚歌,好开心哦!”他找她好几天,可是一直都没有她的影子,刚才他还以为看花眼了,怎么有个仙女在这里转圈圈,而且还是他找了几天的晚歌。

“开心,我也很开心啊,开心得想唱歌。”她笑着,这满园的美景让她开心了起来。

楚向风惊喜地叫着:“姐姐唱歌给我听?真的啊,太好了,可我没有听过姐姐唱歌,会好听吗?”她越是开心,他的心儿就像喝了蜜一般的甜。

“好,好好听的哦,不好听啊,我就打手心。”她笑着,脑子有点轻飘飘的,要怪,就怪这如雪花的美景吧!让她都要醉倒了。

“好,姐姐,跟我来。”他拉着她的手,穿过那株株的杏花,在那碧绿的糊边,花簇成雪的草地上,摆着一张琴。

“我不会弹琴。”要弹也是钢琴啊,这个古代的琴她可没有学过。

他大眼转了转:“我来弹,弱弱的那种,绝不会盖住姐姐的声音。”

“好,没问题。”她笑着,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这种开心,是说不上来的开心,她的心是轻飘飘的,没有什么压着,有个习惯,就是一开心就想唱歌。

铮铮的琴音响了起来,她轻轻地唱:“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曲月满西楼是她最所喜欢的一首诗编成的曲,而这才女李清照也是她所喜欢的女词人之人。

她的声音,婉转曲鸣,如黄莺的啼声,破云而出,那般的清新动人,萦绕在心尖上,像把那含苞的杏花儿也惊醒了,一朵朵怒放着它的洁白芬芳。

久久,楚向风才如初梦醒,拍着手:“姐姐,真是好啊,此声应是天上有。”

她脸羞红了:“你别乱夸了,我唱得一般般,那原创者才是厉害。”

“在我十八年来,这是我楚向风听过最好听的歌声了。”楚向风灼灼的眼神望着她,充满了敬意和爱慕之意。

“世上好听的歌曲儿可多着呢?”她淡淡一笑:“你怎么也在这里,是不是又是你家大人让你来诗会见识一下了。”初遇他的时候,还在那里吟呢,这缘倒是结得挺好的,要不是他帮她买药,哥哥都不知会怎么了?

“呵呵。”他傻笑着,自是不敢说皇兄让他来看看的,他喜欢这样和她相处,一旦要是有了身份上的认识,会比较麻烦的,怕失了她的自然。“你呢?姐姐的诗那么好,必然是来夺魁的,姐姐一定会赢的。”

“呵。”她也开心地笑着:“是啊希望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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