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杯酒论英雄(3)
萧贵大步走开了。
他走得很自信,仿佛前面有一条光明大道在等待着他。
胡丹仍在喝酒。
客栈里只他一个能活动的人,房子外有数十名被占住穴道的弓箭手,姜春的惨叫声仍在不断继续,剑已经被拔出。胡丹解开一名弓箭手的穴道,让那人为姜春包扎好伤口,可仍然点住他穴道,不让他们走。
胡丹怕他们走得太快,若自官府领一大批人出来,萧贵也许逃不出洛阳城就被抓住了。
过了半响,街上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胡丹尚未放下酒杯,便听姜春大声说,快去追萧贵,他已前往太原了。
胡丹没有杀他,杀这些人对他来说易如反掌,此时已与萧贵走时相隔了一个多小时,萧贵早已走了很远了。况且他是曾经的侍卫首领,自有过人之处,岂会要他胡丹保护一生一世,胡丹放心得很,一听惊呼声,又喝干了一杯酒,自萧贵抛出店小二的那个大洞一跃而出,站在屋檐上。
满街骑兵,刀剑遍地。
胡丹忽发现最前面的几个人中一人很是面熟,此人身着一身紫黑色的宫中之服,看样子是侍卫首领一级别的人物,居然是段无色。
胡丹大喜,段无色,那么叶离群一定还在洛阳城,叶离群在洛阳城。陆小丹若没有死,她也一定还在洛阳。于是刚想寻一个地方躲藏起来,却见一官兵指着自己,大声说,在那里。
胡丹岂容让段无色看到自己,身体一飘,纵出十余丈远,攀着一棵好槐树,往下一滑,就冲入了街上的人群之中,别人听到说话声音,连同头不及抬起,胡丹已经消失了。
陆小丹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一张宽大而舒适的狐皮被中,室内紫金玉褛,金光闪烁。绝情园在江湖上算得是数一数二的华福了,可与这里相比较,却也是黯然失色,这是什么地方,自己又怎么会在这里。想着想着陆小丹觉得一阵头痛,不由大叫起来,械蛋,这是什么地方,你又在那里。
可来的不是胡丹。
来的只是两个容貌姣好的少女。
一少女走过来扶着她说,小姐,你醒了。
陆小丹忙抓着她的手,说,这是什么地方,胡丹呢。
那少女说,胡丹是谁,我不认识他。
陆小丹说,那我怎么会来到这里。
那少女说,是李探花的好友叶公子带你来的,你记不起来了吧。
什么叶公子,陆小丹翻身而起,发现自己身上已换上了一件十分华贵的绸衣,不由又是一怔,说,我的衣服呢。
那少女说,叶公子吩咐奴婢为小姐你更衣了,你那衣服奴婢已着人洗去了。
陆小丹冷哼一声说,我怎么才能走出这个鬼地方。她只想去找胡丹,没有胡丹的地方对她来说没有一点意思。
那少女甜笑着说,叶公子吩咐过的,小姐你就住在这时太行了。
陆小丹心中一乱,怒声说,我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她穿上放在软塌上的一双精巧的锈花鞋,便往外走去,那两名少女忙挡住她,忙着说,小姐,叶公子吩咐——
可这次她们的手还不及陆小丹的身体,两个人就被陆小丹两手支起,摔倒在地,痛得她们哇哇大叫起来,陆小丹看都不看她们,往外就走去。
突听一人说,姑娘想到那里去。
门口多了一个人,玉面临风,卓然不群的叶离群。
陆小丹这才想起当时去杀此人时吸入了一口迷药,后就人事不醒了,原来就是这个人带自己到这里来的,心中这样一想,当即大怒,大声说,原来是你,拿命来吧。
伸手于腰,欲去拔绝情刀,可刀早就不在身边。一怔之时,叶离群身后射出一个人,闪电般出手,点住了陆小丹几处要穴,陆小丹顿时一动也不能动了。
叶离群走进房来,那两个丫环方站起来,幸好陆小丹并不存心伤她们,否则十个她们这样的人也都完蛋了。叶离群说,扶这位姑娘上床躺着,好好侍候,要是让她生气了,小心你们的狗命。
那两名少女脸色惨变,连忙点头说,是,是。
陆小丹又躺到床上,她全身无力,叶离群身后之人是段无色,段无色的点穴术不同寻常,陆小丹几次想通力解穴,可她连连用了几种方法,都告失败,她也只好躺在床上着急的份儿。
逃去无望,陆小丹只想着胡丹。
她想起了她与胡丹相遇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秋天。
这个秋天是陆小丹生命中最快乐的一个秋天,那一天也是她自己认为这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
那一天风好大。
前面好象已经没有路,再往前走便是一大片又阴又冷的大树林了,远远望去,也没有尽头,路在树林外的空地上便是到了尽头。人都很忙,谁又愿意到这又阴又冷的树林中去呢。陆小丹却慢慢腾腾地走了进去,对她来说,无论是在何处都是一样的,什么地方对她来说都是家,她根本就没有一个属于她一个人的家,她根本就没有家。
她不但没有家,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她懂事时只看得到一个美丽的师父。
这个师父断了一只手,这个断了一只手的师父将她养大成人,教会她许多杀人的刀法。
整个少年时期她只记得有一件开心的事,那是她和两个师妹捉住了一只五彩十色不知名的小鸟,她们几个人开开心心地玩了三天,第四天就让师父发现了,后来那两个师妹便再也找不到了,那只鸟则成了她那个中午的午餐。
那一年她才七岁。
她催马走了好一阵,穿过了大片树林,却发现面前是一片金黄色的枫树林,秋天正盛,枫叶已开始飘飞,她跳下马来,拾起一大片一大片的枫叶,用一根长长的丝带系上,串成长长的一串,然后拉着在风中到处飘走。有时她轻轻跃起,落地时,手上又有了一大片枫叶。
枫叶正红,秋色正浓。
陆小丹玩了大半天时间,太阳也从东边升到头顶了,天气一点儿也不热,她将那串长长的枫叶串挂在一株高大的树上,竟然一直落到地上。她随着枫叶串在空中荡了几个千秋,伸出手抓住了两只小鸟,后又落到地上,用手轻抚着小鸟柔软的发丝,两只小鸟惊叫着,挣扎着,她茫然若失,松开手让两只鸟飞走,喃喃地说,你们快飞吧,你们是自由的。
鸟飞走了,在树枝上跳来跳去,陆小丹玩累了,倒在地上呆望着蔚蓝色的天空,忽然却听到一阵爽朗而悦耳的歌声自远处飘来,不知何故,竟然让她砰然心动,可她听了好一阵,却听不清一句歌词,好象这首歌根本就没有词,只有一些音符在飘响着,不知不觉中,陆小丹就向着歌声处走去。
胡丹在这里喝酒已经喝了九天了。
他从别人嘴中得知这里的人酿的黑米酒清香怡人,价钱也不贵,这里的人又十分好客,于是他就来了,在这九天时间里,不知已喝光了多少酒,花了多少银两,他全不知道,他只记得手中有酒,酒边有熟牛肉,这就已足够。
这里的人果然好客,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有谁能喝下那么多酒的人,于是有的人便亲自将家里最好的酒送来给他喝,最奇怪的并不是他能喝多少酒,而是无论有多少人看他,他总是嘻嘻而笑,有时还喝着一首连歌词也听不清的歌曲,虽然没有歌词,谁也不知道他在唱什么,别人都觉得比小镇南边酒楼里的那卖唱父女俩的歌声要动听得多,不知是谁带的头,胡丹来这里的第三天一到响午,便有近百人主动到这里,看胡丹唱歌和喝酒,听他说些乱七八糟的笑话。他们很少有人去问这少年来自休息要去向何地,他们只在乎胡丹的现在,至于他的未来与过去都与他们无关,今天胡丹唱歌已有三遍,喝酒也喝下子十余斤,到了这时,该是他对别人说笑话的时候了。
胡丹刚想开始说话时,却有一个人突然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在这里最少有几十个人问过了,今天问他的这个人是来自百里外的那个小镇上的人,他听人说这里有个人会讲很有趣的故事,于是他就来了,胡丹带着笑却是很认真地说,小弟姓狐狸的那个狐字,名字就是大坏蛋的那个蛋字,老兄你要瞧得起小弟,叫小弟一声大坏蛋就万分感激了。
又有人说,大坏蛋,你自称大坏蛋,到底又做了什么坏事。
胡丹说,除了生孩子外,别的坏事都让我做过了。
又有人问,你杀过人没有。
胡丹便说,杀人可不是件好玩的事,谁也没有权利要别人的性命,我从来不喜欢去杀人,可也是杀了几个人,真是可恨极了。说到可恨极了,脸上仍是满脸笑容,别人听到不由哈哈大笑起来,陆小丹站在人群之外,看了他好一阵,第一眼看着他那张孝子般的可爱的笑脸,以及他那欣长的躯体和少年老成的一脸沧桑味,他还有一双看起来活灵活现的眼睛,就看到这双眼睛,陆小丹不由对这少年忽生好感,觉得这少年真是好看极了,又看他谈笑风生时的那种动作不禁暗自着迷,只是双眼一阵迷茫,心中在想,我一直视男人如无物,这男人怎么有这般魔力,让我动心了。陆小丹自己发呆,眼睛却仍未离胡丹半步,胡丹这时正在说一个大笑话。
很久很久以前,在森林里有一只狐狸很狡猾,连虎王也为它头痛,最后虎王下了决心要将这只狐狸处死,可不知狐狸从那里听到了这消息,虎王去抓它时,却掉入了它家门口的一个陷坑里。虎王吼叫了半天,才看到狐狸慢腾腾地走了出来,虎王大怒说,快放我上去。狐狸就说,大王,请息怒,小人也是为你的安全着想,小人前日听到有人说西山的狮王今天率领百万大军,要来与你决一死战呢。虎王一听,也感吃惊,它对那狮王早有畏惧之心,忙说,真有此事。狐狸说,大王休惊,确实有此事,不过小人还能应付得过去,只不过要向大王借一点东西,小人才可以保大王平安无事。虎王忙问它要借什么。狐狸说,借大王的衣服穿一下,让小人为你分忧解愁,可好。虎王只想着怕狮王,一听有法子让自己不出面就行,当即同意了,便将虎皮脱下来给狐狸,狐狸穿上虎皮后,立即召来熊将军,狼大臣,指着虎王说,快将这怪物乱棒打死。于是手下将领们一齐乱棒向虎王打去,虎王大怒说,你们疯了,我是虎王。狐狸得意大笑着说,这怪物才是疯了,来人啊,先将它拉入天牢,今天就杀了,做一道美味的晚餐,咱们一起共享。众大臣大喜,于是就这样将虎王分成三十八块——
一个人听得入迷,不待他往下说,便问,怎么被分成三十八块啊。
胡丹笑着说,咱们刚好三十八个人,若不公成三十八展示会,咱们怎么分。
众人大笑,那个人满脸通红地说,可咱们一起最少也有四十多个人,你只分成三十八——
胡丹一边抬起头来一边说,要是人多了几个,岂不要再分一次,这样岂不麻烦。一抬头,就看到了陆小丹,俊目顿时发出亮光,陆小丹一阵心乱跳,只见胡丹高举着一杯酒站起身来对着自己说,姑娘何不过来喝一杯。
陆小丹见到众人的目光全都在看着自己,脸上一红,以前她无论有多少人在看着她,她都不当做一回事的,可这少年胡丹带着笑只望她一眼,她就会不由自主地惊慌失措,她吃吃地说,我——我不会喝酒。
胡丹笑着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姑娘不会喝酒,在下也不敢顽强,就让在下敬你一杯吧。
胡丹一口将酒喝光,陆小丹连连后退,退到人群最后面去了,一句话也不敢再说了。
胡丹见到她那惊慌模样,洒然而笑,一手将手中酒杯置于桌子上,另一手在桌子上轻拍,忽然纵声高歌。杂乱的头发在他头上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那身并不合体的衣服却能让他在人群中那样醒目,这无疑是人中之龙,人群中的公子。胡丹很随意,无论什么人,他都可与你当成朋友,只要谁与他说上几句话,你就会将他当成朋友,因为谁见到这样的热情洋溢的少年,想不把他当成朋友都难。
他的歌声高亮而悠扬,歌声一出,连街市上远处小贩买卖的争吵声音也消失了,天上地下,好象就只有这么一首歌曲在活动。
陆小丹依稀可听出一些简单的词:
——思念还是一片云,——多少往事成烟云,爱啊爱梦中人——多少恩怨付诸去,多少——痛饮千杯尚未醉——
陆小丹听得发呆了,她几乎从来没有听过男人的歌声,尤其是这么好听的歌声,一曲未尽,不知何故,她觉得双眼一片湿润,眼泪流了下来,连挡也挡不住。她自小至大都没有流泪过,她根本想不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让一个陌生的男人的歌声令她流眼泪。
歌声婉转,悦耳,在最后一刻竟然有一种似是无可奈何的情绪充滑而入,陆小丹望着胡丹,似是已经看见了他满身的伤痕以及隐藏在心里的那么多无奈与忧伤。
他只是一个将欢乐带给别人,将痛苦留给自己的人。
他的一生一定有许多让人无法发觉的伤痛,否则他绝对不会活得如此灿烂与快乐,因为只有能忍受最痛苦的事的人才会懂得享受生命。
陆小丹胡思乱想着,真想走过去,和他说笑喝酒,那怕是醉死也无所谓,可她却不敢,她可以杀人可以做许多别人做梦也不敢去做的事,但她却没有勇气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喝酒。
她想她应该走了。
她是永远不属于欢乐的世界的。
于是她安静地牵过马,那匹无一根杂毛的白马,刀一阵长嘶,她飞身而上,正欲拍马而去时,却见到此时有一群马飞驰而近,在大街上无所忌惮地放马狂飙,一连冲翻了十多个摊子,撞倒了好几个人,陆小丹望着那群人,听到人群中的惊叫声音,眼睛里立即现出了杀气。这本不关她的事,她也从来不想去管这些事。可今天她却忽然想杀人,杀这几个没有礼貌的人,来的一共是十三个人,十三匹马,他们就是这一带无人不知的太湖十三骑。传说中他们杀人无数,无恶不做,陆小丹并不认识他们,只是她的手握紧了刀柄,绝情刀的刀柄。
无论这群人是为何事而来,遇到了她,是他们的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