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女下属
“到时候侯红海会成为全国无德无能干部的典型,不仅他本人会被处分,甚至当时推荐提拔他的人,也会被处分!”
说着,方心怡把录音转给了赵三阳。
赵三阳装作第一次知道这件事。
他认真听完,脸冷如水,最怕的就是因为侯红海的事情,到时候把找小姐的事情抖出来,连累到自己。
赵三阳今年四十八岁,肥头大耳。
最引人瞩目是他的秃顶,大脑袋上几根头发,绰号赵三毛,听说谢顶的男人那方面都要比一般人强,是激素分泌过旺所致,秃顶也是此原因。
赵三阳对男女之事确实比其他人要强,年轻的时候每晚回家都要来几次。
后来,岁数大了,老婆的重心在孩子身上,和赵三阳晚上的游戏兴趣大减,导致赵三阳饥一顿饱一顿。
得不到满足的赵三阳就盯上了其他的女人。
侯红海的老婆单红梅就是被他盯上的目标之一,单红梅当时在镇里派出所,一个普通的小民警。
赵三阳当时为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单红梅所在派出所的所长是同学,一次到了同学办公室谈事情,就被前来倒水的单红梅给吸引了。
单红梅当时二十多岁。
白里透红,吹弹可破,一双美目含水般勾魄,赵三阳只看了一眼,就发誓一定要把这个女人追到手。
有了目标,赵三阳经常找借口到同学的派出所,和单红梅接触的机会多了,表白的机会也就多了,私下承诺,只要女人跟了自己,一定把她调进城。
一个女孩在乡下,确实很难受。
听到承诺后,女人内心波动了。
一个晚上,聚餐结束,赵三阳送女人到住处,一进入房间,赵三阳就关上门,急切地抱住了女人。
姑娘想拒绝,根本就不是赵三阳的对手,只能认命。
结束,女人哭了,这是第一次,女孩认为必须要做个仪式,哭也许是最好的表达方式。
女人的哭,打动了赵三阳。
后来又偷偷的运动几次后,赵三阳没有食言,利用自己的关系,把单红梅调进城,以后两人之间的约会更加方便。
偷偷在一起了几年,为了顾忌影响,赵三阳把女人介绍给了侯红海。
侯红海不知道女孩和女人的差别,只要有地方享受,就是宝。
当然,即使单红梅结婚了,也不影响赵三阳和单红梅之间的暧昧,因为赵三阳需要美女,而单红梅认为男人是自己的恩人,必须供他。
现在侯红海出事了,赵三阳必须把这个女人搞定。
只有搞定这个女人,侯红海也就不敢闹事,想到单红梅,想到她丰腴的身体,赵三阳内心就有了一种冲动。
今晚必须要好好的疯狂一把,把对侯红海胡作非为的不满,都发到他女人的身上,想到这里,转身问方心怡:
“方书记,你认为这件事该如何处置?”
方心怡对赵镇长很不待见,此人心胸太小,不是成大事的男人。
以前配合,是让程大龙在双重打压下听老娘的话,目的达到了,和赵三阳也就没有合作的基础了,面对询问,公事公办:
“从纪委的角度来说,侯红海,德不配位,必须查处,以儆效尤!”
“程大龙,抓住侯红海无德证据,为平息事态,消除后面的影响,建议撤销他主持党政办工作的决定。”
“当然,你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佳丽书记正在协助纪委调查,镇里出现任何问题还是由你代表镇党委拍板!”
侯红海是自己相好的丈夫,赵三阳根本就不想处理。
想到程大龙手里掌握侯红海违法乱纪的证据,内心有很无奈,害怕牵扯到自己,影响仕途。
赵三阳服务过的一位县领导曾经说过:
“有了位置,什么样的美女都会有;没有了位置,老母猪都不会喜欢你。”
赵三阳深知,你是领导,又老又丑还有狐臭,照样有一大堆年轻漂亮的姑娘和小媳妇排队,就如自己,如果不是领导,侯红海的老婆能和自己好这么多年?
“方书记,对于干部任用,我始终坚持德才兼备,适材适所,人事两宜!”
“侯红海主持党政办工作仅仅一天,就出现如此恶劣行为,德不配位,必须严处,绝不宽容!”
“你代表镇党委尽快宣布撤销侯红海主持党政办工作的决定,要求他认识错误,真诚给程大龙道歉,解决矛盾,消除影响。”
“说到程大龙,现在镇纪委对他如何定性?”
方心怡知道,赵三阳根本不待见程大龙,也不想恢复他的职务。
“赵镇长,根据调查,举报程大龙和丁老板之间的事与事实严重不符!”
“举报吃吃喝喝确实存在,但程大龙都没有参与,具体参与人员正在核实,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另外就是程大龙接受丁老板贿赂的举报,也严重不符.......不过举报吴佳丽接受丁老板贿赂的事情正在核实,所以程大龙是否参与吴佳丽受贿的事情无法定性?”
程大龙平安无事,赵三阳无法接受。
“既然吴佳丽的事情还在调查,程大龙也无法证明清白,就不能恢复他的位置!”
“这件事你要代表镇党委解释清楚,只要县纪委证明他和吴佳丽腐败案件无关,镇里自然会恢复他的职务!”
“侯红海不行,程大龙也无法恢复职务,这样吧,你和李家瑞谈谈,让他把党政办的事情也一并主持好!”
赵三阳如此安排,方心怡没有反对,内心说,既然如此,那就让程大龙这颗子弹继续飞。
局面无法控制的时候,就看赵三阳如何收拾局面。
“赵镇长,一定按照你的吩咐落实好!”
方心怡回到办公室,拿起电话给李家瑞,要求他:
“通知党政办和重大项目办的所有工作人员,今天下午三点到三楼小会议室开会,谁都不得无故缺席,否则,镇纪委一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