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别墅

空气里停顿了有那么几秒钟,过了一会,弟弟打破沉静,说道:“你记得我爸爸为什么非得要买那套和光同雅吗?爸爸说,即使倾家荡产也要买,因为那很重要,很值得。在一个人的生命里,一定有一样,或者几样东西是值得去付出,去维护的,和那些东西相比,钱,生命,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姐姐是我的和光同雅。”

这句话就像流星,一闪而过,在天空里划下了一道璀璨的尾巴,又因为转瞬即逝,璀璨随即被天幕吃了进去,令人仰望低回之后,满怀隐隐的遗憾与深深的惘然。

“姐姐说我是尊贵的,而你不过是平凡的芸芸众生。其实不是这样的,”弟弟在电话的另一端,可能是由于空间隔离的关系,他的表达比往常顺畅和直白了许多:“我不会允许你爱关逸朗。那样的感情,即使很真,可仍然给我不洁的,龌龊的,交易的,苟且的,不够光明正大的感觉。假如他能离了婚来爱你,那我没话说。可是事实上,你和他之间的感情越深,就越注定你一辈子都是他的情妇。我不要我的姐姐做情妇,妈妈说过,我们家的女人不会做任何人的情妇。我是男人,我也可以对女人说名分并不代表什么,只要我爱你。可那真的是在自欺欺人,如果我爱一个女人,,我就要给她一个堂堂正正的名分,我要给她尊贵的地位。”

“古人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我不会允许你爱他的,更不会允许你和他在一起。”

这是弟弟第二次提及他绝对不会允许我爱关逸朗。他的话虽然霸道,但是心思皎洁,因为他的态度犹如死谏,以前有“文死谏,武死战”之说,弟弟越是这样,我就越发感觉自己犹如昏君,充满了令人羞愧的昏聩和执拗。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关逸朗,约他在家里吃晚饭。他先是说没空,后来大约很是向往一起在家吃饭的气氛,自己打电话过来说晚一点可以吗,大概9点钟才忙完。我说行。

下了班很认真地做好几个细致的小菜,看看时间还早,发觉花瓶里的花有点枯萎的样子,还特意下去买了一大捧紫藤花,那粉紫色的紫藤和瀑布一样垂挂下来,满目都是绚烂之意。

“这花看上去好满。”关逸朗到的时候评论道:“我还是比较喜欢清淡一点的风格。”

我正把菜都端出来摆桌,听了他的话就用筷子在他手背上一敲:“吃你的饭吧,哪有那么多话可说。”

他笑笑没答话,坐下来就吃,连连说自己其实早就饿了,秘书给他买了三文治都没吃,就为了留着肚子吃我做的菜。

很快把饭菜扫荡干净,我给他泡了一杯普洱。他做出受宠若惊的表情:“你有什么要求?快点说出来,不然我心里很不自在。”

我说什么要求都没有,我无欲则刚。

到了11点多的时候,他看了看表,穿上外套,说要走了,因为我一般12点就睡觉了。

“别走了。”我说。说这话的时候我没看他,只顾埋头看杂志。

“你说什么?”他问。

“我说别走了。”

“我可不可以把你的中文翻译一下,翻成另一种中文,你的意思是,让我今天留下来和你一起睡觉?”

“翻译有三个要诀,那就是以下三个字:信。雅。达。”我听了不由摇头:“你看看你自己做到了哪一个?”

他大笑:“我是比较粗俗的直译。”

我把他的外套接过来,挂在衣架上,然后低声问:“是不是,不愿意留下来?”

“没有。”他也蓦地收起那套惯常的调侃的表情,柔声道:“其实,我常常都恨不得抱紧了揉碎你,可是,你脆薄的像一块苏打饼干。”

我听他说我像一块“苏打饼干”,就由不得地问:“又在说我平胸了是不是?”

“是了,你能拿我怎么着?”他低声在我耳边耍赖道。

我忽然想起妮妮前几天从学校的小朋友那里学来一句话,比如你让她吃饭,她不肯吃,还做个鬼脸,耍无赖道:“怎么着,过来咬我呀。”或者,让她早点睡觉,她偏要看电视,说说她仍然是那么一句:“不去睡觉怎么了?过来咬我呀。”

我觉得在那时候他和妮妮是一样的,就是个孩子。大概,但凡女人都有让男人返老还童的能力;又或者,再是强悍的男人,也会像歌里唱的那样:“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轻轻地打在我身上……”

爱有时候是一个轻微的,病态的,若有若无的施虐与受虐的过程。

我告诉他妮妮的口头禅,他听了笑,忽然一言不发地连连在我肩上咬了几口,肩上的衣领随之犹如风中的落叶,缓缓飞落。

“哎,别咬了,”我低叫道:“我还没打过狂犬疫苗呢。”

他没再说话,而是把我放在床上,然后用舌尖开始舔我全身的肌肤,“喜欢吗?”他低问:“舒服吗?”从前与江南和天文也有过类似的亲昵。天文说,像你这样的女人,就喜欢男人伺候你。知道吗,男人只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人,才会这么伺候她的,懂不懂?我没想到他也竟然会如此的伺候我,并且伺候的那么无所不至。

如果女人的身体是盛开的花蕊,那么,他的舌尖就像是滋生了无数纷纷扬扬的潮湿的小虫子,一个一个都在拼命地往花蕊里钻,然后,那些小虫子慢慢地在一瞬之间开始蜕变,变成了轻盈绚丽的蝴蝶,飞散。

我把眼睛闭的紧紧的,只觉惊鸿照影,花月正春风。

“我是无可救药地喜欢你。”

我想说其实我也是。我也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你。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爱情一般都是与世隔绝,与外界不通音信的,可这时外界却通过一束起伏的声波,让我感觉到自己身在何处。

“好。我知道了。”他接完电话,把手机一放,然后身体半伏在我面前:“我是真不应该开机的。不过没办法,我叔叔今天胃部出血,进了医院,我得马上过去。”

我当然知道他叔叔的健康关系着很多人的生活与命运。他不能不走。可我还是扯着他的衣角,试图说服他:“明天去不行吗?晚一点去不行吗?”

“我明天来陪你,好不好?”他摸了一下我的脸,亲吻着:“明天一定好好陪你。”

我紧紧地抱着他的腰,不肯放手。

“怎么了?”因为很少如此直露地表达对他的依恋,他有点不忍,抚慰道:“我们有的是时间。可我叔叔已经是60多的老人了,要是万一……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只是,他知不知道时间也是自有它的荒凉与值钱地段的,不过这话如果我说出来,他也许会通俗地理解为“春宵一刻值千金”,于是,我想不说也罢。

“明天吧,明天你等我,我想我明天晚上10点之后肯定能过来。”

“好的。”我回答道。

他走了之后很久。我一直感觉到自己的肌肤上还残留着他舌尖渗出的气息,像一种诡魅的香水;甚至,像一层白白的薄膜,覆盖在我的皮肤上,挥之不去。

我没有像往常一样睡觉前细细地洗一个澡,而是带着这种特别的味道,睡着了。

明天如约而至。可是明天,我却不能再等他了,因为我已经答应了弟弟,明天就暂时搬回家去住,和他再无瓜葛。

弟弟说:对于男人来说,妻子是家,而情妇是别墅;我怎么可以让我的姐姐,因为我的过失,成为别人的度假别墅?

我只觉得惆怅。就像每天早上起来,都会有片刻的‘我心惘然’一样,我对自己再次睡在少女时代就拥有的睡房里,形容不出的怅惘。又一次的“半途而废”,我在心里说:这大概就是我和他之间的宿命吧,我和他也许注定是连一次正式的,真正的,入骨的亲昵都不会有的。对于我们来说,身体随时唾手可得,可是如此唾手可得的东西,却又为何如此的一波三折,得而复失?

回家两天。两天后,连报上都登了关老爷子住院的消息。我想老爷子大概这次情况真的有点严重了,所以,当第三天晚上关逸朗来找我时,我看到他的眼圈都是黑的,显得那双眼,越发的深潭一般幽深。

“到底怎么了?”他问我。我想他肯定会认为我很不懂事,在他这么心烦的时候,还出这样的事来搅扰他。

“没什么。只是,我们以后不再见面。”我说。

是在我家楼下的街心花园里见面。草坪上栽种着一种无名的楔,没有什么香味,只是颜色粉嫩娇艳,但是到了晚上却顿时黯淡了,色相模糊暧昧。

“哦。”他慢慢地吐出这么一个字,然后说:“怪不得前天晚上,你对我特别亲热,是要给我一个临别留念吗?”

“我弟弟,”我没有接他的茬,只是突然想起了弟弟,想起了弟弟的绝然和我对弟弟的承诺:“我弟弟现在在做的,你大概也明白,是自杀性行为,从来弟弟决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阻止他,所以……”

他慢慢从口袋里取出打火机,一连打了好几次,都没能点上火,我过去用手帮忙拢了拢,挡住对面吹来的风,他才把烟点着。

夜色沉沉如水。烟雾就像水面上的涟漪,很快弥散了开去。

“你是我的。”他低声道:“你能跑去哪里,或者,你还能躲在哪里?你去哪我都会把你抓回来的。”

说这话时他没有看我,只是看着烟头闪烁红红的那一点光亮,“是我的女人,我绝对不会放手。”

“我只不过是你的一幢别墅。而且永远都是别墅,不是你的家,你的归宿。”我边说边把他往回家的方向推:“你回家吧,你叔叔说的对,你们家不需要,也不可能出一个情圣。你回去吧,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你身上还有很多责任。而我,对我来说,弟弟是重要的,很重要,弟弟是我的和光同雅,他是一个值得我为他付出和牺牲的男人。”

“那么我呢?”他忽然问:“我想知道我是什么?”

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男人。我在心里叫道:如果我现在才20岁,如果你是我的初恋,那么,我就没有资格说这句话,可现在我是28岁,我恋爱过,结婚,离婚,再次恋爱。年轻的时候,在我还不懂得爱的时候,我很幸运地获得了男人们满满的爱情。我就像一个一夜暴富的人一样,不懂得该怎么去花那笔财富,不懂得该如何去承载这样的感情,可是现在我懂了,我现在终于懂得什么是爱情了,正因为你,金樽明月对影成三人舞影婆娑。是你再次赋予了我爱的能力,让我知道,原来那种爱的能力对于我,是春风吹又生。

但是我却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我知道,那片言语的沼泽,会再次将我和他沦陷。我只是说道:“古人说,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你是我的倾盖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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