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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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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铺子镇是安西郡东南的一个小镇,此处虽然只是一个镇子,因为安西郡通往京城的官道在此与岭南北上的官道交汇在一起了,交通要冲,镇上还设有大顺国在西南的最大驿站,因此,这里是一个繁华的所在。

早先这里是一片荒芜之地,官路修通之后,先是出现了一家客栈,是一个姓林的人开的,接着,酒馆、车马行、货栈、妓院······天长日久这里就成了一个城镇,因为第一家铺子是林家开的,这个地方开始就叫林家铺子,成了镇子之后这里还叫林家铺子。

林家铺子镇渐渐成了东西南北货物流通的中转地,一时间商贾云集、百业兴旺,朝廷又在这里设了一个驿站,论规模和繁华程度这里比所属的县城还要大。

十字街头那座三层楼名曰“醉仙居”,是林家铺子镇最大的酒楼,东家还是姓林,这镇上的好多家生意都是林家的,虽然林家早已经是富甲天下的大商家,生意已经遍布天下,西到西秦帝国,东到滨海国,都有林家的生意,但是在发源地的这些小生意也并没有放弃。

在林家的醉仙居对面还有一家规模略小一些的酒楼,叫“福满楼”,夏连春在这里当伙计已经半个多月了。

那天夏连春从柳家逃婚之后,只求走的越远越好,餐风露宿并非一日,饥一顿饱一顿,辗转多日终于来到了这里。他一走进镇子,酒楼里传来的扑鼻香气,让他想起自己已经一天一夜只吃了一块讨来的半块玉米面饼子,还被那条黄狗狂追了半个村子,他早已经饥肠辘辘了,摸了摸口袋里乞讨来的那几个铜板,信步走向镇上最大最豪华气派的酒楼。

这是他前世的习惯做派,穿最贵的名牌服装,泡最漂亮的校花,吃饭也要选最豪华的饭店。

醉仙居门口迎宾的伙计看他衣衫质地绝对上品,相貌俊美不凡,像是富贵人家的子弟,看起来却又落魄潦倒之极,像是落魄的文人;心中就先有了轻视之意。

“喂,站住,说你呢,醉仙居是你能够进的地方吗?一个臭要饭的。”

夏连春被吓了一跳,抬头一看,一个伙计正恶狠狠地看着他,他左右看了看,疑惑地道:“你,说我吗?”

“看什么看?说你呢,咱这醉仙居是你想来就能来的地方吗?去去,讨饭去那边。”

夏连春愕然之后,无比愤怒,他何曾受过这等窝囊气,恨不得上去抽丫的两耳光,想想没敢,一瞪眼骂道:“你凭什么看不起人?丫的,竟然说老子没钱吃饭?”

这下那个伙计吓了一跳,这个看似文弱的书生脾气怎么这么粗暴?难道真是自己看走眼了?他愣了一下再看看眼前这人整个就一叫花子,轻蔑地道:“我就是看不起你,左眼看不起你,右眼也看不起你,你能怎么样?臭要饭的,快快滚开,再啰嗦爷就不客气了。”

“哼,狗眼看人低,你凭什么认为我没钱吃饭,难道就是因为本公子的衣服破吗?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好一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妙啊,就凭这一句话就可以知道兄台必然是个雅人,不如由小弟做东咱们共饮一杯如何?”一个白衣文士走过来道。

那伙计一见白衣文士急忙毕恭毕敬地道:“梁丘公子,您来了,里面请。”

夏连春一见那势利眼的伙计对这位梁丘公子如此恭敬,再看对方锦衣华服,风度翩翩,显然是有身份地位的人,他不由得自惭形秽,自己肚中空空,腹中也空空如也,懂什么狗屁文采,连那些变异的汉字也似是而非认不得几个,他可不想在这位梁丘公子面前出丑露乖。

这个梁丘公子可不知道在这一瞬间他转了这么多心思,只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他。梁丘公子是世家子弟,年少多金,风流倜傥,他瞧夏连春虽然样子落拓,不过相貌俊雅,说出的词儿又新奇有趣,必然是一位雅人,所以就有心结交。

谁知夏连春微微一笑道:“多谢兄台美意,我,我瞧见这这狗奴才的嘴脸心里就腻味,有这样的伙计,这家酒楼想来也不怎样,俗话说,店大欺客,不去也罢,这大街上的酒楼饭馆又不是只他一家,呵呵,梁丘公子后会有期。”他说完拱了拱手径直去了。

梁丘公子愣怔了一下,即便不受宠若惊,也不应该拒人于千里之外吧,看那样子口袋里没钱却偏有一身傲骨,让他觉得老大没趣。他自然不知道这个喜欢吃软饭的人有屁的傲骨,只不过是自惭形秽底气不足罢了。

那名狗眼看人低的伙计被骂蒙了,等想到找夏连春算账,早走到街对面去了,气得他只跺脚。想到梁丘公子也吃瘪了,就讨好地道:“梁丘公子,这厮好生无理,一个脾气又臭又硬的穷书生,不用理他。”

梁丘公子一见他谗笑的嘴脸,心里不觉就来气了,他是这“醉仙居”的常客,平时跟这伙计相熟倒也没有觉得什么,此时,怎么看都觉得他的面目可憎,再想起那位落魄公子说这伙计狗眼看人低,深以为是,不满地冷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留下那伙计吃了狗屎似的,一脸的迷糊不解和懊恼,实在不明白自己怎么又惹了梁丘公子不高兴。夏连春已经昂首走进了对门的福满楼。

这福满楼的规模比之醉仙居可是要小得多,门前招呼的伙计也不倨傲,对面刚刚发生的事情他自然看得一清二楚的,同行是冤家,对手不待见的客人他自然要殷勤相待,而且更热情百倍。

酒楼只有两层,楼上自然是雅座,此时已近中午,酒楼里来就餐的人渐渐多起来,不过一看都是些普普通通的食客,那些爱摆阔的有钱人自然是去醉仙居了。

酒楼的伙计破例把夏连春引到了二楼,沏上茶,然后才恭敬道:“客官,不知您要用些什么?小店有拿手的好菜:红烧鲤鱼、清蒸······”

夏连春听那伙计报出了一大串菜名,不由得暗暗吞了下口水,这些菜我都爱吃,不过口袋里那几文钱不可能完全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他摇了摇头道:“那些鸡鸭鱼肉太过油腻,我可不爱吃,给我来一碗面,油要多浇些,醋要少放些,香菜和辣椒不能少。”

伙计一看就知道这位公子没钱,但是一听他只要了一碗面,还是有些意外,不过他不会像对面那个同行那样不识趣,只是说了声:“客官稍等片刻。”就径直去了。

邻座那些食客看向夏连春的目光却有些鄙夷,没钱就没有钱吧,还非得借口嫌油腻,那你干嘛又吩咐面里多浇油?

一碗热腾腾的面端了上来,红彤彤的辣椒油泼得汪汪的,一撮香菜翠绿翠绿地煞是可爱,立刻就引得人食欲大动。

夏连春早已经饿坏了,当下扯开腮帮子吃起来,嗤嗤溜溜吃相极为不雅,无那些贩夫走卒差不多,哪有半点读书人的斯文?顿时引得人人侧目而视。

这碗面真有这么好吃吗?那些人鄙夷中又露出些疑惑,不过那碗面看起来确实能引起人的食欲,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小二,给我也来一碗面,油要多浇些······”这一天,福满楼的面卖的极快。后来的食客看别人一碗面吃的酣畅淋漓,引得食欲大动,自然也要吃面,每一位来福满楼的食客最后都抹着油呼呼的嘴巴满意地离开。当然这是后话,这一切让福满楼的人感到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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