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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四)



(四)求不得

“哇哇,哇哇…”新生儿的啼哭声越来越大。

郑小宝站在一旁看母亲从宋家小姐怀里抱过婴孩,打开襁褓分开乱蹬的小胖腿,笑得合不拢嘴。

“老爷,是男孩。”

“郑家有了后。”

母亲把婴孩递到郑谦业手里,“抱抱你儿子。”

郑谦业接过柔软可爱的婴孩,修长的手指捏了捏他肉嘟嘟的脸蛋。

“嘿嘿…嘿…”婴孩停止了哭泣,小手抓住他的手指咧开嘴笑,噗噗的声音,像是在叫爸爸。

郑谦业的心化了,肯定化了。

母亲父亲宋家小姐都这么想的,这个孩子会留住他人的。

“乔曼。”背后有人叫住了她。

“沈愚。”她回过头,见到了对她微笑始终如一的男人。

她泪如决堤,还是坚强地用手背抹干。

“请我吃饭,请我喝酒好不好。我好饿,好渴。”

“好。”

这是沈愚第一次带女人回家。

“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红烧肉。”她说。

“好。”

沈愚是个木讷的人,不够风趣,不解风情,幸好,他会做饭有厨艺。这样的男人少,尤其在有钱男人当中,少之又少。

乔曼在他家里闲逛,酒柜摆的许多酒瓶落了灰,茶几上摆的也只有生意相关的报纸和书籍。墙壁不挂美女画报,柜子不摆百合花。诺大的别墅简单单,空荡荡,如果没有她来,那就只有他一个人。

“你不寂寞吗?”

沈愚摇头,“每天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寂寞。”

他把猪肉切好块,补充,“不,也不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会有点寂寞。”

“想女人?”

呵…呵呵…沈愚傻憨憨地笑。

油锅下了八角花椒酱油,煸炒带皮的五花肉,加了热水,咕嘟咕嘟煮起来。

“要炖一个小时。”

乔曼拄着下巴,看他。

“他说得没错,我就是变态。”

“我知道。”

“知道你还喜欢我?”

“因为,我可能也是变态吧。”

“嫁给我,让我照顾你。”沈愚不是单膝下跪,而是双膝,从裤兜掏出一枚花生豆大的火红钻戒。

好半天,乔曼没有开口应还是不应。

他拿起她的左手,把钻戒套进她的无名指,往他的裤裆摸去。

“行吗?”

丽天舞厅的白牡丹说得不对,沈愚那地硬得很。

“我叫郑小宝。”

沈愚像捧着什么易脆的宝贝,抱着她不敢用力。

“我叫沈愚。”

“郑谦业是我哥。”

“嗯。”

“我喜欢他,这辈子只喜欢他。”

“我不在乎。”

“我想见他。”

“好。”

红烧肉熟了,他盛出来,端在她面前,拿筷子小心夹起一块,吹了又吹。

“不烫了。”

她第一次把红烧肉嚼碎了咽入深喉。

“原来红烧肉是这个味道,他说,我胖得快抱不动我了。”

1937年五月,沈愚把聘礼送到了郑家。

“三年没回家,现在晓得回来?”郑老爷不好再说什么,“你亲娘去得早,没人教养,不怪你。”

宋家小姐头发也剪短了,从矜持的小姐成了端庄的妇人,她抱着儿子出来。

“小志,叫小姑。”

“小姑。”

乔曼从手包里掏出个金镯,套在他的手臂上,学着曾经郑谦业的手法捏他的脸蛋。

“他是沈愚。”

“谦业才回来,过几天还要走,小妹,你帮我劝劝他。”

乔曼注意到了,她的脸颊是憔悴的,眼眸是湿润的,可她心里还是嫉妒她,至少她曾经得到过,还有了他的孩子。

沈愚陪着郑老爷聊男人的事,看能不能把郑家做的布匹生意做到上海。强强联合,沈老爷自然是喜欢小宝带来的女婿。

“哥。”乔曼推开门,看到郑谦业在收拾行李。

“小宝。”

郑谦业回头,合体的真丝旗袍紧贴在她身上,暗紫色的秋草花枝显得她成熟了许多。时髦的推云纹卷发别着精致的银发夹。

“漂亮了,长大了。”

郑谦业伸出手臂想抱她绕一圈,最终放下了手。

“他对你好不好?”

“哥。”

他不再抱她了,轮到她主动了。

乔曼扑进他怀里,死死抱住他的腰,贪婪地闻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小宝。”

他揉着她的头发,“别这样,以后常回家,哥给你做红烧肉。”

“你还是这么瘦,在外面吃得不好吧。”

郑谦业喜欢小宝的,他或许也需要放纵一把,粗糙的手掌摸她的后背,一把骨头。

“小宝好想你。”

“哥也是。”

“哥,不要走了,好不好?”

渴望的眼眸望着她朝思暮想的人,他坚韧深邃的眼底也对她生出绵柔,“嫂嫂也不希望你走。”

“小宝,你不懂。”

她往他怀里缩了又缩,“哥,你要我,好不好。”

“别瞎说,”他的手指比在她的红唇上,“我们不能,不能。”

她的泪水染湿了他天蓝色的衬衫,热呼呼,咸苦的味道。郑谦业的心越来越疼,他就不该回来,孩子生过了,家业有了传承,他为什么要回来。

[小宝要嫁人了,回家看看吧…]

他在军营收到了父母的家书,小宝…他爱的妹妹,要嫁人了,他给不了她要的爱,见一见,这种召唤,他无论无何也拒绝不了。

郑谦业捏起她的脸蛋,低头吻起她的嘴角。

“小宝,哥哥的心你知道的。”

“哥,那你要我,好不好?”

“又说胡话。”

郑谦业的拇指刮掉她眼角的泪珠,“以后嫁人了,要相夫教子。”

乔曼的手握住他腿间的粗硬,“哥,你想的,是不是。”

“你是我妹妹,我们不可以的。”

他从口袋翻出帕子給她擦脸,整理好她的头发和衣领。

“不,我要,我就要。”

她任性,任性了三年,不然也不会叛逆地离家出走。

“小宝,你就当,当我们发生过。”

郑谦业闭上眼,她身上的栀子花香从她十岁起就迷了他的心。她哪里知道,他在宋家小姐身上做的时候,心里念念的是小宝呢。

“下辈子,我们不做兄妹。”

巴掌大小的袖珍手枪塞到她手心,“让它帮我护着你的后半生。”

乔曼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宋家小姐就在门口候着,手里紧张地攥着帕子。

“他还是要走是不是?”

“嗯,我劝不了他。”

乔曼从她身边走过去,她听到了宋家小姐不合身份的抱怨。

“他抛弃我们母子,去当兵就是一心求死。”

是的,宋家小姐说的没错,郑谦业就是一心求死。

自从郑谦业从了军,郑老爷就当作没了这个儿子,至少他留下了种,留下了小志。

沈愚看似木讷,可人缘上,他会办事会说话,不然五洲商行的生意做不了这么大。

“我父母早逝,以后您就是我父亲。”

沈老爷和沈太太欢喜,乐得給他剥橘子吃。

郑谦业回南京军区的前一天,乔曼就同沈愚回了上海。

咣啷咣啷的火车头等花厢,沈愚压在她身上,揉着她的身体,“怎么不多呆一天,送送他。”

“嫂嫂比我还苦。”

乔曼搂着沈愚的脖子,主动吻上他的唇,“你是第一个不用哪里像他,我却心甘情愿被你操的男人。”

“我知道,沈太太。”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全面爆发。

1937年8月13日,上海淞沪会战,国军撤退南京。

1937年12月,南京保卫战,国军撤退大后方重庆。同月,日军实施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

郑谦业,战死。贴着心脏的口袋有方绣了红豆枝的帕子被风吹扬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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