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峄阳孤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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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隐藏得很好,两个大人都没有注意到异常。这一晚他不敢合眼,鸟叫蛙鸣都成了风声鹤唳,他怕那个杀手跟来,把这家人给灭口。熬到后半夜,他终于忍不住,意识逐渐丧失,身体陷入黑暗的牢笼,脚下鼠蚁横行,头上秃鹫盘旋,耶稣惨青的脸对着他,露出一个瘆人的笑容。

下一秒,他呼吸不上来,醒了。

“小哥哥,你做噩梦了?”席桐放开捏住他鼻子的手,她被梦魇住的时候妈妈就会这样做。

孟峄满头大汗,待冷静下来,他才发现屋里并不是很黑。月光从窗棂照进来,他可以看见她脸上吃惊的表情,和粉嘟嘟的微张的嘴唇。

“我睡不着,听见你在说话,妈妈出门累了,她还在睡。”

孟峄趴在柔软的枕头上,呼出一口气。

席桐轻轻地把台灯打开,发现墙角的蚊香灭了,找出打火机重新点,蹲在墙角摆弄了好半天,藕节似的小胖腿浮起几个红红的蚊子包。看着火星亮起,她从柜子里拿来一只绒毛小熊,放在他枕边。

“熊熊陪你哦,不怕。”

蚊香气味太冲,孟峄差点打了个喷嚏,好容易忍住,她关了灯,转身回去,他拉住她的睡裙。

席桐啪地打了一下他的手,板着脸:“妈妈说男孩子不能随便拉女孩子衣服。”

孟峄从枕头下拿出风油精给她,示意她涂腿上的包。

席桐知道他是好意,吐吐舌头:“你快点睡觉啦。”

隔壁屋里叶碧听到动静,打开灯:“桐桐,你干什么呢?小哥哥在睡觉,快过来。”

“哦。”她涂完了风油精,往他盖的薄毯上天女散花地洒了一通,小跑着过去了。

那边灯灭了。

孟峄听到她说:“妈妈,小哥哥做梦了,我去看看他。蚊子亲了我好几口哎……”

“别抓,明天就好了……”

孟峄抱着小熊很快睡着了,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他很迟才起来,这是这么多年他睡得最安稳的一觉。奶奶坐在院子剥毛豆,几只鸡鸭在菜畦里大摇大摆地踱步,木架上缀着青绿色的葡萄,蜜蜂嗡嗡地飞来飞去。

他摔崴的左脚有所好转,走过去坐在奶奶旁边帮她剥,奶奶挥手:“去,去,小娃儿别添乱,跟桐桐玩去。”

孟峄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添乱,放下毛豆进屋,把奶奶放在水池旁的南瓜花和青菜给洗了,一只用开水烫过的鸭子还没拔毛,他给拔干净了,放在案板上。

奶奶挎着一篮剥好的毛豆走进厨房,哎哟了一声。果然和报纸上写的一样,国外教育注重动手能力,想不到他连鸭子都会处理。这小娃儿干起活来怪利索的,长得也秀气白净,看着不是平常人家出身,与她家做个孙女婿倒是不错。

炊烟袅袅升起,饭香飘满小院。

孟峄干完了活,去房里看席桐写作业。到底年纪小,写着写着就开小差了,孟峄不许她隔五分钟上一次厕所,这点小伎俩他一清二楚,他叁个弟弟比她调皮多了。但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可能是被她“小哥哥”、“小哥哥”叫得心软,他就帮她把今天的数学作业也写了。

席桐心情很好,虽然他不说话,但她有许多话跟他说。孟峄被她滔滔不绝问得头大,随手写给她一个地址,是他在温哥华的家,早就没了,但那是他唯一的家。

“等你回去,我给你写信。但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孟峄实则不想告诉她,但她水汪汪的眼睛像小动物一样,他无法拒绝,说了一个中文字:“岭。”

他虽然很讨厌这个名字,但总不能告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他妈妈叫他“火柴杆”。

突然,他生出一个念头,总有一天他会把“孟岭”这个名字扔掉。

席桐的作息时间被叶碧规划得很工整,午饭后睡了一觉,就要看课外书。她看起书来倒是和做作业是两个风格,文静乖巧像个淑女,奶奶的房间有一个大书柜,装着许多八九十年代的书,是她爷爷留下的,有四大名着、文献古籍,孟峄翻了几本,完全看不懂。

席桐拿的是一本少儿精编版读物,指着上面说:“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按农历,我生日在六月。”

她一字字地给他念:“六月,桐花馥,菡萏为莲,茉莉来宾。”

孟峄只听懂了它们都是花。后来他才知道,她念的是明代程羽文的《花月令》。

席桐又用一副长辈的语气跟他说,中国文化是很细很雅的,取名字讲究意韵,最好还要有关联性,比如说她妈名字里有个“叶”,她名字里就有“木”。

孟峄想让她帮忙给自己取一个,叶碧突然进来了。

他很会察言观色,一眼就发觉她脸色不好,果然,叶碧说:“我要去城里一趟,你俩和奶奶在家,晚饭不用等我。”

席桐眼睛勾在书上,头也不抬地“嗯”了声。

孟峄有种不好的预感。

当晚,他的第六感就应验了。门窗外飘来烟雾,他在暗夜里看到了火光,然后听到奶奶的惊叫:“着火了!”

奶奶跑进屋,把他和席桐拉下床,跑出了房子,又舍不得爷爷的遗像,还有值钱的东西,叫两个孩子沿着小溪下山,自己折回去拿。席桐认识路,带着他气喘吁吁地跑了一截,回头一看,人不见了。

火势已经从山坡蔓延下来。

孟峄藏在树干后,心里急得要死,她快点跑啊,还找他干什么。杀手要来找他了,再不跑她也得没命。

好在他再次探出脑袋时,席桐已经走了。

他望着熊熊燃烧的房屋,始终没有看见奶奶的影子,山下村民们的呼救顺着风飘进耳朵。他膝盖一软跪下来,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可他做错了吗?他只是找了一个人求救而已,他想活下去。

孟峄没有等死,他向前走,浓烟熏得他连连咳嗽,快要走下山时,他被找到了。

不是杀手,是孟鼎的保镖,带着个气息奄奄、跟他一样大的男孩。

孟峄以为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他已经做好了被一刀捅死的准备,但死的不是他。

他才知道,这仅仅是一个开头。

回到加拿大后,孟鼎夫妇把他当成真正的孟岭,要他忘记中国这段经历,在无关紧要的事上对他百依百顺。

孟峄假装忘掉了。

孟鼎撤掉家庭教师,让他去私立学校上学,开学的前一天,孟峄来到书房,跟他说想换名字,他恳求的样子像极了多年前的孟岭,孟鼎一时间老泪纵横。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既然灵魂是一样的,想换就换吧。

孟峄在纸上写了一个“峄”字,怕他不答应,说:“这个字和岭很像。”

这是他在那座平房的书柜里看到的字,那本书叫什么他忘了,好像是一本古老的诗集,封面印着两只孔雀和一对执手的夫妻。

他记得里面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峄阳孤桐,截为鸣琴。

体兼九丝,声备五音。

重华载挥,以养人心。

孙登是玩,取乐山林。”

他不知道什么意思,但他认识“桐”。

那他就叫“峄”好了。

离她很近,隔着一个太阳,一个孩子和一个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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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那个夏天已经过去了十年整。对有些人来说,十年只不过是高一到研究生毕业的时间,快得令人叹息,但对孟峄来说,在孟家的每一天都长得像是没有尽头的深渊。

他在深渊中扮演着听话、敬爱父母的孟岭。上学时,他品学兼优,是教授的得意门生;毕业后,他从基层做起,凭借骄人的业绩和卓越的投资回报率堵住悠悠众口。

孟峄这个名字最终成为高不可攀的传说,他为此付出了健康、睡眠、朋友、家人,甚至一部分珍贵的回忆。

时间越久,他就越容易忘记自己是谁,他必须大量服用药物抵御噩梦的侵袭,忽略孟鼎夫妇让他如坐针毡的监视。当他们发现他有自虐倾向,时不时精神恍惚,就加强了对他的控制,并安排了十几个心理医生对他进行催眠,试图从他头脑里抹去童年受过的折磨。他们不让他独自待在学校宿舍和办公室,保镖身上常备镇静剂,一旦他拿起锋利物品,保镖们就像嗅到了毒品的缉毒犬,争先恐后地扑上来按住他,把他关到卧室里。

孟峄的忍耐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等孟鼎夫妇死后拿到所有的遗产,他只有变强才能摆脱这种凌迟般的生活。但他忍了十年,最终认识到一件事——目标达成的喜悦不能弥补他感受到的痛苦。

那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那家人的样貌在岁月流逝中模糊不清,他甚至记不起那小姑娘的声音了。

只剩一个单薄的、陈旧的名字。

孟峄离开蒙特利尔,来到温哥华,准备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在东哈斯廷大街上慢慢地走,一直走到记忆深处的贫民窟。那儿是一栋烂尾楼,里面住着不同肤色的贫民,他们吸毒,打架,站街,偷抢,夏天身上爬满虱子,冬天手脚长满冻疮。

妈妈用无数个悲惨夜晚换来的积蓄,带着他和兄弟们从贫民窟搬出来,然而也没走远,就在附近一条小巷里落脚。他后来打听过,孟鼎派人暗杀了他的家人后,他们的棚屋被人占用,改成一家小商店。

他想来看看。

老板是个越南人,在柜台后戴着老花镜看报纸,听到有人要烟,随手拿了一包,丢在玻璃柜上。

孟峄给他一张五十的钞票,问能不能去后院看看。

“我曾经住在这里。”他说,“我母亲和你争过这座房子。”

老板抬起头,从头到脚扫了他一眼,“哦,你是孟家老二。后院没了,改成仓库了。”

孟峄很意外他立刻就认出了自己。

店主从鼻子里哼了声,误会了他来的目的:“看来你现在发达了。你妈和那四个小崽子的死可别赖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们的尸体是在十公里以外的河道发现的,别人都说你妈练了邪门的功夫,带着崽子们自杀了。我当初跟你妈吵得凶,可我也要做生意啊,这房子地段好,你妈跟流氓头子睡了,一分不花就拿到了这个位置,还不用交保护费,我交的钱打了水漂,当然生气。但我绝对不会因为这事儿杀人!”

孟峄笑了笑。

老板皱眉:“你居然还笑得出来,你妈真倒霉,生了只白眼狼!没良心的小混蛋!”

孟峄其实是在笑自己,听到老板说起从前的事,他心里竟没有丝毫波动。

那种冷漠和疏离让他惶恐到窒息。但越难受,他的面部表情就越不受控制。

他习惯了笑。

老板赶他走,孟峄没拿烟,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走出了店铺。

“喂!”老板又叫住他。

孟峄没有听到。

老板在柜子里掏了几下,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追上他,塞给他一个泛黄的信封:“这封信是写给你们家的吧,Lyn是你们家哪一个?该死,我根本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老大是叫Tom吧……”

信封没拆过。

一直到站在酒店楼顶,孟峄才想起来身上还有一封不清楚写给谁的信。他有些羡慕这个叫Lyn的家伙,有人记得他,从遥远的中国南方给他写信。

他就着夕阳的余晖拆开,印着小碎花的白纸被彤光染红,稚嫩的字母拼成一句句话。

信很长,孟峄看了很久,翻来覆去地看,看到夜幕降临,月亮升到头顶,世界浸泡在温柔如水的银辉中。

他拿着信,在楼顶坐了一夜,看着灯火辉煌的城市,川流不息的车与人,每个生命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鲜活。

黎明时分,他回到套房里,换下湿了的衬衫,洗了个澡,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视调到NBA球赛,给秦立打了个电话。

“我明天回多伦多。”

“你想通了?”

“我不知道。但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给我写信,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哦?写了什么?”

“她祝我一切顺利,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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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是写哭了。

大家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放弃生命,命运会善待执着勇敢的人。

下章有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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