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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河清海晏的作品最开始是为了搞黄,最简单的视觉刺激总能换来最赤诚的快感。
直到看久了二刷三刷时我才发现,真不是那样的——我不会夸彩虹屁,只知道河清海晏太太笔下的每一段感情都于烈日熔岩般悄无声息地滋生,灼热滚烫又不计后果,非要两败俱伤才算结束。
他最近更新的一篇是一篇师生文,讲的是不服管教小混混和斯文败类老师的故事。
爱哭能打,却甘愿被自己的恋人囚于身下。
世人的目光可以化作最锋利的剑,你说林景文里面的人物是如此,要面对外界的舆论压力,只有落得个一无所有的下场才会有人打着道德正义的旗号欢呼雀跃;我对我哥的爱,又有什么区别呢。
甚至它更残酷,更现实,我们之间存在无数种be的可能性,而仅剩的一种he,我没那个胆子去想。
等我回过神时手指已经放在键盘上,准备和以往一样来句格式标准的“啊啊啊啊啊太太您太棒了我可以我可以”。
最后还是把字一个个删了干净。
最后只憋出一句“太太早点睡,注意身体,晚安”。
三十秒之后,他回复了我一句——晚安。
36.
心里头那点胜负欲让我又在评论界面蹲守了五分钟,发现我哥真的就只回复了我一个人,哪怕其余评论也有他三年以来的老粉。
这种待遇让我不可避免地感到窃喜,就像我对他而言是特殊的存在。
然而那是虚拟的网络世界,我和他都披着像模像样却不为人知的马甲,肆意谈论情爱风月,讲些不适合宣之于口的下流荤话。
等我关上手机闭上眼睛,我还是那个只能在原地等待哥哥来爱我的傻子。
对,我可不就是傻子吗。
37.
其实仔细想想,我从我哥刚发布他的第一篇黄文,粉丝还是个位数时就开始关注他了,后来他越来越厉害,而我在评论区做永远的热度第一——因为河清海晏总是会回复我的每一条评论。
那个时候我给他的第一条评论是“太太加油!你一定会火的!” 他回了句谢谢,后来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仔细想想我也不亏,我也握着我哥的小秘密,我知道他在性上的下流念头,也听见过他自慰时的性感低喘。
我们像天平的两个托盘,筹码与报酬平等交换,可这场交易单向进行,我只能看着我的呼吸不受控地暴露一切欲盖弥彰的秘密,心跳是游码,彼此拉锯不休,等待着名为“回报”的托盘让一切重回平衡。
38.
第二天吃早饭时候,我难得没和我哥主动说话,他也不会主动跟我说什么,我第一次在家里感受到一些我哥或许在工作里才有的冷漠。
直到我慢慢吞吞喝完燕麦,林景才敲着桌子慢悠悠开口:“小晏,生气了?这就不理哥哥了?”他这么一说我就忍不住怼回去:“没,我就是发现你脑子可能不太正常。”
林景也不反驳了,一个劲盯着我笑。
39.
我没想到晚上我下班的时候还能接到我哥的电话,声音大概是他的同事,说他们聚餐,林景被大家一起灌醉了,叫我去接一下。
我赶到他们聚餐的地方,我哥正坐在椅子上发呆,只有脸是微红的。
一叫他名字就拉住我的手,整个人都贴上来。
虽然粘人的林景让我心快化了,甚至想立刻趁着他神志不清,直接亲两口上去。
可惜他同事在,我只能一脸嫌弃地拉走他,再拽着他回家,坐到沙发上。
我去给他泡水的时候他又开始喊我的名字:“小晏。”
“你干嘛呢。”
我把水放到茶几上,站着俯视他,目光在林景好看的睫毛上来回游走。
“快点,亲亲哥哥。”
我愣了几秒,回了他一句“神经病”,刚想转身就走,让这个醉酒的呆逼自己清醒清醒,就被拉着手臂拽到他身上。
嘴唇贴上来,我和林景的第二次接吻。
他醉了,我没醉。
我任由他剥夺着我的津液与呼吸,哪怕是这个男人叫我把心都掏给他也会毫不犹豫。
移开嘴唇的第一句话,林景看着我的眼睛,舔了舔嘴角的湿润,贴在我耳边说:“不听话的小骗子。”
40.
我又跑了。
还是落荒而逃。
第九章
41.
我越来越搞不懂我哥是怎么想的了。
明明一副彻底醉了的样子,可眼神却一如既往的明亮,盯着我认真看时就像要把魂都给吸走。
他总能轻而易举地控制我的喜怒,操纵我的爱恨,甚至只是无意间,就能要我辗转难眠一整夜。
我记得那些公众号鸡汤说爱人者才是握有主权的那个,一旦松手被爱者就会失去一切。
过往我还挺相信这一套,并且将此作为每次偷看我哥侧脸的信条,告诉自己我才是占据情感高地的那一个。
现在想想,可不就是放屁呢。
我没了我哥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往哪飞都行,就是去不了我最想撞进的胸膛;而林景呢,他被我爱着,他不知道我爱他,有我没我,他身边总不会缺仰慕者。
其实我也知道,我哥这个年龄还不谈恋爱不是因为情商低,就是他不乐意,不高兴而已。
谁让他总是被爱,选择权从来就在他手上。
我应该装傻,应该用防备的刺把自己武装起来,用最亲密却同样疏离的外壳包裹住我们的关系,把一切过度呼吸,错觉亲吻都当成南柯一梦,梦醒了,总要回到原状。
事实上我也那样做了,然而还是会在偶尔几个时刻忍不住想冲到他面前,问问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久了,从高中到工作,他就半点看不出我对他的想法吗。
可是看出来又有什么用,反正结果都一样。
还是最温柔最认真的那种,却比做了半天还是算错的数学题上的红叉更刺眼。
矫情,我揉着怀里的枕头骂自己。
42.
第二天爬起床我又是一条好汉,无论心里怎么抱怨,日子还是得过,就像我还是得继续喜欢我哥一样。
站在镜子面前刮胡子,我看着镜子里的人——虽然比不上我哥跟神仙一样的脸,但狭长的眼型配上一颗泪痣,也好歹被许多人夸过好看。
反正我觉得我和林景配得不得了。
只是在我一边刮胡子一边胡思乱想的时候,镜子里突然又多出个人,我没仔细看,差点被吓到窒息,刮胡刀不小心蹭破了皮,几滴血就往外渗。
林景蹙着眉问我刮胡子走什么神,我就反问他大早上走路没声地吓人是什么意思。
最后他只摇摇头,拿毛巾没好气地给我擦脸上的泡沫。
血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