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战歌
“如果大秦遭受到了侵犯,热血男儿当自强,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返。
滚滚黄河,滔滔长江,给我生命,给我力量,就让鲜血染红最美的花,洒在我的胸膛上。
战旗飘飘,战鼓声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向前进,向前进…”
授衔完毕后,在秦大王的亲自带领下,数千人开始吟唱着这首秦宇略微修改了一下的《中国军魂》。
虽然唱的很是生涩,但那气势磅礴,且又独特新颖的旋律,在几千人一遍一遍的吟唱下,还是让数千名校尉将军体内的血液开始发热,最后都是胀红着脸,声嘶力竭的跟着唱道。
就连李岩和牛金星,都受到了感染,不由自主的放开了跟着唱,听着那气势澎湃的节奏和旋律,两人都感觉仿佛置身于金戈铁马的战场一般。
“战旗飘飘,战鼓声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向前进,向前进…”
当唱到这里时,秦宇和数千名校尉军官齐齐拔出了腰间的宝剑,用力的嘶吼道。
一旁的士兵们,也是立即挥舞着手中的军旗,二十面牛皮大鼓,也通通的锤响了起来,随着最后一阵悠长的号声,才结束了整整一刻钟的吟唱。
看着下面的校尉将官们一个个胀红着脸,喘着粗气,浑身都散发着强大的杀意,秦宇满意的点点头。
他也是考虑了许久,最后才决定用这首《中国军魂》来作为大秦的战歌。
一来是歌词简单易懂,让文化不高的普通士兵都能够第一时间就能理解,也容易学,唱几遍基本上就会。
二来是气势够磅礴,相比起古代的战歌,现代战歌的旋律更能够感染人,三来就是这首歌他最熟悉。
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牛金星!”
“属下…末将在!”
牛金星看了一眼身上的盔甲,和腰间别着的军刀,赶紧改口,并单膝跪下。
没办法,刚才秦宇就已经宣布了军中上下级的称呼,以及行礼等相关制度。
首先全军只对秦宇一人行单膝跪礼,将军自称末将,校尉自称卑职,士兵则只要回答一个到或者在,再加上自己的军衔和姓名就可以了。
而秦宇穿着盔甲的时候要全部称呼为大元帅,不穿盔甲则称呼为大王。
军中其他人,下级对上级一律行抱拳礼,下级对上级一律自称职下,绝不能称呼末将,卑职,属下等称呼。
“宣传部要尽快将这首战歌在全军中推广开来,今后上课之前都要组织吟唱一遍。”
“末将遵命!”牛金星赶紧答道。
“嗯!”
秦宇这才宣布成军仪式结束,一众将官和校尉才意犹未尽的散去。
这次不单单只是授衔整编,其他方面也都做出了调整,比如军饷方面,今后全部由后勤部统一发到银行。
银行会给大秦国的所有文武官员和士兵工人们开一个户头,并发放一本存折,和相关的印章。
目前银行的帐户存钱功能还不会对外开放,只会对内部人员开放,这是没办法的事。
军饷的发放以后走银行,再将伙食做出硬性的规定,军中的那些钱粮物资的夫人们,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今后军饷也全部发放宝钞,新兵没有军饷,进行为期半年的训练,合格后转为士兵,不合格淘汰,除特殊情况,新兵一般是不允许上战场的。
士兵每月一两银子,老兵二两,精兵五两,少校尉十两,中校尉二十两,上校尉四十两,大校尉五十两,少将军一百两,中将军二百两,上将军四百两,大将军五百两,大元帅一千两。
当然这只是平时的军饷,一旦进入战争状态,参战的部队,所有人的军饷翻一倍,没有参战的部队涨三成,战事结束后,自动恢复。
战死的士兵军官,除了一次性补发三年军饷,家属每年还能继续领军饷,可以领七年。
重伤致残,除了补偿一笔银子外,还会安排工作,而今后立了战功,则不会再直接赏银子,改为晋升。
相对于文官的俸禄,武将的军饷要低得多,但这是没办法的事,自古如此,文官可以高薪养廉,可武将和士兵一旦工资太高,就会失去斗志,不愿意打仗。
比如前世的某超级大国和欧洲诸国,工资越高,士兵越怕死。
今后新兵招募,全部由参谋部的新兵训练处统一招募,训练半年后,再分配给各镇各营各县。
对于各镇的驻防秦宇也做出了调整,第一,二镇,驻扎在南阳,第三镇驻扎在汝州,第四镇驻扎在郧阳,第五镇和第六镇驻扎在襄阳。
曹变蛟的亲卫骑兵营改为骁骑营,驻扎在北岸的樊城,骑兵秦宇是不会让其过汉江的,因为一旦过江,战斗力就要减一半。
女兵营改为火凤营,一千人驻扎在王府,负责王府的保卫工作,另外一千人驻守在各所淑女学院,半年一次轮换,飞天营取消了,划给了天工部,毕竟热气球还需要改进。
四个独立营,被命名为甲字营,乙字营,丙字营和丁字营,四位营领统,全部是当初从谷城就跟随秦宇的少年。
这四个营同样驻扎在襄阳南城外,而接下来的日子,秦宇也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这四个营的身上。
因为这四个营,他要将其打造为纯火器部队,为今后的火器部队积累经验。
上次和孙传庭的秦军大战一场,见识到了鸳鸯阵的厉害后,秦就知道,哪怕他也搞鸳鸯阵,将来遇上卢象升的天雄军,恐怕也无法取得压倒性优势。
想要对付鸳鸯阵,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跟他们肉搏,所以这四个营是特意为天雄军准备的。
至于其他的明军,甚至是建奴和这时代其他国家的军队,秦宇根本就没放在眼中,凭他现在的六镇步兵,就能吊打一切,完全没必要再花心思,去搞鸳鸯阵了。
建奴的骑兵是厉害,却有着巨大的缺陷,也就是欺负欺负明朝烂到骨子里的军队,换作历朝历代随便一支敢野战的军队,就能吊打建奴。
没办法,这就是华夏的底蕴和优势,只要做到赏罚分明,军纪严明,战斗力就差不到哪里去,一旦能吃饱饭,就会立即升级为绝世强军。
也正因如此,所以秦宇才不将建奴放在眼中,而是有些忌惮卢象升,孙传庭这种恶补兵书名臣,不给他们发展起来的机会,因为只有他们打造出来的军队,将来才可能与自己抗衡。
比起建奴,草原上的鞑子更头痛,因为建奴有城池,有地盘,大军只需堂堂正正的横推过去,步步为营,足以将他们逼入绝境。
可草原上的鞑子却可以跑,没有数量庞大的骑兵,是万万收拾不了的,这点汉军和秦军早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