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局惨如狗
大明崇祯十年。
襄阳府,谷城县外。
时值中夏,火辣辣的日头就如毒蛇一般,舔食着大地万物。
惨烈的厮杀,足足持续了三天。
由于缺乏攻城器械,十余万义军始终无法攻破县城,反而伤亡惨重,战死饿死的已达到了两万之数。
方圆十几里都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和腐臭味,惹得天空上盘旋的乌鸦,久久不愿离去。
“哈哈!”
“贼军又退了。”
随着墙上的守军一阵欢呼,城外无数衣衫褴褛,赤着脚的青壮,蜂拥退去。
远处观战的十几位流民军首领,都被这一幕气的跳脚大骂。
而离城墙下,十丈左右的一处水坑里,一具体型矮小的“尸体”突然快速爬了起来…
秦宇杵着手中的木棍,顾不上脸上的污渍,赶紧追向撤退的大部队。
流民军也只是退到了一里外的杏边上,就停了下来,纷纷丢掉手中的棍棒粪叉,扑入了河中…
猛灌了几口河水,又将身上的污渍冲刷干净,秦宇才找了一处空地,浑身湿漉漉的瘫在了地上。
大口喘息。
仿佛用尽了所有力气似的。
四肢软绵绵的抖动个不停,腹中咕咕的叫唤,是一动也不想动,任由火辣辣的日头晒在身上。
他估计自己应该是最倒霉的一个穿越者了。
不但重生到了明末这个乱世,还是张献忠麾下的一名流民军。
一个同样叫做秦宇的十四岁小乞丐。
一个用来填护城河的炮灰。
半个多月前。
八大王张献忠在南阳附近被左良玉大败,裹挟十余万百姓,仓皇逃往谷城。
前身本是在谷城县中和一群同样大的少年,以乞讨为生,过着安稳的日子。
秦宇重生过来后,哪里愿意天天捧着破碗去要饭?
又听说八大王的义军已经到了江北,正在渡江,熟读明末历史的他,果断的带着同伴趁夜从下水沟钻出了城。
决定参加革命,奔他个前程。
谁曾想连八大王他老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只是赏赐了一碗稀粥,第二天就被驱赶着和一群老弱妇孺攻城。
简直欲哭无泪。
只是第一天,同伴们就全部领了盒饭,而他靠着装死这一招,以及现代人的机灵,才勉强撑到了现在。
作为一名穿越者,还是经常看历史小说的那种,他当然不甘心只做一名龙套,他想做主角。
想求见一下那位八大王。
告诉他,自己是认得字的,用来提棍攻城,实在太他特么浪费,屈才了。
可他知道,自己恐怕还没走到张献忠面前,就会被那些亲卫一刀砍死。
那些家伙,可不会管他认不认得字,是不是大材。
这些天来,他早已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命如草,也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主角光环。
早知如此,还不如在县城里面混吃等死,等八大王攻进城后再加入不迟。
草率了呀!
……
哐哐哐…
就在秦宇要昏昏欲睡时,远处传来了一阵铜锣声。
几百名提刀壮汉,簇拥着十几名身穿甲胄的人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人还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好不威风。
后面则是跟着十几位老头,推着几辆独轮车,每辆上面都装着几个大木桶。
阵阵饭香味扑鼻而来,根本不用人吆喝,青壮们就立即爬起冲了上去。
秦宇也赶紧起身向前挤。
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这碗大米粥嘛?
一阵喝骂和惨叫声,吵闹的人群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有了一点次序。
一刻钟后。
秦宇领到了一碗稀粥和一个拳头大小的黑坨坨,得益于几百提刀大汉虎视眈眈,倒是并没有发生疯抢事件。
闻着米粥散发出的香味,秦宇的喉头蠕动了几下,两边的腮帮子一阵抽痛,嘴里的唾液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顾不了今天为何会多一个黑坨坨,只是两口,就将米粥喝光,连碗里的汤渍都舔得干干净净。
这才舒服的摸了摸干瘪的肚皮,又快速啃起了手中的饭团。
说是饭团,其实只是小麦和着米糠,再加点野菜做成的,这玩意儿,平时也就骨干分子才有的吃。
前世,如果谁说这玩意儿能吃,秦宇绝对会打的他连妈都不认得。
可现在,却是越嚼越有味,越嚼越香,恨不得将手指头都一起嚼进去。
只是片刻间就吃了个精光。
舔了舔手指,然后意犹未尽的将腰间系紧的草绳松了一点点。
感觉身体总算恢复了一些力气,死神离自己也远了一些。
哐哐哐!
魁梧大汉见众人都吃的差不多了,敲了几下铜锣,然后大声吼道:“都听好了…”
“这是最后一餐了,俺们义军已经断粮了,今天要是再攻不进去,明天就没有饭吃了…”
“什么?”
“怎么会断粮?”
“这可怎么办?”
这里的青壮,起码还剩一万多,大多都有婆娘娃儿,顿时就急了。
“吵什么吵?”
“都给老子闭嘴!”
“想要活命,就给老子攻进城去,那里有的是粮食金银和女人,待会儿攻城时,谁要是再敢装死后退,一律杀无赦!”
身披红色斗篷的大汉,身高八尺,有些枯瘦,颚下留着长长的胡须,见状,呛的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刀,指着远出的城墙喝道。
几百名大汉也纷纷拔出长刀,烈日折射下,几百把寒光闪闪的凶刃,晃的周围的人眼睛都眯了起来。
众人都是沉默不语,知道这次不拼命是不行了,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家人活下去,他们都要拼命。
秦宇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
这三天来,义军真正的骨干并没有出动,只是在后面驱赶他们攻城,这次看来是打算亲自动手了。
这帮好汉要亲自上场,他举双手赞成,可想要再像以前那般装死,绝对得挨刀子。
若真要他提着木棍,爬梯子攻城,凭他这身体素质和小身板,估计活下来的几率接近于无。
一时间,急的是团团转,大热的天浑身都像掉进冰窟窿一样,凉飕飕的。
正想悄悄挪到后面,准备不吃八大王这碗饭了,就见蹲在外围的十几名青壮,突然站起冲向了远处。
可没过多久,一队骑兵就从大营中冲出,不多时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就丢在了人群中间的空地上。
“这就是不想吃老子这碗饭的下场!”
“准备攻城!”
一声暴喝。
一万多青壮,再也生不出半点歪心思,纷纷抓起手中的木制武器,扛起梯子,机械般的站了起来。
那几百名持刀大汉,这次却分成了十队,每队都挑选了一千多青壮,显然确实准备亲自动手了。
一百骑兵则是在四周徘徊。
秦宇见马上就要进攻了,盾牌都没抢到一面,顿时慌的一逼。
牙一咬。
就冲着那名穿红色斗篷的首领大叫道:“大王,小的识得字,读过书,今后可以为大军管理钱粮…”
“哈哈!”
众人都十分紧张,秦宇这一喊,大家先是一楞,随即就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小杂碎!”
而负责秦宇这队的小首领则是勃然大怒,提着刀就快步走了上来。
秦宇见状大急,也顾不了许多,赶紧又叫道:“大王,小的有破城良策。”
“小的真有破城良策,可以轻松攻破城池…”
“将他押过来!”
身穿红色斗篷的人正是张献忠,看着十几丈外鬼喊鬼叫的小子,眉头一皱,迟疑一下,还是吩咐道。
“是,义父!”
身旁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应诺后,立即就冲了上去。
“小子你死定了。”
“快走!”
见少将军过来,那小首领倒是没有直接一刀砍了秦宇,而是一刀背狠狠的拍在了秦宇的背上。
秦宇被打得一个踉跄,差点背过气去,不过,提着的心却是放下了不少。
只要能让他说话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