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字头洪兴社
虽然b哥同意曾云风跟着他混,但是最开始见到曾云风的那一刻,曾云风还是一个不到他胸膛高的孝儿,如今已经成长到一米七的个头。
今天b哥终于决定正式的将曾云风引进社团,成为一个真正的洪兴马仔。
“机灵一点,等会儿,要知道叫人!”大b哥告诫说道。
“知道了!”曾云风无可奈何地道,大b哥待他更像是亲弟弟,一面不忍,一面又无奈。
洪兴社是一个蒋天生父亲创立的帮派,从最开始的小门效一直打拼到现在的规模。
所有的人都是义气为先,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多的异常变化,大b哥带着曾云风来到洪兴社这次的香堂,香堂充满了的遗留的洪门传统色彩。
曾云风举着香跪在关二爷的面前,看到关二爷手中的大刀,以及关二爷的眼睛散着似乎似曾相识的光晕,这一切都和铁枪庙那么的相似。
“入帮自心情愿,甘受约束,誓守帮规,如违誓愿,甘受三刀六洞。”曾云风举着香烛对着关二爷说道,然后上前将香烛插在香炉里。
在举行了一番非常繁琐和老派的入帮仪式,曾云风正式的成为洪兴社的一个草鞋,日常的工作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从屋村走出来,开始在外面的街道上进行收取保护费。
曾云风被洪兴社收入门墙,以后这里是他为洪兴社要效力的地方,今天开始,他也算是真正有字头的人了,不过他一点都没有觉得此刻有什么荣耀的。
这个洪兴社所有人只是为了在这个世界混口饭吃,求生存而已。
如果不是被这个时代和社会逼得没办法,没有人会选择踏入这里。
正常的巡街一天中,这个时代香江有个俗语“警察管黑帮,黑帮管治安。”,真是好无奈。
“阿风,又来巡街啊!诺,这是这个月的!”茶餐厅的老板拿出钱递给曾云风笑眯眯地道。
“谢了包叔。”曾云风拍了一拍钱笑笑说。
“别这么说,你帮了我很多忙了,其他地方哪有这里这么安定哪!”包叔说道。
“互相照顾罢了,那您忙,我去其他地方看看!”曾云风说着把钱递给身旁的阿青。
“没事常来喝茶。”包叔看着远去的曾云风的身影说道。
远处的曾云风没有回头,抬起手挥了挥手。
“这个臭小子!”包叔看着曾云风的挥手摇摇头笑骂着说道。
曾云风是在铜锣湾的街道上吃百家饭长大的,这条街道的每一个邻居都对他有或多或少的恩惠。
收保护费用其实没有什么挑战性,另外一个即将开始的工作还稍微有一点挑战性,就是帮大b哥砍人。
曾云风拖大b哥帮自己将身份改了名字,大b哥第一次知道曾云风原来的名字叫做李浩然。
从今天开始,曾云风就要真正的改变这一切了,至于前面师娘带给自己的一切,在这个时代能不能实现他还不清楚。
曾云风自己修习了三年的内功,才堪堪找到气感,他尝试了自己所有能够找到的武功,除了踏雪无痕和铁砂掌以及滋阴功还能起些微小作用,各种隐脉穴位的作用也仍然存在,其他都是不太理想。
他虽然找到了气感,可是形成的真气比原来的世界要小的多得多,甚至丹田所能容纳的以及穴道里面所能容纳的气息含量只有原先的15,众多的积累融合下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内力的凝练也比原先要难得多。
看来每一丝内力,都不能够像原先一样随意挥霍,从原先的一个世界绝顶高手,突然掉到了江湖二流到一流之间,确实有一些难以接受。
拜完香堂的半个月后,大b哥带着小弟来到一个非常隐秘的据点。
这个小弟将用报纸和衣服卷起的一大堆东西扔在了地上,发出一阵叮铃咣啷的乱响。
“风哥,好像要斩人啊!”阿青在旁边哆嗦。
“你腿抖什么,不是早晚要斩的吗!”曾云风无所谓道
他知道这些是今天晚上要沾血的利器,东星最近几天不知道搞什么鬼,频频踩过界,还拔掉了铜锣湾在几个地方插的旗,今晚大b哥就要去教训一下东星这帮人。
曾云风跟着其他人顺手拿了一些刀具作为防身之物,他在其中还挑了挑。
这些刀具都是一些砍人不会立即致死的利器,若不使用刺和捅,只会让人的身体产生较大的伤痕,只要不击中身体的关键部位,不会致人立即死亡。
社团进行这些活动,估计也是有一定考量的,会尽量避免出现死亡。
曾云风在看到这些利器,心中对这次火并的程度大致有了数,香江火并几乎没有动枪,所以大圈仔才会被排斥,因为破坏规矩,瞎搞。
对于一个曾经在大宋混乱世界里骑过马打过仗,铲除过各种帮派各种盗贼的人来说,这点火拼根本不算什么。
只要对方不随便掏出机关枪,问题都不大,但是他自己要保护好这次一起去的b哥。
大b哥现在是自己在这个洪兴社里面的老大,也是目前对于曾云风最好的人,不管是为了义气也好,还是为了还恩情也好,他都不想欠大b哥的。
同时为了混社会避免以后被人砍死后能够被人认得出来,他特地配了一些用来刺纹身的特殊药品,让纹身师给自己刺了去,等纹身师刺完之后使用药物放在洗澡水里,泡完浴缸浴两个小时之后,刺的所有的纹身都会消失不见。
这种和原先自己的弟子杨康纹身的材料所刺下的纹身一样,只有在身体发热的情况下,遇到水才能见到,就是拿着温水一浇就会显现。
这种纹身才是曾云风真正想要做的纹身,那些画的乱七八糟,满身都是的,根本就是用来唬人的,不是用来识别身份的。
曾云风自己也并不想要满身都是纹身,弄得像个虎纹蛙似的。
跟杨康一样,他在身体的背部刺了一条离龙衔日图,一条离龙张牙舞爪处于正中间的区域,位于整个背部的中心,而离龙的两个龙爪之中以及龙嘴之下,握着一个散发着烈焰的太阳,这颗太阳的周围布满着火红的烈火云纹。
香江这块地方,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会被这些社团所青睐,只有一部分商业非常富饶的地方才会被社团青睐。
一些穷乡僻壤根本没有油水捞的,社团也不会去那里盘剥和吸取老百姓的血,只因那里的百姓吸完血就会死。
大部分香江的社团都集中在香江的九龙,香江岛,极少出现在新界。
多数新界领域社团都集中在靠近维多利亚港这条海峡的地方,像南丫岛和大屿山,基本上都是社团避难的地方,这里不仅社团少,警察也少的出奇。
此次晚上要动武的地方在香江非常繁华的地方,是湾仔区的铜锣湾,大b哥作为铜锣湾的揸fit人,今晚是一定要跟东星把事情挑明的。
东星这些天事情做的太过了,不仅仅是踩过线捞过界这么简单。
蒋先生和骆驼哥两个社团的老大都已经通过气,这些小弟还要把手伸得这么长,确实是下面的小弟有些事情过分了。
今晚的这次事情原先曾云风在大宋的地界就已经做过好多次了,无非就是摆龙门阵。
如果对方低头奉茶认错,事情就揭过,然后牺牲一点利益,就完事儿。
可如果对方不低头,继续耍横,今晚刀上肯定要见血。
晚上十点之后,大多数警察已经下班,只剩下部分巡警,这个时候的警察也是非常聪明,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个时候轻易的去跟社团干仗。
香江警察现在所配的点三八对上大批的社团古惑仔,根本无济于事。
曾云风瞥了一眼阿青的腿在发抖,掏出烟,递给他一根“抽一口,就不抖了!”
阿青接过香烟眼中满是疑惑的看着他,浑然没有一丝一毫的相信。
啪嗒一声,曾云风点了烟,自顾自的抽了起来。
对面是东星的花弗,自己的老大大b哥正站在众人的中间,两个人不知道唧唧歪歪的说些什么。
曾云风也不关心这些,今天自己来就是来砍人的,只要老大说上,他就把他们砍翻,也不需要做什么操心的事情。
“喂,花弗,你知不知道你踩过界!”大b哥指着花弗的头连点道。
“b哥,现在哪里还有界限啊,还不是我想怎么踩,就怎么踩,你以为你是条子啊,切!”花弗不屑的说道,同时他的将手从头顶挥过,像是赶走苍蝇。
“花弗你别太嚣张啊,在铜锣湾卖粉,骆驼哥有没有告诉你,要给洪兴打招呼!”大b哥火气一下子就起来了。
花弗抽出刀拍拍裤腿无所谓的说道:“b哥别那么死板吗,大家都是出来捞钱的,大不了分你们一点喽!”
对于砍人这种事情曾云风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而动脑子的事情,确实是很麻烦。
这次没有谈拢,很快双方就吵了起来,火气越来越大。
“砍他!”在两方大哥的手一挥的情况下,双方小弟直接冲到一起。
“风哥怎么办?”阿青腿在抖,身子也开始抖了。
“怎么办,跟着我,不要走丢了!”曾云风将香烟丢在地上踩了踩对阿青淡定地道。
曾云风掏出一块白色的纱巾把手和刀缠起来,细细地做着准备。
曾云风慢慢地领着刀走到中间,见到对面东星自己不熟悉的人,两刀就将对方行动能力解除掉,西瓜刀划过身体的时候,流畅且没有丝毫阻碍。
一刀斩在大腿上,一刀斩在手臂上,十分精确的让他丧失右手拿刀的能力,同时让他丧失双脚站立的能力,这也就够了。
他没必要赶尽杀绝,这都是一些因为社会和历史原因而走上一条几乎没有办法回头路的人,跟自己有一样的苦衷。
当然也有一些人丧心病狂,想在这些社团之中出位,拿别人的命不当命的人,这种人他也不会轻易的放过,最多也就是多给他两刀。
他砍起人来,并没有什么大吼大叫,在他看来,吼叫是不起作用的,是给自己增加士气,其次就是给自己壮胆,聊胜于无。
双方加在一起大概带了快300人了,曾云风这方人还是比较少的,只有100多个。
大b哥胆子也大,就这样还敢拎着刀冲上去,也是现在大b哥年纪还轻,还砍得动。
曾云风旋转着围绕着大b哥,以防b哥出现意外,他自己的刀很快就砍卷了,也不知道砍了多少人,很快东星的人都慌张地逃窜。
洪兴这次火并赢得了胜利,而他有些释然的扔掉自己手中的这把卷刃的刀,落在地上,发出当啷一声响声。
曾云风解开已经染得血红的白巾,左手又从口袋里拿出一条手帕轻轻的擦了擦沾血的右手,拿刀的手有很多血是顺着刀柄流到了手上,得好好擦了一擦。
曾云风将擦完的手帕叠好放回自己屁股后面的左边口袋,接着从自己的前面的口袋里掏出烟,弹了一根叼在嘴里,拿出打火机,吧嗒一声点了烟,轻轻的抽了起来,顿时一阵烟雾缭绕。
“靠,都看着我看吗?”曾云风有些诧异的看着众人。
大b哥和周边的诸多洪兴的兄弟都瞪着眼看着曾云风,而他发现众人都盯着自己,也瞅了瞅自己的身体,发现除了手并没有沾上血迹,也没有受伤。
众人其实震惊的是曾云风的砍人效率,大b哥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曾云风不知道大家在看什么,最后恍然发现自己嘴里叼的烟。
“来,来,一人一根万宝路,省点抽,我就一包啊!”曾云风无奈地说道。
曾云风的每个月收入也不多,都是保护费的分成。
把烟拿出来先打给大b哥一根,然后准备散给周边的人,周边的人纷纷恭敬地接过他手里的烟,然后众人站在满是鲜血的街道吞云吐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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