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乱世当用重典

徐泽的确稳得住,直到第一批州、县级官员轮训结束,他才通报了登州大户叛乱的具体情况。这次叛乱的起因,是即将开始的税法改革试点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这些人相互串联,并在有心人的鼓动下,发动叛乱。叛乱的目地是推翻同舟社在登州的统治,建立大户们自己主导的政权体系。嗯,他们的供词上就是这么说的。贼人相互勾结,各出人手,预置了近五百人于之罘湾多处民宅之中。入夜后,又先放火,以吸引官兵注意力,计划多点发动,打赶出军营救火的官兵一个措手不急。怎奈驻之罘官兵战备意识强,反应迅速,救火还携带武器,而且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官兵不仅扑灭了火势,还挫败了贼人的袭击,当橱杀了大部分的叛乱人员,并封锁了叛乱区域。收到之罘急报后,知登州事龚孝序行动果决,立即宣布登州进入戒备状态,并亲自带领蓬莱县驻守的官军出营抓捕叛乱人员,仅用一天时间就彻底平定了全境叛乱。徐泽刻意隐瞒了自己预置数营兵力于登州各地,以及贼人寻孙立为“内应”反被朱武、李逵等人利用这些事。尽管此举确实达到了吸引贼人自己暴露叛乱行径,促使其集中骨干力量,以方便官军一网打尽之目的,有效控制了叛乱波范围和规模,将叛乱造成的破坏减少到最小程度。但此种手段偏于阴谋算计,不能鼓励其他官员效仿。徐泽没有精神洁癖,并不在乎什么阴谋阳谋,与敌争斗中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但取天下的过程要王霸相杂,尽量少用诡道。阴谋诡计虽然好用,但用多了,会为日后治理天下埋下很多隐患。对叛乱人员的处置,经监曹曹首孙石核定,法曹曹首裴宣裁决,判处如下:余四海、钱承恭、黄德三人为骨干分子,煽动叛乱,冲击军营,本族参与叛乱者众,罪大恶极,皆夷三族;其余胁从叛乱的四家,阴备兵甲,但尚未发动即被缴械,诛家主及参与之罘叛乱者,籍没其家产,剩余直系亲属尽皆流放海东郡。李、陈两家家主被余四海绑架,但部分护院参与之罘叛乱,叛乱者诛,家主坐监,并罚没部分家产。徐泽收到裴宣的判处意见后,动用社首掌握的赦免权,免除了对李、陈两家家主的处罚。二人感恩戴德,皆表态积极支持税改,并受知登州事龚孝序之邀,配合官府“讨论”税法改革相关条款,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对于叛乱骨干余、黄、钱三家的判决,裴宣秉承了徐泽之前有交代,重典当用,但勿要滥用。后世已经没了夷族之刑,此刑即指一人犯罪,诛灭亲族,一般有夷三族、五族、七族和九族,夷三族是最轻的处罚。赵宋上承混乱黑暗的五代乱世,立国时,社会治安极其混乱,为了震慑不法,滥用了很多野蛮酷刑。比如,沿用后晋天福年间创立的刺配刑,对某些重犯实行“决杖,黥面,配役”的刑罚,将杖背、刺面、配役三刑施于一人之身。此刑名义上是宽贷死罪的轻刑措施,实质却是汉代就已经废除的肉刑复活。《宋刑统》规定的死刑有绞、斩两种形式,后又以附敕形式准用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年)以来施行的“决重杖一顿处死”。因国内矛盾众多,民怨深重,为震慑人心,镇压民众反抗,赵宋又于法外施用了腰斩、凌迟、枭首、肢解、磔刑、夷族等酷刑。徐泽并非嗜杀之人,自掌兵以来,一直慎用武力和重刑。以徐泽的本心,其实并不想施用夷族这等酷烈手段。但乱世当用重典,同舟社虽掌管登州数年,很多百姓对刑罚的认知却还停留在赵宋,不施用重刑难以震慑人心。若不能一次性达到震慑效果,搞不好以后还会人以身试法,会死更多的人。夷一族是为震百族,怀小仁只会害大仁。徐泽并没有通报登州税法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一众官员也没有追问,因为没有问的必要。经过这段时间的轮训,他们已经明白,同舟社不同于以往改朝换代的任何政治势力,真正的根基在底层,现阶段的目标就是解决治下社会阶层上下流通不畅的问题。不仅要重新打通由下到上的晋升通道,还要确保这条通道长期畅通,就必须由上有下流通,以达到损有余而补不足的目的。税法改革只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事实证明,这一手段很多人并不认同,作为同舟社“根基之地”的登州改革还没开始便发生叛乱,就是明证。但徐泽不在乎社会上层的认同——这是造反派和改革派的本质区别,同舟社治下,徐泽有信心也有实力镇压所有叛乱。正如其人对朱武所说那样:同舟社可以选择造反的方式是温和还是暴烈,被造反者却没权力讨价还价,要么主动配合,要么接受毁灭。如果温和手段达不到目的,那就使用暴烈手段。对此,徐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各州、县官员最需要关心的也不是税法改革的内容,而是自己治下什么时候才能完成税法改革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这就是青云直上的密码。同舟社这条能渡乱世苦海的快船队不好上,同样难下。而为船队指引航向的徐泽,心中只有彼岸,不会为任何人停留。这些官员上船之后,身家性命就已经与同舟社的事业紧紧捆绑,不想沉沦苦海,就只有抓紧跟牢,拼命划桨。当然,为了防止某些为了政绩而头脑发热的家伙胡搞,基本的政策界限必须划死。徐泽明确强调,当前各地的重点任务是扎实打基础,在上抓吏治,在下抓共建会。至于改革如何推进,自有社务部统筹,不是各地官员需要考虑的问题。同舟社的天下,堂堂正正取,辖区一旦有民乱苗头,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蓄意激化矛盾的,严惩不贷!徐泽虽然不惧怕治下的豪强富户发动叛乱,却不是真想看到他们都叛乱。动乱意味着死人,意味着破坏,尤其是在一些共建会力量薄弱的地区,动乱一起,短期难平,这不是他想看到的。而且,不是所有的豪强富户都是“坏人”,或者冥顽不化要财不要命的守财奴。徐泽的新秩序里,并不存在谁弱谁正义,谁强谁该死的逻辑。他是要社会恢复流动,也不介意动用铁腕,但不是野蛮粗暴的对上层割韭菜。所有的手段要始终围绕目的来进行,而不能为了手段而忘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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