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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认识

王曦没有问永城侯府的人为什么不敢养猫。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只要永城侯府的人对她养的猫没有什么恶意就行了。

她丢棋认输,要和常珂再来一盘。

常珂望着在王曦面前撒着娇的香叶,指尖痒痒的,犹豫道:“要不我们歇一歇,陪香叶玩一会儿吧?你也可以休息休息,这下棋和练字一样,不是花的时候越长就能做得越好,要劳逸结合。”

王曦神色木然。

常珂这是嫌弃她没有下棋的天赋吧!

王曦抓过旁边果盘里的苹果,“咔嚓”狠狠地咬了一口,这才解气。

常珂就抿了嘴朝着王曦笑,又蹲在地上逗着香叶玩,还问王曦:“香叶为什么叫香叶?”

王曦看着为了个小鱼干就拼命讨好常珂,好像八百年没有吃过小鱼干似的香叶,觉得眼睛辣,拎了香叶的脖子把它放到石凳上,道:“因为它娘叫八角。”

常珂愣了愣,恍然道:“那它的兄弟姐妹也都取了香料的名字吗?八角也是你养的猫吗?你来京城怎么没有带它?”

王曦挠着香叶的下巴,道:“八角是我祖母的猫,香叶的兄弟姐妹多半都被我姑母们要去了,只有香叶留在了我们家,我娘就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她正说着话,红绸满脸兴奋地小跑了进来,远远地就喊着王曦“大小姐”。

王曦和常珂回头。

红绸跑了过来,喘着气对王曦道:“大小姐,那个,那个舞剑的人又出现了。在竹林里。”

“真的?!”王曦惊喜地站了起来,吩咐红绸,“我们快去看看。”说完,发现常珂还站在旁边,迟疑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然后想起常珂是认识隔壁镇国公府陈氏兄弟的,疑问句立刻变成了肯定句,道,“你帮我去看看那人是不是你认识的。”

常珂在红绸和王曦说话的时候已经满心期待地站了起来,还寻思着万一王曦不邀请她,她有什么办法能跟过去瞅一眼才好。此时听见王曦邀请她,哪里还有不答应的道理?她忙连声道:“好啊C啊!我跟你去看一眼。”

看看那人是不是确实像王曦说的那样,俊美无俦。

两人结伴去了柳荫园。

柳荫园正在大兴土木,园门关了不说,旁边还围了警示的帷帐,怕有内眷不知道误闯了进去。

走近了,还可以听到帷帐里男人的喧嚣声。

常珂很害怕。

自从王曦的母亲丢了之后,常家对女眷就管得极严,等闲不允许和陌生人接触。

王曦让人去叫了王喜。

王喜安排她们去了柳荫园东北角。

路上,王曦问王喜院子修得怎样了?

王喜笑道:“几位管事都是精通庶务的人,请的工匠也都是在这个行业颇有些声望之人,宅子修得很快,就是工钱不低,怕是之前的预算有些不够。”

也就是说,这些工匠做事挺痛快的,就是要钱也要的挺痛快。

王曦笑道:“只有买错的,没有卖错的,只要把活做好了,预算超一点就超一点。大家出来做事,都是为了求财。以后如果我们还有活计要做,这些人知道了肯定会立刻赶过来,就算结了个善缘吧!”

千金买骨,不就是这么用的!

王喜知道王曦名下还有两个盐井,不差这点银子,笑着应诺,亲自去搬了两架梯子,这才带着小厮远远地守住了路口。

常珂咋舌。

王曦真有钱啊!

七、八千两银子,说拿出来就拿出来了,超过了也不当一回事。难怪她祖母和大伯母都对她和颜悦色的。

她若是有哪一天能活成王曦这样就好了。

常珂在心里摇头,和王曦爬上了梯子。

说是隔壁,院子挨着院子,可两家的院子里都种了很多树,这样一眼望过去,也就能看见个穿着玄色武士服的身影。

王曦却是先举着千里镜先好好地看了一会儿。

和那天穿着白绸中衣,舞着剑的人不同,今天那人穿着的玄色武士服上用大红大绿宝蓝姜黄的丝线绣了狮子滚绣球的团花图样,那白皙的仿佛玉雕的手上拿着把黑漆漆的大弓,青色弓弦贴在他红润却棱角分明的唇上,有种柔韧又不失刚毅的美。

特别是他侧身而立,身姿挺拔如青竹,目光认真、锐利,整个人仿佛就是那即将离弦的箭,有种一往无前,无畏无惧的力量。

王曦在心里尖叫。

美人不管什么样子都是那么的美!

真不愧是能让她看得上眼的人物。

王曦又在心里感慨了一番,这才把千里镜递给了常珂:“你拿这个看,这个看得清楚。”

常珂虽然出身富贵之家,却从来没有见过千里镜。

她接到手里,一面摆弄着千里镜,一面问:“这是什么?怎么用?”

只是还没等王曦和她细说,她已胡乱着找到了正确的用法。

“我的天!”那么远的景物清晰得如同就在眼前般映入她的眼帘,让她非常的震撼,差点摔下了梯子。

好在是红绸和青绸都跟在她们身边,在她身形晃动的时候就及时扶住了她,让她只是虚惊一场,很快就重新站稳了脚跟。

王曦问她:“是你认识的人吗?”

常珂半晌没有说话,好一会儿才放下手中的千里镜,神色有些奇怪地问她:“你真的觉得他长得非常英俊?是你平生所见的最漂亮的男子?”

“当然!”王曦觉得常珂这么问是在质疑她的审美能力,辩道,“我见过很多美男子。像蜀中最有名的名伶樊小楼,芙蓉书院的沈不卿,锦城官家的七少爷官玉,可没有谁像他似的,英气勃发,矜贵中带着事无不可对人言的无畏和坦然,很少有男子有他这样的气势,英俊得理直气壮,飞扬骄傲。”

常珂把千里镜塞给了王曦,叹气道:“你完了!你和我三姐姐她们一样,都觉得陈珞才应该是京城第一美男子!”

王曦愕然,道:“你说什么?那人是陈珞!”

“是!”常珂同情地看了她一眼,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们都喜欢陈珞,我觉得陈璎比他要好多了。至少陈璎看到我们,会很温柔地和我们打招呼,陈珞看我们的那眼神,好像我们都是废物似的,看一眼,都是抬举了我们。”她深深地苦恼着,“为什么你们都喜欢被欺负?被人尊重不好吗?被人和蔼以待不好吗?被人春风细雨对待不好吗?为什么要去给别人当垫脚石。”

“等等!”王曦打断了常珂的抱怨,道,“你说的‘你们’,除了你和你三堂姐常妍,还有谁?“

“施珠和常凝啊!”常珂恨不得抱头,“小时候施珠来我们家玩的时候,最喜欢跟着三堂兄跑,因为可以见到陈珞。因为这件事,我二伯母还开玩笑说,等施珠大了,可以嫁给我三堂兄。可惜施家瞧不上我三堂兄,不然施珠还真有可能成为我三堂嫂。你都不知道陈珞有多恶劣。他讨厌施珠跟着他,就让施珠帮他抱箭筒,施珠就傻傻地抱着他的箭筒,听他的话在我们家别院的习武场等他。下那么大的雪,施珠等了快两个时辰,手脚都差点冻坏了,他却是早跑回家舒舒服服地躺在炕上吃冻梨了。

“要不是施珠的乳娘看着不对劲,跪下来求她,她还会继续在那里待下去。

“施珠因为这件事大病了一场,惊动了家中的长辈,施家舅老爷去大同的时候,才会把她带去任上的。

“现在她要回来了,我想想就觉得有点害怕。

“没想到你居然也觉得他英俊。”

常珂摇着王曦的肩膀,好像这样就能把王曦摇醒似的:“你能不能睁大了眼睛仔细看看,别只被他的皮囊迷惑。菩萨说了,红粉骷髅,白骨皮肉。你就不能透过他的表相,看清楚他里面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王曦哈哈大笑,道:“那你也承认他是最好看的了!不然你也不会这样说!”

常珂看王曦就像看傻子似的。

王曦就坐在了梯子上,揽了常珂的肩,语重心长地道:“内外兼修的人是很少的,要不然怎么能称得上圣贤呢?内在可以通过读书修行日臻完美,外在却非人力可为,几百年也出不了一个,这是稀有之物,我们喜欢看,我们想看,是人之常情,你用不着这么担心,好像天都要塌了似的。”

常珂目光幽幽地望着王曦。

王曦只好继续劝她:“觉得陈珞好看的不止我一个吧?可傻乎乎抱着箭筒在那里等的只有施珠一个人吧?这说明傻的只是她,你不能因为她一个人,就把我们这一船人都打翻了。”

常珂目光微动。

王曦感慨道:“我没有想到这其中还有施珠的事!太让人意外了!”

常珂道:“我也没有想到你会步施珠的后尘,太让人意外了!”

王曦瞪着常珂。

从前怎么没有发现常珂这么会说话呢?

她和常珂确认:“你真的没有认错人吗?竹林里的那个人是陈珞?”

常珂冷哼:“他化成灰我也认得——他把我当成了小丫鬟,说怎么都端午节了,我还穿着夹袄。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说这话时看我的眼神。”

京城勋贵随宫里的习俗,到了端午节,不管京中天气如何,都要脱了夹袄换夏衣。

来之前王家请的宫中退役嬷嬷曾经反复地交待过王曦,让她别忘记了,不然京中的那些权贵会觉得她没有教养,会把她当乡下来的土包子、暴发户看待的。

王曦闻言不禁叹气,神色间难掩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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