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菲斯行宫的新主:阿蒙霍特普

“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不过我猜,阿蒙霍特普殿下应该不是你想的那个人,我听人他还挺严酷的,还不怎么喜欢女人,”

提伊摸了摸下巴,严肃道。

“严酷?不喜欢女人?”

林雅歪歪头,一副疑惑的样子,然后八卦兮兮的凑了过来,

“,,”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又不能出去玩,不如听听八卦,毕竟王位继承人以后就是国王,可不是谁都有机会听到国王的八卦的。

提伊谨慎的看了看四周,然后往前凑了凑,一脸的神秘,

“我跟你,这个阿蒙霍特普殿下,在底比斯可是出了名的美男,不过,他没我美,这是肯定的。”

提伊到这里得意的挑了挑眉毛,林雅则回以一个白眼,光是看赛帕尔殿下没生病之前的样子,就比他美了好吗?那两个公主也一个比一个美,阿蒙霍特普王子怎么也不会长得太差吧?

好大一张提伊脸。

“哎呀,这不重要,阿蒙霍特普殿下以美貌闻名,身边却没有半个妻室,你这是不是很怪?”

“......”不怪,一点都不怪。

“曾经有大臣,以为他是太过腼腆,不愿主动提及婚事,就自作主张的把自家女儿送过去,结果你猜怎么着?”

“......”我猜得到我听你?

“那女孩当晚上就被整个人拖了出去,连衣服都没给穿,更有传言,她连话都没跟殿下搭上,就像一条死狗一样拖下床...”

“.......”渣男!不喜欢就不喜欢,好歹给穿件衣服,留点面子!

“他和赛帕尔殿下感情很好的,这次本来应该在殿下去世之前就回来,但军营里事务太多就没回得来,现在回来没见到赛帕尔殿下的最后一面应该心情不会很好,所以我才不让你乱跑,免得触霉头,”

“我听侍卫,塔尼斯一位将军被他亲手杀了,头颅挂在营前七七夜,据那个血像瀑布一样,把旗杆染得通红......”

“停!别了!”

林雅听到这里恶心的想吐,条件反射的想起了本来都要忘记聊那肯城郊外,那片被血染红的柽柳林,还有那个树干上死不瞑目的头颅...

“怎么了?”

提伊正到兴头上,被她打断了还有些不乐意,

“我跟你,阿蒙霍特普殿下这一下做的真的漂亮,背叛者就应该是这个下场!啧啧,听他很就参加战争了...”

“我都叫你别了!”

林雅伸手使劲推搡了一下提伊,把他推了个跟头,不知道撞到什么,发出了一声哀嚎。

“哎,你这人,还打人,不听就不听啊,你都不觉得阿蒙霍特普殿下听上去特别有吸引力吗?”

英俊,冷酷,富有,不近女色,这不就是很多女孩子梦中情饶样子吗?

“我呸!你们就没想过,他不结婚,也许是像佩皮大王一样喜欢男人呢?”

林雅不屑的撇撇嘴,面不改色的给第一次听的王子殿下扣上了一顶喜欢男色的帽子,

越听越觉得这个素未谋面的阿蒙霍特普殿下有毛病,残忍,暴力,还不体贴,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好喜欢的?哪里像是她的阿克沙。

就是一个自大狂嘛。

本来听他以美貌闻名还想去悄悄看一看,现在好么,没兴趣了。

提伊一怔...佩皮大王...阿蒙霍特普殿下会是这样的吗?

好像,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个看法很新颖,以前怎么就从来没有人这么想过呢?

那...自己是不是也要躲一躲,毕竟自己长得也很美貌啊!

将将处理完塔尼斯的军务,阿蒙霍特普终于得到空闲匆匆赶回孟菲斯,

就像提伊的,他现在心情的确不好,

“香料和松脂都准备好了吗?”

阿蒙霍特普声音冷淡,

“回殿下,都已经准备好了。”

随从贴心的走上前,举起了手里放置样品的托盘。

他不需伸手,就已经知道了用料的优劣,

眼前的确实是肯迈特最好的品质,只是,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松脂换成勒切奴的,香料也要用蓬特进贡来最好的那一批。”

“可是…”这样就是国王才能享用的规格了啊…

随从有些犹豫。

“我是孟菲斯行宫的主人,在孟菲斯,照我的去做。”

死去的是他最亲爱的哥哥,这世间的一切美好,赛帕尔都值得。

他早就该回来了,可是却被巴布尔的事情绊住,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是气恼的,从未有过的暴怒让他不顾劝阻,在得到赛帕尔已经死亡消息的那一刻,直接亲手斩杀了巴布尔,把对方的人头暴晒在军营门口,并捣毁了巴布尔为自己准备的坟墓。

这是巴布尔应得的。

他就该永远得迷失在黑暗中,不会有人为他奉上贡品,也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

按照本来的计划,和图特摩斯商议的那样,在巴布尔失去人心的时候收拢兵力,好好地灭一灭他的威风,让他知道阿蒙霍特普的能力,不敢再造次。

并不会杀了他,毕竟在这之后阿蒙霍特普和图特摩斯都会离开,不会在塔尼斯呆太久,像巴布尔自己的,塔尼斯还是他比较熟悉,这里还需要他来统领。

可是听到亲爱的哥哥去往永生,心里嗜血的怒意怎么也压制不住了。

如果不是巴布尔从中作乱,他怎么会见不到哥哥的最后一面?

鲜血要用鲜血来抵过,命要用命来偿,

巴布尔死不足惜。

只是在那之后塔尼斯军营也乱了,人人都被镇压在来自阿蒙霍特普的血腥恐怖之下,像沾了水的鹌鹑,惶惶不可终日。

塔尼斯军营没有了将领,在他走以后就会变成一滩散沙。

他花了很久才消除了士兵们的恐惧,选拔了一名图特摩斯的副手亲信来暂时管理军营。

事情到此才算告一段落。

来到孟菲斯赛帕尔已经被送入美屋很久了,

阿蒙霍特普终于在泡碱液里见到了自己的哥哥。

赛帕尔安安静静的泡在液态泡碱里,身体已经出现了干尸状的干瘪,不复生前的英俊。

阿蒙霍特普跪倒在石槽面前,强压住了心里的痛苦。

在战争的年代,就算是王室的孩子也不能幸免,十来岁的孩子也要奔徙在沙场之上,

阿蒙霍特普刚上战场的时候才十岁,是父亲踏上沙场的年纪,常年在宫廷生活的他哪里懂得战场上的残酷,满心的惶恐和不安。

他记得,二哥就是这样走出磷比斯来到前线,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在他迷茫的时候,是赛帕尔握住了他的手,用那柄弯刀刺死了从背后偷袭来的喜克索斯人,当鲜血飞溅在阿蒙霍特普的脸上,死亡在这一刻和他无限接近,心里对战争的恐惧也像尼罗河上的晨雾一样消散开来。

是赛帕尔带他登上了疾驰的战车,也教会了他如何拉开一张复合强弓,并用它穿透喜克索斯饶头颅。

哥哥啊,那样完美的护着自己的哥哥,哪怕是疾病缠身,也为了自己强撑着身体,连死亡的解脱都没有资格。

你可以自私一点的,真的,可以把一切的重担都压在我身上的,我能挺住的,真的。

可是,我期盼着你解脱,又无比的惧怕你的解脱,

因为,从你解脱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没有哥哥了啊。

阿蒙霍特普手掌撑住石槽的边缘,向着里面睡的安详的人,郑重的保证,

“你安心的到奥西里斯那里生活吧,所有你想做的,我来为你做,肯迈特会在我的治下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我一定,会做的比你更好。”

“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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