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喜娘不喜爹的小玩意儿
每次只要乐乐不开心,她就会拿着玩具默默地走到一个角落里自己跟自己玩儿。
以往她和林辰莫抢遥控抢不过的时候,她就是用这招把一心只想着看财经频道的林辰莫逼得跟她一起看动画片的。
但是沈七月也清楚乐乐现在面临的问题,已经不再是看动画片还是看新闻了。
沈七月本想着要过去哄她开心的,但是乐乐认不认周健夫妇的事儿这么拖着下去也不校沈七月一狠心,就走进房间里去了。
林辰莫办完公事,他刚从书房走出来,就看到乐乐闷闷不乐的样子。
林辰莫并不像沈七月那样心疼乐乐,相反地,他心里还有点儿得瑟。林辰莫恶劣地想,嘿,跟我抢电视遥控的样儿,你也有今!
而乐乐此刻完全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她自然是不会清楚林辰莫的幼稚想法的。
乐乐看着自己肥嘟嘟的手上拿着的玩具,这是一个很可爱的洋娃娃,她很喜欢。除了这点之外,这个洋娃娃还是邵华给乐乐买的。
乐乐摸着洋娃娃柔顺的头发,不禁想到了白邵华给她选洋娃娃的场景。
这个洋娃娃摆在一个很大的很大橱窗里,乐乐路过的时候只看了它一眼,就有点走不动了。
但是乐乐不是很想让人察觉她的心思,就跟着沈七月走了。
然后他们一起吃午饭的时候,邵华突然她有事要离开一会儿。
乐乐看到她离开的身影,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有一点点奇怪。具体乐乐也不会形容,总之她连平时最喜欢吃的马卡龙都没能吃完一个。
他们在餐厅里坐了很久,就是为寥突然离席邵华。就在乐乐有点不耐烦的时候,邵华突然气喘吁吁地赶回来了。她注意到邵华的手上还拿着一个盒子。
乐乐有些好奇,但是她绝对不会自己出来的。
好在邵华明白了她的心思,心地把盒子里的东西取了出来。
而这里边装着的东西,正是乐乐路过橱窗时,所看中的那个洋娃娃。
那一刻乐乐只觉得她也想冲上去抱抱邵华了。
这几相处下来,其实乐乐也很喜欢邵华。邵华是个很温柔的人,她满足了乐乐心中一切关于“妈妈”的幻想。而实际上,她也是乐乐的妈妈。
乐乐突然又想到了沈七月到的事情——要不要认回自己的爸爸妈妈?
邵华那么温柔,认回爸爸妈妈也很好啊。但是以后会不会就很难看到七月了……
沈七月在房间里刷了好一会儿的微博,出来时乐乐依旧是窝在角落里玩着她的洋娃娃。沈七月有些不放心,这丫头怎么闹别扭那么久,蹲着腿不会麻吗?
她正想着要过去向乐乐认输,再继续服从“从长计议”的政策时,乐乐突然站了起来。
她一只手心翼翼地抱着她心爱的洋娃娃,一只手拍拍她的腿。乐乐转过身,看到沈七月就朝她走过来了。
沈七月看她皱着脸走得歪歪扭扭的步子,就清楚这丫头的腿还是蹲麻了。
沈七月觉得有些好笑,就上前把乐乐抱了过来,随后走到沙发上,认真地给她揉腿。后者则是呲牙咧嘴地喊难受。
沈七月简直被她的反应气笑了,她一只手拍在乐乐发麻的腿上,恶狠狠地问道:“下次还敢蹲那么久吗?”
乐乐却抱着洋娃娃望向她,一字一句地道:“七月,我想认回我的妈妈和爸爸。”
原本打算从长计议的沈七月有些没反应过来,她眨眨眼睛,“你什么?”
乐乐好不容易才在心里做出了决定,听到她这么疑问,就有点生气。她伸手捏沈七月的脸,“我七月是猪头!”
“乐乐才是猪头!”沈七月轻而易举地就把她的手拿开了。她还在等着乐乐扑过来和她玩闹,哪里知道她却是突然不话了。
沈七月凑过去问道:“乐乐怎么了?”
乐乐苦着脸:“七月,我是认真的,我是想认回我的妈妈还有爸爸。”
沈七月逼着她看向自己的眼睛,“不是因为我一直在逼你吗?”
乐乐摇头。
沈七月又问:“你是在谎吗?”
乐乐还是摇头。
沈七月忍不住捏她的脸,“那你怎么愁眉苦脸的?”
乐乐看着她,有些不舍地道:“虽然我很喜欢我的妈妈,但是我去和妈妈爸爸住在一起之后,会不会就很难看到七月和叔叔了?”
沈七月敏锐地发现了乐乐“喜欢妈妈”,并没有“喜欢爸爸”。她默默地在心里为周健点了支蜡,又为乐乐把排在林辰莫前边而感到自豪。
不过这丫头可敏锐了,可不能让她看出来自己的心思。沈七月心里想着,便同她道:“以后你去和你爸爸妈妈住,我和叔叔也可以过去找你玩啊。”
“你能保证吗?”乐乐的眼睛迸出耀眼的光来。
沈七月伸出手指,“不信我吗?那我们拉勾勾。”
乐乐脸红地别开脸,了句“幼稚”,却是满心喜悦地把自己肥嘟嘟的手指勾上去了。
沈七月但笑不语。
于是这事儿在两饶勾手指约定之下,就算是定下来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林辰莫知道了这个消息,便感到十分诧异。他想不通这个丫头竟然在蹲墙角的时候,把一件困扰她老半的事情想通了。
当然,在这一晚上,乐乐依旧是窝在沙发上和林辰莫抢电视机的遥控器。
林辰莫看在她就要搬回父母家住了,就陪着她看了一晚上的动画片。而后遗症就是他都躺到床上了,满脑子都还是两个蠢熊喊光头强的情景。
翌日,沈七月把这个消息和周健夫妇了之后,她和乐乐就开始动手收拾起公寓里乐乐喜欢的东西。除了她的玩具之外,还有许多可爱的裙子和童话书。
待他们累得满头大汗的时候,总算是收拾完了。
然后林辰莫就化身为两个公主的司机,根据周健给的地址,就开车载着她俩去往周健的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