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伟大的赛纳留斯对好奇的暗夜精灵十分友好,并花了许多时间来向他们传授关于自然世界的知识。卡多雷与充满生机的森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且享受着和谐的自然平衡。
Bloodelf血精灵
血精灵,曾经是暗夜精灵的一部分,又叫辛多雷,辛多雷是血精灵在萨拉斯语中的发音。一万年前,暗夜精灵就在古卡里姆多大陆上生活了,他们依靠位于大陆中心的永恒之井--一个充满魔法能量的井获得了强大的魔法能量。但是他们却在女王艾撒拉和手下的高等精灵的领导下无节制的使用着魔法能量,终于引来了燃烧军团的入侵。在那次可怕的大爆炸后,永恒之井毁灭了,幸存的暗夜精灵们在德鲁伊的领导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们决定再也不使用魔法。在永恒之井爆炸后,那些幸存下来的上层精灵--艾撒拉女王的仆从却不安分于这些,他们发动了一次叛乱,妄图解除魔法的禁忌,但是他们失败了。作为惩罚,他们被大德鲁伊们流放。
九千年后,阿尔萨斯和他的灾军团的铁蹄踏开了高等精灵王城--银月城的大门,无数的亡灵军队瞬间毁灭掉了这个曾经繁荣了近万年的精灵王国,并将精灵将军希尔瓦娜斯·风行者变成了女妖。阿尔萨斯走后,高等精灵的领地变成了可怕的瘟疫之地。
一部分幸存的高等精灵逃了出来,他们在他们的领导--血魔法师凯尔萨斯,高等精灵王朝逐日者王朝的最后继承人--的领导下开始了复国的工作,但是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魔法能量,他们变得烦躁。再加上被联盟方领导人猜疑,他们最终为了魔法能量加入了伊利丹的军队。
该设定来自美国网络游戏《魔兽世界》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哥布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哥布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哥布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饶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哥布林“,后来简称为“哥布林“。
一般的哥布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哥布林有设计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
哥布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而其他的Goblin哥布林和矮精灵等则往往都会被描绘成:身材较为矮、头戴尖帽有时带有铃铛、脚穿尖鞋的模样。
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了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Redcap红帽子
矮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英语里影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一般是体型很的魔鬼,大约只有饶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imp的怪物,个头矮,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在民间传中善良的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nies和Bogles。这些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写的那个恶作剧的精灵迫克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仙人与迫磕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也搅不出奶油来;有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