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初临斗魂场
慢慢的退出房间,没过多久,就拿着一套衣衫走了进来。
因为房子简陋的原因,沐浴的地方也在房间里,只是在这中间,隔上了一层挡板。
其实元的金魂币早已经够买一座大别院了,只是....当元提出要买大房子的时候,叶泠泠可是闹了好几,什么哥哥不要妹妹了之类的,吓得元再也不敢提这事了,现如今,俩人也慢慢的习惯了,元表示他这边是ok的,就是怕损坏泠泠的声誉。
当时泠泠就了这么一句话,泠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哥哥给的,泠泠这辈子,只要哥哥。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觉得有些羞涩,不过随着渐渐的习以为常,都似乎是接受了这种生活,谁也没什么。
沐浴完之后,叶泠泠就穿上元特意为她准备的睡衣,一身超短的披肩黑色裙子,穿着一条松懈的裤子,爬到床上,静静的靠在元身边。
第二。
“懒虫,起床了。”元醒来后,挑逗着叶泠泠。
“唔~讨厌了,哥哥真坏。”叶泠泠拨开元罪恶的手,两人在一番闹后也相续起床。
洗漱过后,元就带着泠泠出去吃早餐。
因为元的生意越来越好,这俩年,附近也多开了几家店,有酒店,有餐馆等等。
“老板,青椒肉丝不要青椒,水煮鱼片要去汤,还有螺蛳粉,要香的。”
“好嘞!”人未到,里面就传来老板的声音,而且听起来,似乎觉得元的要求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在怎么元也是这里的vip用户,刚开始的时候,老板或许被元给坑惨了,可是后来,元也没少亏待他们,每顿早餐,一个菜就十个金魂币,在原价上增加了数十倍不止。
几分钟后。
几个伙计匆匆忙忙的端来了几盘菜,老板跟着后面,开心笑道:“剑仙大人今气色不错啊!琴仙子也越来越漂亮了,哈哈哈!!”
剑仙,是元自己在外给自己取的称呼。
“嗯嗯,老板,我安排你的事可有着落?”元点着头,一边一吃着早餐一边问道。
“有了,最近呀!我安排了好几个员工守在索托大斗魂场,近日来了一批很强的队伍,其中就有剑仙大人的那个三五组合。”
“哦,那就多谢老板了。”完,元就丢了一袋子金币过去,仅仅只是掂量了一下,就可以算出里面至少不低于50个。
老板脸上笑容灿烂,这样的财神爷,他巴不得供着。
只是元对此并不感冒,挥了挥手示意老板离开。
老板见此,也只能无奈离去,在离开前,千交代万嘱咐,如果有什么事情,一定要来找自己,元也只是敷衍点头。
“泠泠,修炼五年了,是时候出山了。”元感慨道。
“出山?”叶泠泠即使和元相处了五年,可元的新词汇,就好像源源不绝,根本就记不完。
“就是出道的意思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会迎接第一批对手,他们叫做史莱克学院。”元完,就又开始讲解他们七饶优点与缺点。
“原来如此!想不到一所破烂的学院,竟有着这等才。”叶泠泠感慨道。
“不...他们可不是才,而是妖孽,只是遇到了我们,仙,永无止境的仙。”
.....
索托大斗魂场。
报名处
“你好,我们是来申请比赛资格的。”元叶泠泠,两道白色的身影走在大道中间,当听到他们的话时,四周的行人瞬间炸开了锅。
“呐!那是剑仙吗?他们要参加斗魂比赛?”
“我也听到了,今的剑仙大人好帅啊!”
“琴仙子也在啊!我一定要看,我现在就去买票。”
四周嘈杂的声音,让原本不认识元的人也产生了好奇,开始打探了元的信息。
5年前来到索托城,经营一家店铺,年仅13,却有着魂尊的修为,实力更是可以越级战斗。
叶泠泠,外号琴仙子,剑仙的妹妹,实力也是相当的可怕,听只要琴音一出,就算是新晋升的魂宗也无法近身。
“撕....恐怖如斯,斗罗大陆竟有着这样的妖孽,为什么外面没有流传。”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而这个问题,元可以解释,因为他们兄妹俩很少在外展露实力,这种惊饶事件,出去也没人信,就算有探子来,最后也都是失望离去。
“剑仙大人,你...你们也要报名吗?”前台负责注册的工作人员话都有些不利索,主要还是因为紧张,谁能想到,他其实也是一个13孩的粉丝。
“嗯,这是我们的报名费!”元放下十个金魂币后,等待着对方为自己注册。
过了几分钟后,在众人敬仰的眼神中,元俩人进入了备战后台,准备迎接他们的首战。
大斗魂场内部,赛区。
“接下来让我们有请索托城剑仙,与来自新人王的朱竹清。”
新人王:在斗魂场中参战次数超过十并且无一败记。
“哥,这个剑仙是谁啊!怎么感觉他名声好大啊!”在观战席,舞问向旁边的唐三道。
唐三摇了摇头,不过从他的眼神中可以得知,唐三现在很专注,因为他在元身上感知到了一股危险而强大的气息。
“叫你们经常窝在学院,竟然连他都不知道。”唐三身边一名白衣男子缓步走过来道。
唐三见到来人,微微笑道:“戴老大,莫非你知道他?”
戴沐白看了看场中的两位参赛选手,点点头道:“他叫做千玺易烊,35级战魂尊,年仅13。”
“什么。”听到戴沐白的话,唐三的目光重新审视着下方那个白衣少年,13岁的战魂尊,这是何等令人羡慕的赋啊!当然,他可不会把别人今日的成就全部归功于赋上面,即使再好的赋,也需要一个能驾驭它的人,不然即使再好的赋,也无法撑起一个废人。
“不知道竹清会如何应对。”唐三很期待,不知待会会展开一场怎样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