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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那姐风范

第二天的晨会让陈海有些无奈,原来晨会自九十年代中后期,就在这个前沿的改革城市里风行了,陈海的压力有些大,他最终决定不将自己的计划讲出来,他要杀吴姐一个措手不及,给即将回国的大老板献上一档大礼。

所以在吴姐当着所有经纪人同事的面,用一种莫名地语气询问自己的工作进程时,陈海故意低着头,装出一幅沮丧的样子来,看到陈海这个样子,吴姐有些得意地别过脸去,询问起其他人了……

结束了晨会,陈海就按昨天与刘飞扬商量好地提前来到公司楼下等他,大约十分钟后,刘飞扬就风风火火地下来了:“走,马上过去,我们恐怕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了。”

“怎么回事?”陈海钻进刘飞扬的车上,马上就迫切地问道。

“收到消息,那茵今天的代言会取消了,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他们已经身在机场了,飞机两个小时以后就要起飞了。”刘飞扬恨恨地说道:“我们现在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机场,否则,这一回的机会就打了水漂了,陈海,就要看你的运气如何了!但愿不要堵车。”

陈海的身子窝在副驾驶位上,该死,事情的变动实在太快了,以这个城市的交通来说,想要不堵车,大概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陈海的拳头握了起来,一定,千万……不要堵车!车子快速地驶上了高速公路,一开始的一马平川让陈海的心略微放松了一些,但前面突然滞缓下来的车辆让陈海的心又重新提到了嗓子眼,娘啊,老天爷,你真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怎么回事!”刘飞扬也有些焦躁,不停地拍着方向盘,绝望的是,前面的车子彻底地停了下来!

陈海摊摊双手:“或许老天爷觉得我还太嫩,不想让我办成这件事情吧,刘经理,你不用着急。”

“你这个人真是奇怪,按理说,现在着急的人应该是你才对吧?”刘飞扬不可思议地看着陈海:“你难道不想把这首歌送到那茵的面前?”

“当然想,可是机会这种事情转瞬即逝,我更相信,少了这一个机会,不会影响我最终的目标。”陈海的眼睛突然精光乍射:“我相信我自己能够做到。”

刘飞扬的眼睛亮了起来:“动了……”

陈海抬头向前看去,果然,刚才已经停滞下来的车辆,这个时候又动起来了,车子向前驶了大约六米,这路就彻底地通畅起来了,车子又重新疾弛在高速公路上,陈海向窗外一看,有一只黑猫正贴在路口的护栏边上,一幅可怜兮兮地样了了,看来刚才是它惹了一点小麻烦。

还有机会,陈海的心情却激昂了起来,这几天,《征服》的曲调一直在脑子里回想,他有一种想将它唱给那英听的冲动!

车子终于到了机场,陈海飞奔下车,顾不得等刘飞扬,就直朝候机楼而去,等进去了,环顾四周,脑子突然无比清醒,以那茵的身份,她一定是在贵宾候机室里!陈海朝机场的贵宾候机室冲了过去,离贵宾室只有十来米的时候,他就看到了那茵!

那茵只有一个人!那个年代还不像现在,处处讲究排场,而且那茵是个东北姑娘,个性爽直,更不在乎这个,现在是绝好的时机,陈海热血朝头上一涌,马上跑了过去:“那茵小姐!”

那茵吓了一跳,转过身来,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酗子,她马上就释然了,又是一个歌迷吧:“你是要签名吧?”

那茵并不是第一眼美人,她是旗人,身上就有一股大气之美,她的性格在这个圈子里也是出了名地豪爽,在她的歌迷中盛传她是叶赫那拉氏的后代,是有皇族血统的!那茵今天的打扮很休闲,精神很松弛的状态,不过陈海还是注意到了她的眉头轻轻地皱了起来。

“对不起,我不太喜欢给歌迷签名。”那茵利落地说道:“现在是我的个人时间。”

陈海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张口就唱:“终于你找到了一个方式分出了胜负,输赢的代价是彼此粉身碎骨……”

这张嘴唱歌和张口讲英文是一个道理,张开嘴只是一个开始,但不张嘴,屁都没有,陈海五音好歹是全的,他有这个底气,再加上情势逼人,这人来疯的举动也顺理成章许多。

那茵的表情从一开始的惊愕,慢慢变成了讶异,最后则是直直地盯着陈海,双手居然开始给陈海打起节拍来了……

事后陈海想想,当自己一张嘴就唱的时候,那茵肯定把自己当成神经病了!瞧她那眼神,意外中还带有一丝不屑,不屑中又带有一丝鄙夷,这也不能怪人家,也不能怪自己用这样的开场白,实在只是因为歌太好了,用说的不如用唱的9节省时间。

这首歌陈海唱了很多次,可是今天唱的却是最好的,他的歌声也引来了贵宾室其他的客人,他们走到门口,听着,然后小声议论着,有人已经在问这是谁的歌了,陈海觉得这群人就是老天爷派来给他助阵的,有了这样的反应,就不愁不让那茵动心了。

“这首歌,是我和朋友一起做出来的。”陈海快速地说道:“我们都觉得,只有你才能配得上这首歌,这歌就只能由你的嗓子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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