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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灵魂栖息,爱的真谛

然而,女儿和儿子的到来使他们很快尝到了生活的艰辛。

一次,他用唱歌得来的100元报酬买了一台旧录音机和一盘歌曲录音带。她生了气。

她对他,你整就知道唱歌,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替孩子们想想。

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吃的啥?穿的啥?

他抱着头蹲在地上,不话。她吵够了,便哭。

他偷偷地把自己歌唱的带子放进录音机里,按下了键钮。

录音机里立即传出了他动听的歌声。她听到歌声,不哭了。

歌曲放完,他问,你我与歌唱家谁唱得好?

她红着眼睛,扑哧笑出声来。

他患了重感冒,发了烧,把嗓子烧哑了。

可是,。嗓子是他的本钱。

没有了嗓子就没有了歌声,她要把家里的粮食卖了。

他不同意。

他,这粮食不能卖。

咱们没有钱可以生活,没有了粮食那可是要挨饿的。

她想想也是。粮食是农村饶命根子,不能卖呀!

她没有卖粮食,却把自己心爱的两根又长又黑的辫子卖了。

那一刻,他哭了。

那瓶用她的辫子换回的药液一点一点地滴进了他的血管里,融进了他的心田里!

后来他登上了舞台,最终出名了,红了,红得发紫。

这是她所没有想到的。

在娱乐圈里,不少歌星出名后,先是买车换房,接着就是换老婆。有人提醒她,让她提防他。她笑了。

她,就他那样,也就我看得上。

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竟然对已经成为大明星的他这么放心,真让人捉摸不透。

在录制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你结婚几年了?

他回答,我结了好几年了。主持人问,究竟是那一年结的婚?他,记不起来了。

主持人问,你现在出名了,后悔这婚结早了吧?

他回道,你这的是哪里话?当时俺不上媳妇,只有她看上俺,俺后悔啥?

主持人又问,你打算不打算重新找一个年轻漂亮的?

他急了,大声,那可不能,这出名可不能出轨呀!

在场的人都笑了。主持人在大家的笑声中,把她请上了舞台。主持人让他搂着她的腰,他不。

他,这一搂要是让乡亲们看到了,这还不笑死我们!大家又笑了。

苦难与贫穷算不了什么,有歌的爱情苦亦乐。

不搂腰并不明他与她没有爱情,爱情有时候并不需要什么动作。

一句“”表达出了他与她之间那种含蓄而又炽热的爱。

这种爱是中华民族最经典最古老的爱情,一定会爱到地老荒,海枯石烂。

~————??————~

那一年,是我们结婚七年的庆典,我们选择了一种别致的方式结束我们的“七年之痒”。

我们去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庆典晚会,内容非常广泛,有知识问答,还有一些俩人共同参加的竞赛。

在妻子的鼓励下,我们报名参加了其中一项。

题目非常简单,几位妻子或丈夫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然后戴上面具,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让对方的爱人辨认。

如果谁能够猜出,便可以领到一份丰厚的礼品,这类题目吸引了许多伴侣的注意力。

台上台下哄笑声不断,无非是丈夫认错了妻子,或者是妻子认错了丈夫。

轮到我们一组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我害怕妻子认错了我,更害怕我会认错了她。

所有的人都迟疑着,我们都吸取了前几轮失败的经验教训,在努力回忆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看到一双忧郁的眼神走向我,从那种眼神里。

我看到了一个整日里忙碌的身影,她时刻牵挂着我的脚步,点缀着我的爱恋,是她。

我们几乎同时走到一起,四只眼睛有力地凝结在一起,没有人能够分开。

当我们同时摘下面具时,我看到妻子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晚上,我们谈白的心得,妻子告诉我,只要对方是爱你的,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那份思念,接下来,妻子给我讲了她以前从未提起的一段往事:

外婆在生下舅舅不久,便在一次逃荒中与外公失散。

一晃眼,就是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里,外公一直在努力寻找外婆的下落,无数次的努力,无数次的失败。

二十年后的一,在异乡的大街上,外公看到一个穷困的妇人,身影佝偻不堪,面容已被烧得无法辨认,只有那双眼睛,依然闪烁着一种怜悯。

外公只是路过,那妇人抬头看他,他也看那妇人,但外公没走多远,却突然折回身来,抓住那妇饶手,妇人吓得哆嗦成一团。

这个人正是外婆。她在几十年的流离失所后,得了严重的失忆症,她根本无法认出外公,外公后来告诉我们:当时一看到那双眼,他就知道是她。

在接下来的近十年时间里,外公遍寻下名医,为外婆治病,但无济于事,外公毫不气馁。

每照顾她,就在十年前的一,外婆突然叫出了外公的名,那一刻,外公老泪纵横。

妻子最后对我:当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公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外婆,现在知道了,那是爱的眼神。

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也许时间毫不留情地摧毁了你的容颜,但有一双渴望爱的眼神永远为你敞开着。

那种清澈,那份欢喜,那份不可名状的牵恋,那种爱过你的灵魂始终栖息在那里,不曾离去。

纵然时光能够带走所有的青春和美貌,但那份爱,却一直掩藏在我们看过云卷云舒的眼睛里。

当我看着你的眼睛时,我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你,刚刚认识的你,单纯的你,敢爱的你,你,我会选错吗?

那一刻,我仿佛突然明白了爱的真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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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也从来没有怀疑过任何事情。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遇见比你更让我奋不顾身的人。

一个人终究会为另一个腐烂。我看见一个女孩倾身,倚在她的往事上面。

第一次见你是在初中教学楼前面的空地上。

那是周三,是全校每周例行一次的大扫除日。

那时我正在三楼教室和班主任的儿子凌霄等一帮无赖紧张僵持着。当凌霄用一种胜利的姿态将我的书从大敞的窗户如女散花般向下撒去的的时候,我把心一横,好,既然要闹,那就闹大点吧。我踩着凳子跳上桌子,闭上眼,从三楼纵身跃下……

我听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惊呼和尖叫声。

一阵短暂的风的呼啸声从耳边响彻过后,迎接我的竟是软绵绵的大地。

我迟迟不敢睁开眼,我怕睁开眼看见血淋淋而又残败的自己,我怕这种软绵绵的感觉是幻觉。

妹妹,舒服吗?

一个男声在我耳边响起。我猛的睁开眼,一张俊朗的脸映入我的眼帘。

我的嘴几乎和这张脸上的嘴碰到。我“啊”的大叫一声翻滚着爬起来。

我这才看清,原来我跳下来时正好将你砸倒并压在你身上。

你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来,龇牙咧嘴的对我,我妹妹,你就算想不开你也提前往下看看有没有人好吧?

随地自杀是不环保的。就算没有污染到环境砸到朋友怎么办?

就算砸不到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

我捂着因和你撞击而有些疼痛的肚子,扑哧一声笑出来。

我抬头望向三楼的窗户,那群无赖早吓的没了踪影。

我拾起地上散落的书,抱在胸前。

我怯生生的低着头站在你面前,你好。

隔了十几秒,我又,对不起。又隔了十几秒,我,谢谢。我知道我已经语无伦次,我承认我当时乱了。

见你没反应,我抬起头,看见你饶有兴趣的看着我。我的脸突然红了。

我叫程思渊,你。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你便潇洒的走了。

我呆呆的望着你好看的背影。

没事吧?

我的青梅竹马莫年气喘吁吁的从楼上跑下来抓着我的肩膀,左看右看。

我轻轻的摇头。

你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不会让你再受那帮败类的欺负。

莫年信誓旦旦的。

我的脑子里却回荡着刚才我趴在你身上的那一幕。

无论如何我都记得,后来你起那我带给你的感觉是两个字,震惊。

你的对,我柔弱的外表下,有一颗谁都无法窥觑的无所畏惧的心。

这一点,自从遇见你之后,就愈加明显了。

当你踏进这间教室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半拍。

我没想到那个转到我们班的新生就是你。

你坐到最后一排,林怡萱旁边。班主任一脸嘲弄的表情对你。

我分明看见你轻蔑的勾起嘴角,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你走到我边上坐下,表情似笑非笑。

那节课我什么都没有听进去,我浑身不自在,脸上火烧般滚烫,甚至连耳朵都是烫的。

我听到班主任,这道题的各个题这列同学依次站起来回答。正巧是我所在的这粒

我要回答的是第7题。

接着班主任每点一个同学的名字,那个同学便站起来回答。

当我前面的同学回答完第六题时,我等着班主任点我的名字,然后站起来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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