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的伤口
记得那天我去PUB喝酒,不过因为是一个人,喝得索然无味感觉很没劲便早早的回去了,不过刚进门我就迈不开步子了。
屋里开着电视,方景黎正静静的坐在电视机前。
我当时呆愣住了,站在门口百感交集。其实我盼着这天很久了,不过当他真正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又不知所措了——面对方景黎时我还是变得懦弱了。
方景黎转身对我笑说:“余偌,你回来了。”
我振作起来走进客厅,在另一个沙发上坐下,笑说:“你是回来检查公寓的吧,我管理得还可以吧?”
他盯着电视,说:“交给你我没什么不放心的。”
他惜字如金,专注的看着电视,似乎电视里丁俊晖的国际台球比赛很精彩。
我回到房间拿这几个月的租金给他,他没有接也没有看我,只是说让我放在桌子上。
也许电视真的很吸引人,所以他才吝啬于看我一眼。我坐下跟他一起看,不过我并不觉得电视看起来有那么精彩,可能是我有些心绪不宁的原因吧!
“老师和师母还好吧?”方景黎突然问道。
我一阵错楞:“好的啊……他们都挺好的。”
“嗯。”他继续看电视。
这是几年来我第一次真真切切的和方景黎待一块,上次是我醉了,以为一切只是做梦。不过即使是朋友很多年没见面也会变得生疏的,所以我们之间似乎没了共同话题,都是有的没的扯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
“你吃过饭没有?”说出口我才意识到自己说了句废话,这么晚怎么会没吃过饭呢!
“还没。”方景黎淡淡的说。
“啊……哦,那……那我去给你弄,你要吃点什么?”我只是没话找话说随口问问而已,想不到他真的没吃,我心一慌竟结巴起来。
“我要老坛泡椒的。”方景黎很清楚我的习惯,他知道方便面是我必备的,而且我还只有方便面了。
以前他也时常和我混泡面吃,不过他只吃老坛泡椒的,我就是自己不吃我也会中会准时常备些,不过他却不知道人的习惯随着时间推移是会改变的。
“我已经不吃泡面了,我自己会做饭,我帮你弄碗炒饭吧!”我说。
方景黎终于将目光从电视机上移开,惊讶的看着我,我笑说:“有必要那么惊讶吗?因为我有个会做饭的男朋友啊!他教的,呵呵,我跟你说过的。”
方景黎点头笑说:“谈起恋爱来果然有长进,不过交友还是要慎重些,不要太轻信别人了。”
我耸耸肩,说:“不会啦,他是很好的一个人,对我很好,他很在乎我,这就够了。”
“嗯。那就好。”他继续将目光移回电视机上没再多说什么。
我去厨房开始弄炒饭,现在动作已经娴熟不少,不至于如刚学时那样手忙脚乱的。
“做起来倒是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嘛!”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进了厨房说,“公寓里顿时多了不少人气,不像以前那样死气沉沉的。”
“那是自然了,他说对待生活的态度要认真的。”
我发现自己就是个小骗子,四处坑蒙拐骗,乐此不彼,欺骗别人的同时更是欺骗了自己。静静的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活得有些混乱,有些虚伪,甚至有些可怜。
“电视不是很好看吗?你怎么不看了。”我口气不无挖苦。
“结束了,而且我也很好奇你做的东西能不能吃。”
“保证不会吃坏你的肚子就是了,我天天都吃也没见出现什么问题。”
我们彼此讽刺一番,两人的关系倒是拉近不少,没有刚开始那么拘束了。
看着方景黎将我我炒的饭吃得干干净净的时候,心里从所未有的满足,他看着我开玩笑说:“你一直看着我干什么,我吃饭的样子很帅吗?”
“看你吃饭的样子我很有成就感,因为你津津有味的样子说明我炒的饭一级棒。”我美滋滋的说。
“你少臭美了,我只是太饿了,我又一向不挑食,反正吃什么都无所谓了。”
“是吗?那你就不要吃了,厨房里还有冷饭,你去吃那个就OK了。”我夺过盘子不让方景黎吃。
他伸手要枪,我迅速躲开,不过头却撞在了沙发上,弄得头上剧痛不已。刚拆线的伤口被碰到难免还是会有些痛的。
方景黎看我抱头吃痛的样子便担心的说:“你的头没事吧?”
我没出声,只顾着抱头忍痛,他不明所以的问:“你干嘛总是带着帽子啊,拿下来我帮你看看。”说着便要上来揭我的帽子。
我躲开没让他揭。
那次头部撞破之后为了缝合伤口,医生将伤口附近的头发都剃掉了,非常难看,所以我只能戴着帽子遮住。
记得初中时候方景黎头部也受过伤,那次是我陪他到医院包扎的。
那次班里有人拿我和他开玩笑,说我们两个在偷偷的谈恋爱,而方景黎似乎非常介意有人拿我和他说事,当即暴怒的和说事的男生在教室打起来。
看到方景黎头上血流如注我激动得在那个男生上又打又踢,完全不顾形象,更顾不上这样做会将传言变成事实。可是我就是看不得方景黎受伤,我心会疼。
后来我总是会留意方景黎头上受伤的部位,每次他剪短发的时候那道伤疤就会显现出来,不过我并不觉得那样会难看,反而会觉得超级帅,因为它与我有关。
我用各种美丽的辞藻在日记本子里描绘着那道伤疤,似乎它就是我初恋的象征。现在想想当年情窦初开时的所作所为非常的幼稚,不过也快乐着。
想到这里我突然对面前的方景黎提出一个大胆的要求,我说:“你能给我看一看你头上的伤疤吗?”
方景黎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似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也许他已经忘记了,相较于我的重视对他来说那只是件小事而已。
我解释说:“当年你和班里的男生打架时留下的疤,上面后来就一直没有长出头发,你能给我看看吗?”
方景黎眼珠子转了转,稍稍回忆后点头说:“可以,不过我忘记在哪个位置了,你得找找。”
“我还记得……”我还记得在哪个位置,这句话我没敢说出口,我不想被他看穿心思。
不过想不到他答应得那么爽快,以前我跟他提过很多次都是被他拒绝了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发现方景黎对我的态度纵容了不少。以前他喜欢拒绝,现在他变得纵容。而我,以前不敢跨越禁区半步,现在变得得寸进尺。
“原来你对我比我自己还要了解。”当我准确的找到位置扒开方景黎头上坚硬的发丝时他开玩笑说。
“因为它实在是太丑了,让人见过之后就忘不掉,我时常做恶梦的时候会梦到。”我嘴上不输他。
“记得那次你哭了,你哭的样子也很难看,每次梦到我都觉得没有比这更可怕的梦境了呢!”方景黎反唇相讥说。
也许他只是随意说说,不过在我听来却意义非常。难道他也会梦到我吗?不管在他的梦里我是以怎样的形象存在,不过我听了却非常的满足,甚至还有些暧昧。
真是人不犯贱不痛快!我就是个小贱人,在面对方景黎时作践自己的小贱人。
那天方景黎没在公寓过夜,吃完炒饭和我斗了会儿嘴就离开了。毕竟丈夫彻夜不归会引起让妻子的误会,他也是不想和章霁彤在小事上闹不愉快吧!
方景黎离开后我将头上的帽子拿下来,我在化妆镜上查看伤口,还好没有裂开。
不过我发现自己就是个白痴,竟然因为伤口和方景黎的在同一侧而美滋滋的——真是无药可救了!我都逼视自己了。
公司的人笑我是电影《猪扒大联盟》里的李嘉欣,戴着美美的帽子其实只是个死光头。
而知道我戴帽子的真正原因的只有毛毛虫,一方面他也很好奇我为什么突然心血来潮喜欢戴帽子了,另一方面他了解我是个不喜欢打扮的人,担心我必定是有我自己的原因。
当我给毛毛虫看伤口的时候,他在一旁笑得没心没肺的,他说我的样子还是戴上帽子漂亮些,他还说我漂亮的脸蛋只因头上剃掉部分头发大打折扣。
说他不关心我是假的,不过每次他问到为什么搞成这样子的时候,我总是闪烁其词,只说是个意外,其余的一律缄口不言。
从那天晚上之后,辰枫就没在公司楼下出现了,期间我在杯情吧见过他几次,好像在刻意买醉似的,不过我都远远的躲开了。
为了避开他这段时间我都没有去杯情吧,就是要去玩我也会去其他的PUB。
有一天晚上快到公寓的时候,我从的士的后视镜里看到过辰枫,当时我以为是我看错了,因为当我要定睛细看的时候,他早已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