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记得

夏歆刚想捡起来,就听见门外的脚步声,她一个惊慌,顺着逃到了苏驰办公室的里屋,躲在门后偷听。

“这件事情,一定要办成功,你先下去吧。”门外隐隐约约传来苏驰有些疲惫的声音。

忽然,手中的手机铃声响起,来电显示是苏驰,夏歆来不及关掉,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跑上床,盖上被子假寐。

苏驰顺着声音来到里屋外,打开门,发现某人正在床上睡的香甜,鼻息均匀,走到床边,俯下身去,浅啄了下夏歆的唇角,帮她扯了扯被角,朝外走去。

听到关门声和逐渐消失的脚步声,夏歆才将眼睛睁开,却猝不及防的对上了促狭的眼神。

“这么快就醒了?”

“咳咳”夏歆借着咳嗽想要掩盖自己的尴尬。

苏驰笑了下,也不追究,就问:“刚才去哪里了?”

“在这闷,出去散了会儿心。”夏歆没有提遇见林竹青的事,她不想让他知道。

苏驰看了眼手表,说:“也不早了,是该下班了,你要去哪里?”

夏歆抿嘴一笑:“我饿了。”

晚饭是在一家韩国料理店吃的,她爱吃烧烤,以前他们也总在一起吃,一直都是他烤她吃,明明是娇小的个子,食量却大的惊人。今天也不例外。

喝着酒,吃着烤肉,还穿着一本正经的西装,不一会儿,苏驰的额头便有了一层绵汗。

夏歆随手拿起桌边的面纸,帮他将额头擦干净,当她的手碰到他的一瞬间,夏歆明显感觉到了他的僵硬,尴尬的将面纸放在他空闲的手上:“你自己擦。”

说完又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最后实在撑不下,夏歆才放弃,摸着圆鼓鼓的肚子,又是一阵懊恼,说好的减肥又要失败了。

苏驰去柜台付钱,手机留在了桌子上,夏歆无聊的等着,突然手机一响,来电显示是“阮廷坚”。

夏歆不敢接,只是任由它没完没了的叫,直到苏驰回来。

“你的电话刚才响了。”

苏驰拿起一看,脸色的表情突然变的严肃,走到了隐蔽的地方。

夏歆迟疑的想要跟过去,却被苏驰阻止了,她只能隐约听见“邮件,收购”这些零散的词。

苏驰打完电话,一脸坦然的来找夏歆:“我们走吧,我请你吃冰激凌,如果,你还吃得下的话。”

她没有说话,他接过她手中的包,转身顺着街走去。她跟着他往前走,落后三四步,两个人一前一后默默地走着。身边有许多的行人,可是都是陌生人。

前面有一间饮品店,N城最常见的小卖铺,也提供些场所个人们休息,黄昏时分很是热闹,下班的人们总爱在这里喝几杯啤酒,谈天说地,消磨时光。

现在正值夜晚,人们都已经回家,生意清淡,老板打着瞌睡,门上风铃一响才惊醒了,笑咪咪地站起来,一双眼睛还是红红的,带着睡意。

他帮她要了杯草莓圣代,他什么也没点,他一直很讨厌吃冰激凌,但是喜欢看着她吃,他说看着她吃的时候,会有幸福的感觉。

她尝了一口香草圣代,味道还是很正的,软软的香草味从舌尖化开来,她想起来,原来上学的时候,他老是在午饭后请她吃香草圣代,就在学校的便利店里,有时候,他会泡杯咖啡陪她,他不讲究,对咖啡没有什么要求,不像她,挑剔的要死。

天气太热,冰激淋的盒子上已经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了,勺子也发起粘来,搅在里头有些吃力。晚饭又着实很饱,尝了几口,再也吃不下了,放在一边。

苏驰顺手拿了过来,就着她刚吃过的小勺子,继续吃。

夏歆有些惊愕:“你什么时候开始吃冰激凌了?”

苏驰笑:“不记得了。”

他是不记得了,他不记得,自己究竟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这种甜腻的味道,只因为这样,他可以回忆起她的模样,他不记得自己有多少个夜晚,抱着曾经她睡过的枕头孤枕难眠,他更不记得多少次,偷偷去美国,在远处望着她,这些,他统统都不记得。

报了仇,却永远的失去了她,他不知是幸,亦或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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