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
南宫烈看着她身上青青紫紫的瘀伤,眼神变得阴郁,“他们对你用刑了?”
“对待被抓回的叛逃者,当然会用刑,没有把我弄成残废,已经算是给面子了。”顾薇无所谓地笑了笑,“你也不要怪他们,这是规矩。”
南宫烈闷声不吭地打开药箱,用药棉沾着碘酒,小心地在她淤青的肌肤上擦拭。
即使他已经尽量放轻动作,她还是疼得直抽气。
“很疼?”
顾薇龇牙咧嘴地说:“当然疼了,你轻点儿!”
“疼才好,让你长长记性,看你下次还敢跑掉!”说完,故意在她淤青的伤口上摁了一下。
“啊啊啊——”
顾薇惨叫了声,泪眼婆娑地看他,“轻点儿,叔叔……”
南宫烈的心弦一颤,“你小时候还比较乖,每次都会乖乖叫人,后来大了,就不肯再叫我叔叔,只有每次有事求我的时候,才会叫我叔叔。”
顾薇愣了愣,翻了个身趴在床上不说话。
“前面药还没擦好呢,翻过来。”
顾薇又只好再翻个身,乖乖躺在床上。
南宫烈继续为她擦着药,到小腹处时,却忽然发现一道三寸长的伤疤,是陈年旧伤。
“这道伤口,是怎么回事。”
顾薇目光闪了闪,轻轻一笑,慵懒地说:“哦,那是以前阑尾炎,动手术时留下的疤,难看吧?”
“没有。”
南宫烈还想说些什么,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吵闹声,无理取闹的女声,和守卫无可奈何的劝阻声。
很快,孟婉就突破重重守卫,冲了进来。
看到顾薇衣衫不整的躺在床上的那一刻,她的脸气得煞白,尖声叫道:“你们在做什么!?”语气像足了捉奸在床的妻子。
顾薇忽然有些幸灾乐祸,舒展了一下四肢,支着下巴,挤眉弄眼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床单凌乱,衣衫不整,你说在干嘛?”
“血蔷薇,你这个贱人!”孟婉颤抖着双手,眼看着就要扑上来。
顾薇得意地眉飞色舞,“哎哟哟,这还是我认识的白百合吗?看看这脸怨毒相,泼妇骂街喽!”
“别闹了,阿薇。”南宫烈有些无奈,向孟婉解释道,“她受伤了,我只是在给她上药。”
孟婉情绪平静了些,可依旧难掩气愤,“上药?上药用得着在床上吗?而且,她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小女孩了,她已经二十六岁了,竟然还这样赤身果体地躺在你床上,你让我怎么想?”
不仅如此,南宫烈房间的这张床,就连她都没睡过。南宫烈有些轻微的洁癖,不准别人随意进他的房间,平时他想要亲热时,都是在她的房间留宿。
现在,他竟然把这么个脏兮兮的女人抱回了自己床上!
果然,她就知道,血蔷薇在他的心底,始终和别人都不一样!
“孟婉,阿薇是我的亲人,我是她叔叔。”南宫烈冷着脸严肃的说。
孟婉嘟哝着嘴,没敢再说什么,她知道,每当他露出这样的神情,就代表她要是再说下去,他就要生气了。
顾薇却讽刺地笑了笑。
亲人?她在他的心底,只怕永远只是这样一个定位吧,也就是这样一个定位,当年把她钉在了十字架上,不得翻身。
“叔叔,你出去一下,我有点话,想跟我这位昔日的好姐妹单独聊聊。”
南宫烈犹豫了一下。
顾薇冷笑道:“怎么,不放心?你还怕我吃了她不成?放心吧,当年我和她都是夜组出生,身手旗鼓相当,就算我当年略胜一筹,可我毕竟十年都没出过手了,现在还不一定是她的对手呢。”
“阿薇,你……”南宫烈对她故意曲解他的意思有些无奈,“好吧,你们聊。”
他转身出了房间。
门口的守卫恭敬地朝他敬了个礼。
“谁准你们放她进我房间的?”南宫烈看着那个守卫,眼睛冷得像冰。
“可是,孟小姐她……”
“记住,不管是谁,没有我的允许,谁也不准进我的房间!”南宫烈冷冷地说,“自己去刑堂领罚!”
卧室内,只剩下顾薇与孟婉两人。
这对昔日的好姐妹,相顾无言,冷冷对视着,均是讽刺一笑。
“血蔷薇,你这个贱人,小偷!”孟婉抢先发难。
顾薇冷冷笑道:“小偷?就算我是小偷,你又是什么好货?是你先抢了我的东西!”
时隔多年,再见到孟婉,顾薇的心还是忽上忽下的煎熬。
最早相识的时候,她还不叫孟婉,她和自己有着相近的代号,四十八。
第一次来到南宫家在孤岛的训练基地时,顾薇还是个带着惊惧的儿童,一惊一乍,时刻处于恐慌中。孟婉,是照进黑暗的第一束阳光。
那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初次见面,就给了她深刻的印象。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薇。”
“你叫阿薇啊?我的英文名叫艾薇C巧啊,我们的名字都叫薇。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们做好朋友好不好?”
“好。”
“我的妈妈是美国人,不过她特别喜欢中国文化,所以她给自己取了个中文名,叫孟宁。后来,我出生了,她也给我取了个中文名,叫孟婉,好听吗?”
“好听。”
“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戒指,既然我们做了朋友,就送给你做信物吧!”金发女孩取下挂在颈间的戒指项链,挂到了她脖子上。
“可是,我没有什么信物可以送给你。”
“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嘛!”
幽暗阴森的泥淖里,纯洁的友谊如同白色的百合花,悄悄绽放。
两个孱弱的女孩,并肩作战,从此成为了夜组最强的搭档。
因为她们的骨子里都有一种倔强,都深藏着一股狼一般的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