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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沈子放摒弃前嫌 杨红袖谋划绝计

秦睦庭虽多方打听那杨红袖的事情,无奈均是不得要领,只好回到家中来,静待其变。

沈笑与秦睦庭分手后便一路往京城去,途中心情低落,沮丧至极。沈笑的母亲葬在城南一座孤坟里。母亲死后,每年只有她忌日的时候他才会回京一次。其实每年到这个时候,他拜祭的人并不只有他的母亲,还有当年的镇远大将军介暮松一家人。

他还记得是十六年前的八月初八,介将军一家人尽数被诛,无一幸存。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惊呆了,就在前一天母亲还带着他到介府去,他还和婉玉一起玩耍。因为两家父辈交好,他自幼时就和婉玉定下了娃娃亲,两人虽都是懵懂少年,但是自幼一起玩的,感情极深厚。他似乎还能听到婉玉在声声的叫他,可是那个娇小可爱的婉玉死了,怎么会这样?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也许是大人们撒的谎,为什么自己觉得这么的不真实?他的心里似乎没有感觉了,不知道什么是痛,什么是悲。他还记得当时母亲听到介家满门抄斩的时候立刻晕了过去,然后他偷听到母亲哭骂父亲的声音,听到父亲的摔门声。第二天,他看到母亲自缢在房梁上,孤孤单单的悬在半空中。他隐约的知道了,婉玉一家人的死和父亲有关,母亲的绝望和父亲有关。他少年的心感到是无助,是孤单,是绝望,是所有的痛,所有的怒加在一起的窒息。他穿着孝服离开了家门,从此再未踏入家门一步。

沈笑将这段经历深埋在心里,从来不曾告诉过任何人,亲近如秦睦庭也只是知道他是一个父母双亡,没有家的人。沈笑总是会在八月初七这天晚上独自来到母亲坟前,看着母亲睡着的地方默默地发呆,然后再悄无声息地离开,仿佛他从未来过一样。

沈笑离开京城后打算直接去秦府,最近发生的事情让他稍感不安,不知道杨红袖有没有再找秦睦庭的麻烦,想到这里沈笑无奈的笑了一下。

沈笑策马一路往穂州方向奔驰,不知不觉间已经日照当头,顿觉腹中空空,一阵饥饿感袭来,便下了马,只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看来还是得靠自己寻吃食了。

沈笑听到附近似有潺潺流水声,便牵着马,寻着水声来到了一条杏边。沈笑让马自己在河边喝水,他则在河边捡了一截树枝来,挽起裤脚就下河叉鱼了。“马兄,中午有鲜美的鱼肉吃喽,可惜啊,你只吃草。”沈笑笑着自语。

沈笑在水中站了一会儿,见一条鱼游来,树枝往水中一叉,正中。这野外捕食的功夫,自己可是一等一的好手。他将鱼扔到岸上,心想可惜这条还不够大,再来一条怕才能填饱肚子,便试着往河的更深处走。走了没几步就见在河的转弯处一丛矮矮的灌木边,一个红衣姑娘以水为镜,整理着鬓发。只见在这青山绿水间,一袭红衣随风而动,她是那样的鲜明,让人立马觉察出她的存在。

“那不是杨姑娘吗?”沈笑大声喊道。

那红衣女子侧过脸看向他的方向,似乎是认出他来了。沈笑已经又叉好了一只鱼,便举起手向杨红袖挥了挥叉着鱼的树枝。

沈笑上岸后见杨红袖并不想答理他,便说道:“这个世界真是奇怪,被吊起来的人都不介怀了,把人吊着的人倒还心存芥蒂。”

杨红袖转过身看向他道:“你若不跟那秦睦庭在一起,也不会受牵累。”

沈笑笑着刚待要说话,瞬间他的笑容凝固住了。然后他的脸上是疑问,是惊奇,是不可思议,复杂而耐人寻味。一时间杨红袖看见他的样子也不知道这邪人中了什么邪。

沈笑定定的看着杨红袖发上插着的一直玉簪,只见这支玉簪上一直蝴蝶振翅欲飞,玉簪上没有一丝瑕疵,向外散发着冰冷孤傲,遗世独立的气息。不错,他认得这支玉簪。他还记得当年婉玉添了一个妹妹,取名婉冰,婉玉比婉冰大四岁,恰巧和婉冰同一天生日。就在婉冰满周岁的时候,母亲得到了一块罕见的冰玉,这块冰玉质地极佳,如冰一样冷寒,却又有玉的温润气质。母亲便命工匠打磨成两支玉簪来送予她姐妹二人,簪上的蝴蝶还是母亲亲手画出来,让工匠比着琢磨的。这两支玉簪虽说都是蝴蝶簪,但是婉玉的蝴蝶是展翅翩翩飞舞的蝴蝶,而婉冰的蝴蝶则是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这世上除了自己,恐怕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簪子的渊源了,沈笑这样想。杨红袖发上插着的是婉冰的蝴蝶簪,绝对是这样的没错。

“你头上的簪子很特别,上次见你的时候,你一定没戴吧?不然这样的宝贝我一定记得。”沈笑试探着说,他面上虽然风轻云淡,心中却早已是波涛汹涌。

杨红袖看向他,对他前后的反应有些不解,说道:“我也是今天第一次插,你就看见了。”

“这样好质地的冰玉极为罕见,这支簪子你是怎么得到的?”仍是轻描淡写的一问,但是心却好像提到了嗓子眼。

红袖不想和他多谈论自己的簪子,只是淡淡说一句:“是周岁时的礼物。”

沈笑要的就是这一句。是的,是她,是婉冰。婉玉啊,你的妹妹还活着。沈笑心中感到无比的激动,他差一点都要大叫出来,但是他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她知道自己是介婉冰吗?当年她为什么没有死?介家的灭门血案她又知道多少呢?如果她不知道,最好永远都不要知道,他这样想着。

杨红袖看沈笑脸上阴晴不定,时而激动时而沉默的表情,心道:“真是一个怪人。”但在心里却又觉得他是个可亲近的人。

“今日你有口福了,”沈笑笑说道,“我在江湖上可是以烤鱼高手闻名的。”

杨红袖看他得意的样子,抿嘴一笑,说道:“那我就考考你,这世上的鱼有多少种?”

沈笑举起树杈上的鱼当真思考起来,“还真不知道。”他撇撇嘴,摇摇头说道。

“这样还妄称高手,”红袖笑着瞥眼看向他,颇有几分不以为然的味道,“我告诉你答案吧,这世上的鱼有两种,一种是大鱼,一种是小鱼,你这一次把两种鱼都抓齐了。”

沈笑看着自己抓的两条鱼,哈哈笑了起来,“那我们今天岂不是吃遍世上鱼?”

“你就不要耍嘴皮子了,赶紧露露你的身手吧,再说下去人都要饿死了,这辈子也不知道烤鱼高手的真假了。”红袖揶揄道。

“唉,行走江湖这么久,我是遇到辩才比我好的了。”沈笑摇头顿首做自愧不如状,引得红袖也声声笑出来。

“你家中可还有什么人?有你在身边,定不会觉得乏味。”沈笑说这话时,拿眼偷偷的看向杨红袖。

只见她目光黯了下来说:“我是孤女,没有亲人了。在师门里却是一个顶乏味的人呢,也没有什么朋友,师父和两个师姐虽都待我极好,却不和我说笑的。”

沈笑听到这里已经可以断定她就是介婉冰了,至于她的真实身份,她自己知道多少,以后再细细探看吧,他这样想着。

沈笑做鱼确实是一把好手,并没有多久两条香喷喷的鱼就烤出来了,外焦里嫩美味非常。听着那鱼在火苗上滋滋响,看着沈笑翻转着树枝,往鱼上撒着盐巴,闻着阵阵诱人的香,杨红袖不觉又笑出来,真是个怪人,身上还藏着盐巴。

鱼烤好后两个人迫不及待的把鱼撕了吃起来,沈笑拉出嘴里的一根鱼刺,嚼着鱼肉对红袖说道:“其实我也是个孤儿,这野外觅食的本领就是因此练成的。以后你想吃烤鱼只管找我,下次再带上些酒,吃起来就更有滋味了。”

红袖嚼着鲜美的鱼肉,脸上浮出笑来。

吃完鱼,红袖因说有事在身,急急地往沈笑来时的路去了。

等到她走远,直到一点不见得时候,沈笑才一拍脑门自语道:“对了,忘了替庭弟说情了。算了吧,以后让那小子自己说好了。”便也跨上了马,往穂州去了。

近来朝廷中又起了不小的波澜,因苷州叛乱而起,却无法止于叛乱。众人都说是齐王微服出巡,拿下了叛军的头目卞良,太子心下不服,向皇帝请命领军八千剿杀叛军余党。皇帝似乎答应了,这八千兵士也已经在去往苷州的路上了。

在齐王的住处李府上,齐王似乎对这次的兴师动众很不以为然,叛乱的难民也不过八百余人,而且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八千兵甲对付这些人可谓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太子这次的平叛功劳已然是板上钉钉了。太子近年来羽翼渐丰,需要的就是这些功劳,好树立自己的威望,为日后登基造势。齐王是当今皇帝最小的儿子,虽然生于皇家,但最厌烦的就是朝内诸人揽权谋利,成日谋算着自己的一己之私,故而一直以来,都不参与朋党之争,视名利如浮云。

杨红袖从外面进来,见齐王在回廊上逗着金丝雀儿,顿了一顿,方走上前去,说道:“这次太子亲自领军,七日之后可到苷州,王爷心中没什么想法吗?”

齐王并不看她,仍旧逗弄着那雀儿,只是一笑,说道:“我能有什么想法?上次卞良的事情你做的很好,可是你要记得,你的使命是帮我找到秦府密谋造反的证据和助我得到纨素姑娘。别的事情,你就不必操心了。”

只听那杨红袖接着说道:“王爷尽管放心,我总能办好,只是我希望王爷能完全相信我,放手让我去办。”

齐王转过脸看向杨红袖,认真说道:“我当然相信你,你只管去做好了。”

杨红袖告辞而去,出了齐王府,天色将晚,只见她换了一身男装打扮,直接往着穂州最大的妓院沁香院而去。

待她到了沁香院,却并不从正门进去,只是轻轻一跃在屋脊上走着,内里的情况大致也能看清。这沁香院分前、后两苑,前苑大厅里人物混杂,唱曲的声音,行酒令的声音,打情骂俏的声音源源不绝。赤裸的调戏的话传到耳中,让红袖不禁眉头一皱。后苑与前苑间隔着一个花园,环境清幽一些,而且房间设成一个个单间,轻纱薄帐,梦幻迷离。并不像前苑,灯火通明,一个大厅包罗万象。想必是为那些较为富绰的人准备的。和前苑相比,后苑的姑娘姿色更佳,似乎更招男人喜欢。

红袖看清这些,准备直接在后苑挑选她想要的人,就在她准备跳下屋顶的时候,忽然看见不远处一扇窗前,负手站着一个人,那人似乎在凝神看着窗外,屋子里一个姑娘正在弹着一尾古琴。两个人,一个在用心弹,一个在用心听。杨红袖不禁冷哼一声,你道她看见的那个男人是谁?竟是沈笑。还以为他只是放荡不羁,不想竟和一般的臭男人全无二致。红袖正想着,只见沈笑转身向屋里的姑娘说了句什么,然后就打开门走了,那姑娘看着沈笑离去的背影,怅然若失,想说什么终究没说出口。沈笑下了楼,从侧门走了,那屋里的姑娘捧着沈笑刚才用过的杯子,愣愣出神,仿佛杯上还存留着他的指温。

就是她了,沈笑,本姑娘送你一个天大的人情。红袖打定主意也不再耽搁了,直接施展轻功,从窗户跃进了刚才的房间。那个弹琴的姑娘突然吓了一跳,手中的杯子跌落在地,摔的粉碎。

红袖细细打量她,只见她秀发如织,杏脸桃腮,眉如春山,眼若秋波,朱颜娇俏,身姿曼妙。红袖心道,这样美妙的女子,怪不得沈笑会动心。

这姑娘惊魂方定,只见一个秀美的公子哥儿站在那里,并不说话,只是拿眼盯着自己,只觉得浑身的不自在。只听他说道:“你叫什么?跟沈笑熟吗?”

“你也认识沈大哥?”这姑娘方才放松了警惕,露出了浅浅的笑,“我叫雅音,和沈大哥认识很久了,他经常到我这里来听琴。”

红袖见她提起沈笑的时候眼中流露出欢快的光,又听说两人认识很久了,心中暗暗一笑。“那你们应该是老朋友了,你可知道他被朝廷通缉,马上要人头不保了?”

“什么?”雅音立时紧张起来。

“他在苷州私自放粮,这件事情皇上已经知道了,太子认为他和苷州的叛军是一伙儿的,这次带了八千人马来取他们项上人头。怎么,他都没有告诉你?”

“他只说这段时间不能常来,叫我保重。”雅音黯黯说道。

“看来你竟是他的红颜知己,我倒是有一个救他的方法,不知道你肯不肯帮忙。”红袖拿眼端详着她。

“怎么帮,你说!”雅音的声音里显出几分急切。

“这个现在告诉你还有些早,你若十分肯的话,就按我以后交代你的做就行了,沈笑能不能活全看你了。我和他情如兄弟,你救了他就是救了我。我向你保证,事成以后,我帮你脱籍从良,还能替你找个好人家。”红袖看着雅音的眼睛认真的说。

“那你一定是秦公子了?我常听沈大哥提起你。”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个公子年轻而略带稚嫩的容貌,雅音心中却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起码不是她认识的那些公子哥儿可比的。“我不要什么好人家,只要沈大哥平安就好。”雅音一字一句的接着说道。

“你在这里等着,明天一早就会有顶轿子来接你,我会跟这里的老鸨说好的。”红袖说完这些,就告辞离开,她也学着沈笑的样子,下了楼从侧门出去了。

第二天一早,果然一顶素色小轿来到沁香院将雅音接走了,沁香院的老鸨得了一大笔银子,只说雅音是叫有钱的公子哥接去一同游玩,过几天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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