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吃饱饱后才能想事情
第四章 吃饱饱后才能想事情
宋欣怡手拿两个玻璃瓶,向厨房跑去,“诗诗,这鸡你现在收拾完了没有?”
“好了好了,都收拾好了。”赵诗诗边在围裙上擦着手,边从厨房里小跑出来。
“那你出去吧,火生好了没有?”宋欣怡边把赵诗诗推出去边说,“呃......生好了,可是......”看着小厨房的木门被“啪”地一声合上了,赵诗诗想询问宋欣怡的话被塞回了嗓子里。
“可是,大宝你会做饭吗?”
小厨房里,宋欣怡一手拿着手机,边看一眼手机边看那只在案板上被烫得秃秃的鸡,叹了一口气。
她先从刀具把这整只鸡从中间切开,然后又分别切成小块儿。虽说听着很容易,可这剁骨头的差事可不是一项简单的活计,接着宋欣怡就把鸡下热水焯了一下,然后捞出来待用。青红辣椒也用水洗了干净放在案板上等着用,然后就是腌制鸡块的过程了,加盐、料酒、生抽和葱拌匀之后,宋欣怡用自己纤细的手指按摩着鸡块,让它充分入味,在等待腌制的过程中,她又用水把土豆洗净切成四四方方的小块。虽说她在现代下厨做的都是家常便饭可是看着微信的操作步骤动手做,对她来说也是很简单的。于是,在这忙碌的做菜时间,她竟也抽出空来感叹微信的好处了。
十五分钟过后,就可以下油锅炒了,宋馨瑶原身的家里并不是那么富裕,所以家里的油不过是一块猪油,但是虽然不如现代的菜籽油和其他的什么油,但是下油锅以后,那种扑鼻的香味,让宋欣怡都暗自吞了吞口水。
“真香啊……”
锅中热油爆香葱段和姜片,接着再放入鸡块炒至呈白色时,加入酱油和少量水,用叙炖至鸡肉八成熟,加入土豆块继续炖煮。
肥嫩的肉质被炒得焦黄脆嫩,浓香的汁液包裹在周围,在糊着透光纸的光下鸡块泛出点点的油光,扑鼻的香味阵阵袭来。宋欣怡又吞了吞口水,只听厨房的小木门被赵诗诗敲得一直在震。
“大宝,大宝,你做啥呢,这么香,好了没啊”
宋欣怡白了个眼,刚刚那么担心,现在好了,有了吃的,就啥也不忌讳了,这门敲得跟什么似的。
“等会等会,马上就好!”宋欣怡伸头超外面喊着。
赵诗诗在院子里闻着香味,心里暗犯嘀咕,这大宝从醒来之后,不仅好似什么都不记得了一样,而且行为举止言谈十分怪异,现在居然还在厨房做啥菜来,本来自己还担心,只是大宝想试一下,但是闻着这个味道……好像做的还可以。那之后……等我们离开了这个地方,她的手艺一定会有很大用处的。
赵诗诗这边想着,宋欣怡在厨房里可是一刻都没停地忙活。
等到土豆块熟软了以后,又加入盐调味,把灶炉下的木柴拿出来了一些,等火变小,收收汤汁。
乡下的灶台是两边的,一边用来烧水,一边用来煮菜煮饭,宋欣怡就把做好的土豆炖鸡块从大铁锅里盛了出来,把早已洗干净的米放入大锅里,用木瓢从另一个热水锅里舀几瓢水放入大锅中,然后还细心地放入一小勺的盐,接着就往灶里添了几根枯枝,把锅盖盖上等着米饭熟。
等到米饭差不多熟了,宋欣怡就把用铁盆盛的菜倒进米饭里。把火关小,静待一两分钟,安安心心地把手机又藏起来,转身走向木门,把门打开,笑着对赵诗诗说,“好啦,你来盛菜吧。”
过了很多年之后,宋欣怡带着赵诗诗发达了,也见过无数的繁华景致或者是奇珍异景,但是据赵诗诗形容都不如此刻背对着阳光,身后是袅袅炊烟,面带微笑的宋欣怡好看,而且,赵诗诗还着重强调了,这样的宋欣怡有一种土豆焖鸡块的味道。
赵诗诗两步并作一步走,从厨房的大铁锅中端出来土豆鸡块焖饭,放在了院子里的木桌子上,碗筷都摆放整齐,坐定,掀开锅盖,一股混杂着水蒸气的浓郁香味扑面而来,赵诗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除了在过年的时候,自家还什么时候吃过这么丰盛的菜啊,再说了,只从气味就觉得这么美味的菜自己什么时候吃过啊,啥时候也没吃过啊!大宝要是之前就把这种手艺显露出来,也许自家也就不会这么处境堪忧了……
话说回来,这想归想,吃还是得马不停蹄地吃。宋欣怡就不用说了,从刚刚清醒过来,就只有粥喝,肚子一直空落落的,虽说是原主的身子,可到底灵魂还是新的,新的肯定心境就不一样,虽然可能胃口小,但是心有多大胃就能装下多少。至于赵诗诗嘛,原身原主,可是自小也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敞开肚皮吃,不顾什么女子形象,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于是乎,餐桌上就出现了一场筷子与筷子上下翻飞的壮观景象。
酒足饭饱以后,赵诗诗去收拾残局了,这一顿忙活下来,时间也就从午时到了下午,将近黄昏,宋欣怡瘫在石凳上,想天想地,突然间她心口一疼,她意识到身为原主的她还没有给养母下葬,这可糟糕了,原本答应人家的事,自己没想起来不说,还占用了人家身体。
罪过,罪过。宋欣怡在心底默念了两声。
“诗诗,诗诗!”她朝还蹲在小溪流边洗碗的赵诗诗喊到。
“诶!怎么了!”
“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
“啊?”听着陌生的音调,赵诗诗心里直打怵,这大宝怎么回事啊。
“没事,你快回来,我有点事问你。”
等到赵诗诗去厨房安置好碗筷。宋欣怡拉着她的手,一脸严肃地在小院子里坐定,“诗诗,咱家有什么传家宝之类的吗?”宋欣怡想的是,既然她们两个都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传家宝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带也带不走,不如卖了之后,赚点盘缠,才有钱下葬养母不是?
可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