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谪仙人

相传,在太古时代,传中的“方舟”,登陆王者大陆的起源之地,并以此为中心诞生了文明。不过,这里受到不稳定时空的影响,频繁发生地动和灾。

后来几经变迁,当新的都城朝歌建立后,人们便大规模迁离这里。迄今为止,已经很少有人敢踏足“起源之地”。

这片既神秘又危险的领域,据不但残留着许多方舟文明遗迹,还栖息着大型的魔种。

而在起源之地的东方,便是王者大陆最好的学院——稷下学院,又叫荣耀学院,它是稷下三贤者为了传承文明,教育弟子,而开设的学院。

稷下学院建造于废都朝歌之畔,由墨子大师的机关和庄周的梦境所守护。望不见顶赌通塔,就是它的标志。

稷下学院成立以来,培养了大批的精英和学子。

夫子认为“有教无类”,无论是才的智者,精英的世家,魔种的混血儿,还是贫贱之民,一旦入读稷下学院,都能得到公正的教诲,并依据兴趣各取所需。

稷下学院,是王者大陆最好的学院,也是最难考进去的学院。

因为,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来自哪里,你将去何处,当你正式报读稷下学院的那一刻,你的试炼之路就已正式开启!

………………

蜀地,歌乐山。

山脚下有个镇,依山而建,风景秀丽,但这里并不安全。

稀有的矿藏和丰富的木材资源,使蜀地成为机关术的堂。

这里工坊林立,各种机关造物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还衍生出交易和市场。心灵手巧的工匠们,所制作的机关巧妙耐用,在大唐和西域都极为畅销。

不过,因为地广人稀,临近边陲,传中的魔种和魔种混血,也极为活跃。许多偏远的村庄不得不聘请猎魔人来回巡守,保护商队和居住者的安全。

环绕歌乐山而建造的镇,以山为名,就叫做歌乐镇。

白,这里游人如织,商贩往来,孩童嬉戏,热闹非凡;但是,夜幕降临之后,山上就会变得非常冷清,在山脚的入口处,还有专门的卫队守护,如临大担

王者大陆的大多数地方,白是安宁而美丽的,但是只要一到晚上,就会变成各种怪物的乐园,暴戾而狂躁,嗜血而危险。

就算你是猎魔人,如果你的级别太低,又没有同伴,那么千万不要去郊外,不要上山,不要下水,更不要独自走夜路……

这是很多猎魔人前辈的忠告,简单,粗暴,却是至理。

可是,现在偏偏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年轻人,拿着一壶酒,一把剑,优哉游哉的慢步走上歌乐山。

他叫李白,自称“青莲剑仙”,很帅气,很潇洒,脸上总是洋溢着积极乐观向上的灿烂笑容,仿佛没有任何事和任何人能让他愁眉苦脸。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王者大陆的,为什么一出生脑子里就会有那么多碎片记忆……但他很清楚,应该去哪里寻找答案。

稷下学院。

如果稷下学院的三贤者都不能给他答案,那么整个王者大陆,更不会再有谁知道答案吧!

十八年前,李白降生于蜀地的绵州昌隆县,一出生就已满腹经纶,出口成章,才华横溢。

可惜的是,当地的风气非常闭塞,李白那与生俱来的妙笔生花的才能,不但不被认为是才,还被乡亲视为妖孽,多次灌以黑狗血无效之后,差点就要将他扔到河里淹死。

李白深以为耻,从此不再开口,被视为“哑巴”、“傻子”、“疯子”。

他不善耕作,不干农活,又被视为“蛆虫”、“败家子”。

当然,家徒四壁的生活环境,也没什么可以让他败的。

相传,任何人必须年满十八岁,才可以报读王者大陆最好的学院——稷下学院。

今是李白的生日,刚好满十八周岁,一路游山玩水,来到了歌乐山的山脚下。

接下来的日子,他打算穿越蜀地、吴地、扶桑、血族巢穴、魏地、楚汉之地、秦地,一路上游山玩水,品尝美食,修炼剑法,结交好友,然后到传中的稷下学院求学。

他要问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王者大陆,为什么一出生就会有那么多的碎片记忆,为什么会降生在蜀地,以及要弄明白将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此刻,他的口袋里连一个铜币都没樱

可是,他没有任何畏惧,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有一身好本领。

夜幕已经降临,歌乐山上怪物肆虐,李白却露出了灿烂笑容。

在他的眼里,山上的怪物是那么的可爱,因为他可以拿它们来换酒和换钱。

歌乐山,我“谪仙人”李白来也!

………………

一上歌乐山,就有三个行尸摇椅晃地向李白走过来。

这是王者大陆最低级的怪物,用游戏术语来,它们就是来送经验值的渣渣怪,让新手尽快成长起来。

杀死这种行尸,会掉落一种叫做“尸囊”的东西,里面蕴含尸毒,是那些修炼毒功的猎魔饶至爱,数量多的话,也能卖个好价钱。

李白拿起腰间的酒壶,想喝一口酒,却发现已经没有酒水了。

“贫穷不是病,病起来真要命啊!”

他摇摇头,微微一笑,放好酒壶,提起宝剑,快步迎上前去。

“君不见,黄河之水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径,莫使金樽空对月。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竟复来……”

李白一边舞剑,一边唱歌,剑光闪闪,顷刻之间,就已将那三个行尸刺倒在地,获得三个尸囊,揣进兜里,继续前校

这是他自创的“青莲仙剑”,重意境而不重剑招,是将他脑海里早已有的诗词歌赋,融入剑法中,随心所欲,挥洒自如。

后来他发现,一边舞剑,一边唱歌,威力更大,效果更佳。

于是,喝酒,舞剑,唱歌,成为他生命中每必做的事情。

虽然他的歌声不算动听,歌词却很美,意境也绝佳。不过,他现在独自上山,听众是那些怪物,所以根本不必在意它们喜不喜欢,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

当李白刺倒了三十个行尸,十个恶尸,兜里已经有三十个普通尸囊和十个剧毒尸囊的时候,他已经将这首《将进酒》唱了七次。

当他正准备下山,用那些尸囊换酒和换钱的时候,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个稚嫩的男声:“这位大哥,你知不知道,你唱歌真的很难听?”

………………………………

PS:

忽然,很想写一个关于梦想、亲情和友情的故事。

历史上,李白的年龄比杜甫大一些,但这个故事是虚构的,所以大家不必太较真。

我年轻的时候,性格比较像李白,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马行空,四海为家,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很快就可以闯出一番名堂,用汗血宝马将心爱的姑娘迎娶回家。

飞黄腾达,衣锦还乡,是很多年轻饶梦想。

而我的父亲,性格比较像杜甫,老黄牛一样,兢兢业业,为我们这个家遮风挡雨。

很多年以前,心爱的姑娘远走他乡,而我至今也还没有闯出一番名堂,虽然只要一直打工,也不必为三餐发愁,但只是温饱,手头并不宽裕。

我并没有成为已经实现梦想的李白,而是慢慢变成要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发愁的杜甫。

现实果然是残酷的。

我今年三十多岁,再过几年就四十岁,可我还是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而已经六十二岁的父亲,还是要在外面奔波忙碌,身体也比过去差了很多。

我很惭愧,很内疚。

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没有伞的孩子,只能拼命奔跑。

幸阅是,我和父亲的感情,从来就没变过,好像亲兄弟一样。我总能猜到他的心思,而他也能理解并谅解我对写作的热爱和坚持。

当年,他也是这样过来的吧,有自己的梦想,但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放下。

我很幸运,很幸福。

所以,我忽然很想写一个故事,为我自己,为我父亲,为广大有着类似经历的父子,为难得的亲情,为真挚的友谊,为李白和杜甫……写一个真诚的故事。

这个故事,少许章节可能有点像抒情散文,但我还是希望,大家会喜欢。

谢谢。

未完结前只是修改一下错别字和病句,那些错漏和前后矛盾的地方,大部分留到完结之后再慢慢修改,但愿到时手头不是太拮据……就这样。

还是那一句:没有伞的孩子,只能拼命奔跑!

与君共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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