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一章 心中分量为几何

在吏部尚书府外。

两个人坐在高树上眼看着满院灯火尽数灭了。

守夜人亦是觅了一个地,偷摸着打盹。

然而两只夜猫子还在碰杯。

两只琉璃杯轻碰,撞出了清脆的响。

身处盛京城,断不能少了绫罗春。只不过冬月里喝这酒,还是不够滋味。

云岫先是嗅了嗅酒味,然后一饮而尽。

“宁瑟瑟的话,可信吗?”

她望着边一轮朦胧的月。

她渐渐放空了双眼。

湿漉漉的月光和湿漉漉的径。

以及,薄薄的雪。

繁密的树冠里偶有钻过缝隙的雪粒子,无声地砸在云岫的脸上、手上,亦或是落在肩头。

叶惊阑只得笑笑,拉过她的手,挠了挠她的掌心,“你在担心什么?她的话是真是假,似乎也不打紧。”

“我之前对‘盛京居,大不易’这事是不信的,可到了这里,真真切切地在这里待了几日,又觉着自己实在是太过自信。”

“其实,这事本是秦知年的。”叶惊阑给她搓着双手,她的指端发凉,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搓揉。

“可是你还是揽了过来。”云岫起了玩心,手指动了又动,不肯老实待在他的手里。

叶惊阑的唇抿成一线。

过了半晌,他才悠悠地道:“因为这事的背后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我不插手,在之后就会变得很被动。我不想等到火烧到了我身上,我还不知道如何灭火,火是从什么地方起的。”

“叶大人认为此事是谁的手笔?”

“暂且不知。”叶惊阑摇摇头,冲着尚书府歪了歪嘴角,“按照宁瑟瑟所,这里,绝对有问题。”

“宁瑟瑟的话,可信吗?”她再度问道。

叶惊阑答:“可信。”

云岫空出了一只手,拿过酒壶,倾了壶身,倒了半杯绫罗春。

她喜欢绫罗春绕过鼻尖的味道。

她抿了一口,算是润了润嗓子,“我不知析墨在她心中的分量如何,是否比过了她那闺中密友。”

“我呢?我在你心中分量如何?是否比过了花钿和黛粉?”

“没樱”

他忍俊不禁,没想到云岫这么实诚地回答了他。

“那你为何不问问你在我心中分量如何?”

想来无事,云岫顺着他的意思问了:“敢问女子在叶大人心中分量几何,能否同蒙家兄妹俩平起平坐?”

“你在我心中的地位自然是高于他们。”

“甚好。”

“但是……”

一听叶惊阑的话起了转折,云岫挑高了眉。

叶惊阑却笑道:“但是,你只能排第二。”

云岫接过话茬又问:“第一是谁?”

“是纳兰千凛。”

“噗嗤”一声,云岫笑开了。

明明是同一个人,竟被叶惊阑成了两个人,分占了两个位置。

他拉了拉她的尾指,将方才在路边上随手拔的草根子缠在了上面。

一圈、一圈。

“我想,今生是没机会同纳兰将军白头偕老了,那我就委屈一下和你凑合着。”叶惊阑拿着她的手,故作惆怅,“如今找个好姑娘不容易,得让她‘结草衔环’地待在我身边。”

“无趣之人。”云岫嗔怪道。

叶惊阑的指尖点在了她的额头,“你知道为什么我没法和她共度余生吗?”

“因为她不会‘死而复生’了。”

“不是。”

云岫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顺嘴了一句:“烦请叶大人答疑解惑,女子无以为报,只愿来生结草衔环,为大人上刀山下火海滚油锅,不惧身死。”

叶惊阑眉眼带笑,捉住了她话中的重点,“今生呢?”

云岫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另吧。”

“有趣的人。”

“承让承让。”云岫拱拱手。

叶惊阑一把将她的两只手握住,“你不想知道答案了?”

“想。”

“也许你并不知道纳兰千凛从来没有好脸色。”

云岫不由自主地抽出手,抚上了自己的脸,尾指停留在了嘴角处。

叶惊阑又道:“纳兰千凛向来是公事公办,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刀子,可这把刀子偏偏又是正中靶子的。我初见秦知年之时,想过一件事儿,他是不是你的远房亲戚。”

“他不会笑。”

“是极。”叶惊阑捧起她的脸细细端详,“我对纳兰千凛是爱慕,对你则是……恨不得一夜白头。”

云岫忽地沉下脸来。

他一怔。

她逐字逐句地道:“云轻营还在,纳兰千凛可以死而复生,我也可以做了那秦知年的远房亲戚。”

“……”

她突然荡开一笑,主动在他的脸上啄了一口,“起来我更喜欢栈渡一些。”

叶惊阑抬起手放到了她的额上,使劲儿揉了揉,青丝凌乱。

“再入江湖时,我是栈渡,你是云岫。”

云岫慢慢地敛起笑意,“你当真愿意舍了这一身荣华?”

“或许。”

她稍侧过脸,道:“真有那么一日的话,我想先为花钿寻一良人。”

她想到了暮朗,暮朗在死前安顿好了孔宿,让孔宿多了一个归宿,不至于因他过世而发了傻自寻短见。

云岫同他的心境相仿。

真有那么一日,两人在江湖上走走看看便好,累了倦了就随意择一处歇息。而花钿不该跟着她过着为被,地为席的日子。

“蒙歌……”叶惊阑明白云岫话中的意思,但有些事并非想想便能成的,“他不会是花钿的良人。倒是‘四象’之中,可能樱”

“那几人,好像比蒙歌还要不靠谱。”

“孟章素来沉稳。”

云岫轻咬下唇,“不知为何,我总觉他不合适。”

“女饶直觉历来很准,我从不怀疑。”

云岫叹了一口气,不想再和叶惊阑谈及此事。缘分乃是定,万不可强求。

她立马转了话锋:“起来,二叔离开北疆的时候,我已经记事。他在盛京城里押上了自己的半辈子,虽是一忱赌,但他赌赢了,硬是在盛京城里站稳了脚,娶了一个盛京城之盘儿亮,条儿顺,叶子活’的姑娘。二婶生了千汐之后再无所出。而千汐自长在盛京城,我对她了解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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